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限連帶責任
- 外文名:Unlimited joint and several liability
- 連帶責任:違反法律義務所承擔的民事責任
- 屬於:多數主體責任
- 詳細內容:多數主體責任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
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有區別。無限責任是指當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投資人應以個人的全部財產用於清償,實際上就是將企業的責任與投資人的責任連...
連帶責任人中任何一人對違反法律義務的後果都必須負全部責任。 比如:自願簽訂協定,共同出資和經營,共負盈虧和風險,對外負無限連帶責任的聯合;在連帶責任保證中,保證...
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英文簡稱為GP。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
合夥企業法規定:在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中,一個合伙人或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夥...
對於合夥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協定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伙人要求退夥的,以合夥協定為準...
“學理上對此成為表見合夥。表見合夥主要是為了保護合夥的債權人。第三人要求有限合伙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應當舉證證明其理由是和合理的。其理由是否...
普通合夥,是指由兩個以上的人根據協定,互約出資,經營共同事業,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社會組織。《合夥企業法》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
合夥制基金指的是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合伙人是指加入合夥律師事務所,參與合夥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並對合夥律師事務所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律師。第十一條 合伙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夥協定,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
承擔連帶無限責任,而隱名合夥中,只有出名營業人對合夥債務負無限責任,隱名合伙人原則上對出名營業人的債權人不直接負責,對合夥債務僅以自己的出資為限承擔清償責任;...
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機構或自然人,英文簡稱為GP。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
特殊的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一個合伙人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律師事務所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律師事務...
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伙人應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律師合伙人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作為合夥企業的投資人,合伙人在企業享有權利,也負有義務。一般而言,合夥...
合夥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夥協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合夥企業分為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內,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伙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實際出資人更談不上股東資格認定,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及其他股東的關係,則如同合夥關係,企業開辦者(包括實際出資人和掛名出資人)應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