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無錫市惠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無錫市惠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惠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辦公地址:無錫市惠山區文惠路8號 
  • 所屬地區:無錫市
  • 所屬部門:無錫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開展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監測。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按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備案重大項目。安排區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協調推進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區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參與推進蘇錫常一體化。參與推進錫澄錫宜一體化發展。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區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區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區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研究全區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監測全區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三)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綜合協調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匯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分析研判軍民融合發展態勢,編制並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發展規劃,研究擬訂區軍民融合發展重要政策和相關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落實國家、省、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訂全區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及章程。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根據國家和省、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研究提出全區儲備發展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組織實施全區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區糧食和相關重要物資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儲備物資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
(十六)根據省市區儲備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的監管責任。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組織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對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

領導分工

浦洪良:區發展改革委黨組書記,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主任(局長)

內設機構

黨政辦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文秘、檔案、信訪、機要、督辦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委屬機關固定資產採購及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電子政務及信息化建設;承擔委內調研課題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本單位依法行政和法治機關建設;承擔本單位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答覆、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委機關內部安全工作。
負責委機關和委所屬單位的黨建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相關工作;承辦委機關和委屬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考察任免、交流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和工會工作。
統籌協調全區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和南北掛鈎工作;承擔區對口支援地區業務工作指導,按分工編制實施相關規劃,統籌協調支援項目資金安排工作;開展與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地區的經濟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做好區參與西部大開發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協調南北掛鈎共建園區建設工作;配合管理好區對口支援專項資金;承擔區對口支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科
分析全區財政、金融運行狀態,參與研究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問題;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協助做好有關區級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編制和執行委機關經費預算、資金使用和財務管理工作;協調落實糧食購銷、儲備、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務、金融、稅收政策;負責監督檢查基層糧管所財務制度執行情況;負責上級對糧食部門各種補貼和使用的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和使用糧食風險基金;負責糧食收購資金協調籌集和使用管理;負責國有糧食企業的財務審計、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本單位及所屬企業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
發展規劃科
研究提出全區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和推動全區發展戰略;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規劃編制立項,銜接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推進落實國家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戰略;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工作,做好蘇錫常一體化發展相關承接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和規劃;擬定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政策。
組織編制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發展規劃的實施監督。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及相關政策制定,促進經濟、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提出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年度計畫編制、指標體系的修訂、完善;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匯總全區經濟與社會發展年度預期調控目標和主要計畫執行情況,並實施檢查和考核。
負責開展對全區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對策建議。在區考核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全區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工作。統籌落實國家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區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大規劃、重大問題和年度安排,協調長江經濟帶發展重大事項,督促檢查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承擔供給側改革相關工作;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指導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小城鎮綜合改革、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協調和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改革與發展;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承擔區經濟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統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重大事項研究、重要政策制訂和執行等工作。
投資管理科
配合組織編制全區固定資產中長期投資計畫,牽頭匯總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全區固定資產項目庫,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調控目標、投資計畫和政策措施。
參與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建設與推進;對接審批部門、掌握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情況;根據省、市、區有關檔案規定,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事中及事後的監管;協助相關科室,做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
根據區有關專項規劃及區級財政承受能力,制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畫庫及年度計畫;牽頭做好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前期研究、決策論證、巨觀管理工作;制訂出台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督促有關部門落實;負責協調政府投資項目概算調整的相關前期工作,對概算調整情況進行核查,提出建議報區政府研究後通知審批部門予調整;做好區級財政投資項目的事中檢查及驗收工作;協助主管部門加強對鎮(街道)財政投資項目計畫的管理;參與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的稽查工作想;參與政府審批項目的可行性及初步設計審查。
編制重大產業項目年度計畫;督促檢查重大產業項目進度;協調重大產業項目推進過程中遇到的需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制訂適合全區實際的重大產業項目推進管理檔案,適時開展重大產業項目推進工作考核;根據有關部門提供數據資料,掌握重大產業項目儲備的基本情況。
做好新增工業用地管理工作。對接無錫市重大產業項目評估工作,根據需要適時上報無錫市評估;參與制定有關工業用地政策;牽頭進行新增工業用地項目的準入評估;開展新增工業用地項目竣工後的驗收及考評。
參與全區基礎產業發展產業發展戰略、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綜合交通發展規劃。
產業管理科
組織擬訂區工業、高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協同實施工業、高技術產業重大項目;推進全區產業集群和特色基礎工作;承擔培育發展戰略性新業產業具體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業集聚區和重點建設項目發展規劃及政策,負責服務業集聚區的認定申報,綜合協調集聚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牽頭負責服務業重點項目引導資金對上爭取工作;牽頭全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
監測研判國內外市場狀況及外貿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推進實施;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牽頭推進全區樞紐經濟發展。
組織編制全區軍民融合發展規劃計畫,提出軍民融合發展重要工作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軍民融合產業重大項目建設,督導全區軍民融合發展政策和任務的貫徹落實,承擔軍民融合發展相關項目資金管理和對上爭取工作。
協調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參與經濟建設貫徹國防需求建設投資計畫和項目審批等。
社會發展和信用建設科
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並協調實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協調指導產教融合、老齡化、健康產業發展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社會發展專項基金;做好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擴大居民消費相關工作;配合全區惠民實事項目的組織、落實、推進工作。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銜接農業農村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配合參與全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工作等。
負責推進全區信用體系建設;研究提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公共信用信息收集和套用管理;開展公共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研究,培育發展信用服務市場;負責自然人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區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能源資源環境科
貫徹執行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監測分析全區能源產業的發展狀況、運行情況和市場供求情況;做好全區能源供求總量平衡工作,負責政府天然氣應急儲備和供應工作;做好煤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做好固定資產項目能耗評價工作;推進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農村能源發展;承擔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電力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參與審查全區重大電力建設項目和熱電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協調處理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調查處理電力重大事故,配合電力部門保護全區電力設施、依法查處危害供電安全秩序、破壞電力設施等電力違法行為。指導全區燃氣、熱力、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油氣輸送管道、電力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研究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重大戰略問題,擬訂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等;綜合協調環境保護與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會同相關部門做好生態補償工作。
價格管理科
承擔執行國家、省、市出台的工業品、農產品、交通運輸、房地產等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貫徹落實涉農價格管理政策;承擔對依成本定價的事項的成本監審工作;貫徹落實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政策;貫徹落實重要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各項價格調控措施。
糧食和物資儲備科
研究提出落實國家糧食購銷政策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指導標準,研究提出區級儲備糧收購、銷售計畫,管理輪換計畫;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區級儲備糧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歸口管理全局糧食和物資儲備方面的統計工作,承擔糧油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組織落實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研究提出健全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研究提出物資儲備規劃、計畫的建議;根據省市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物資儲備統計工作;負責對糧食和物資儲備購銷質和量的監督檢查及購銷活動安全,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
倉儲規劃建設科
實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政策和制度;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落實有關技術規範,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指導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固定資產建設項目的資金申請、固定資產項目申報並指導實施,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下屬企業國有固定資產採購及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儲備企業倉儲國有固定資產的監管和安全工作;負責全區糧食應急保供網點建設和運行監管工作;負責國家糧油統計信息系統中全區涉糧加工企業的產品、加工、投資和科技方面的數據統計工作,按時上報涉糧企業經濟運行等相關報表。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獲得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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