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民健康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負責“健康惠山”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提出“健康惠山”建設的政策建議、制度措施和職責分工並協調實施。統籌全區健康促進與健康服務工作。
(三)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推動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推動實施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推動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發展。
(五)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訂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八)監督實施國家頒布的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全區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組織實施醫療服務地方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牽頭組織無償獻血工作。
(九)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十)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職業病等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十一)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牽頭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相關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十三)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相關科研項目。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組織實施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和全科醫師、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
(十四)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對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六)負責區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參與監督管理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負責參保病人的區外轉診管理。
(十七)承擔“健康惠山”建設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八)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政策建議,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處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二十一)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惠山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現任領導
徐斌銘:黨委書記
徐旭昕:主任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宣傳科)
負責編制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負責下屬單位基本建設規劃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委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委機關文電、會務、文書檔案、機要保密、督查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日常工作;提出衛生健康重要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委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牽頭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牽頭負責重點工作調研、目標任務考核工作;檢查指導所屬單位後勤管理;承辦機關和直(下)屬單位因公出國、出境工作;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督促直屬單位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負責黨員管理和發展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監督檢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效能監察和執法監督,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數據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工會工作;負責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負責衛生健康意識形態管理、網路輿情應對處置、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創建工作。
組織人事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規劃、政策;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力資源管理、勞動工資、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指導下屬單位人事和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對下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考察、備案和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考試考核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管理和全系統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及績效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表彰、人事監察、人才工作、知識分子、老幹部、出國政審初審、專家選拔管理、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統戰、團委工作;負責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財務審計科
負責全區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指導工作,負責委機關的預算、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及對區直屬預算單位的指導,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配合物價部門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執行的監督工作,配合財政部門對事業經費的使用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醫用設備的配置管理。
醫政科教科(中醫管理科)
監督實施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院前急救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地方性規範、標準;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負責醫療衛生機構技術準入;負責醫療事故行政處理工作,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和醫療事故;組織實施重大突發事件、重大活動等醫療救護;協調組織公民無償獻血工作;承擔平安醫院創建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院前急救、徵兵體檢工作和臨床用血質量;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參與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感染控制等有關工作。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研究提出公立醫院改革的政策、措施等建議,綜合協調醫藥衛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區屬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承擔區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和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並監督中醫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質量、醫療服務等中醫藥相關管理政策、規範、標準的實施;負責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負責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指導中醫藥文化的繼承和發展工作;指導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以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和適宜技術推廣;推進醫學重點學科建設;監督管理實驗室生物安全;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參與實施對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基層衛生健康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相關規劃、政策;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組織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牽頭組織協調和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和省藥物政策及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和增補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協助督查基本藥物制度各項規定的落實;擬訂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採購相關規範並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醫用設備政府採購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推進健康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區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疾病預防控制科(應急辦)
擬訂並組織實施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防控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法定傳染病疫情監測、預警和報告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參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職業人群健康促進工作;承擔區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滋病防治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預案、制度;牽頭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許可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宣傳、普及衛生應急知識。
法規和行政審批科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負責有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本系統法制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負責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工作。負責再生育審批工作;建立及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及特殊家庭幫扶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做好計畫生育獎勵扶助、一次性獎勵、公益金、特別扶助等工作,指導基層按照計畫生育政策有關規定兌現各項獎懲政策。牽頭做好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區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健康促進科(“健康惠山”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區健康促進、愛國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貫徹實施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治、公共場所禁控煙工作;組織開展國家衛生城市和衛生鎮(村)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行動;負責擬訂“健康惠山”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各地區、各部門推進“健康惠山”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查、考核和評估。承擔區“健康惠山”建設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化科(婦幼健康服務科)
擬訂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衛生健康信息系統的建設、培訓、維護和套用;負責衛生健康各項數據的統計分析、綜合匯總和相關上報工作;做好人口基礎信息庫數據的更新維護工作。負責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範的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重大婦幼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嬰幼兒照護衛生保健、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服務管理。負責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管理的政策規定,組織實施人口抽樣調查和人口發展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擬訂實施全區幹部保健工作計畫,負責區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區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工作。
職業健康和綜合監督科
負責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和健康產業等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衛生健康服務市場;組織開展衛生執法稽查工作,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落實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的職業衛生管理;負責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分析;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工作。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