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應急管理局

無錫市惠山區應急管理局

無錫市惠山區應急管理局是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關行政編制2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惠山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無錫市惠山區
  • 所屬部門: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根據需要向上級部門請示,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開發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虞黎傑:黨委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財務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檔案、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才培養、退休人員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科)
承擔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根據需要向上級部門請示,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統籌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區域合作與交流,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以及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監督核查工作;依法承擔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基礎監督管理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及監督核查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內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復、應訴等工作;承擔相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工作,負責協調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工作;承擔部門行政許可服務職責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區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安全生產、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綜合協調科(宣傳教育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和調查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議;統籌區有關部門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專項整治、重大隱患項目掛牌督辦等工作;指導協調區安全生產各專業委員會相關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方面的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相關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區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專家庫建設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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