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無照經營是指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批准檔案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
無證經營一般指本詞條
無證無照經營是指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批准檔案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
無照經營是指未按照法律和法規規定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為建立公平競爭規則,維持市場秩序,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 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概念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x軍犯非法經營罪一案,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被告人王x軍未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頒發營業執照,擅自在臨河區白腦包鎮附近村組無證照違法收購玉米,將所收購的玉米賣給巴彥淖爾市...
第二條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聯動監管的長效工作機制。工商、公安、消防、衛生、文化、新聞出版、環保、建設、質監、安全生產監督、城管、國土資源、食品藥品監督、經貿委、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交通、農業、菸草專賣、鹽務、林業、礦管、房管、財政、廣電、電信、旅遊、法制、...
本辦法所稱無證經營行為是指:應當取得行政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檔案而未取得,擅自從事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第三條 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領取相關證照或者其他批准檔案後,方可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商事主體從事“先照後證”生產經營項目的,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取得行政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檔案,方能從事該...
《福建省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辦法》已經2014年3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行為辦法 2014年3月2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
《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是為了規範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制定的辦法。檔案背景 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52號)《深圳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條例》經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7年5月30日通過,經廣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現...
無證商販指的是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沒有營業執照,從事商業經營的攤販和個體業戶。對無證商販一般按臨時經營徵收營業稅。對於此種無證商販,按照現行稅制規定,除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締外,應按臨時經營營業稅的較高稅率徵收,並可在應納稅額3倍的範圍內,加成,加倍徵收,以利於整飭市場,保護合法經營,維護...
《遼寧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規定》旨在規範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行為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及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定》經2018年11月15日遼寧省第十三屆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8年11月23日公布,共九條,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遼寧省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規定 第323號 《...
《無錫市無證無照經營處置辦法》是無錫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2012年7月13日無錫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規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處置工作,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障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
一種是超許可類經營, 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2017年8月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4號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條經營者未依法取得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部門予以查處;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予以...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在調整範圍、執法方式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適當調整。進一步放寬不屬於無證無照的經營活動範圍;強調督促、引導、調節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締的簡單化執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對其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鑒於其社會危害性不大,《辦法》適當減輕其法律責任,不再予以沒收工具,並降低了...
《廣州市關於取締無證經營和禁止亂擺亂賣的若干規定》是廣州市為加強城市管理,保障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而指定的規定。【發布文號】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 【發布日期】1991-09-12 【生效日期】1991-09-1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關於取締無證經營和禁止亂擺亂賣的...
2017年8月23日,國務院發布第68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公布《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同時廢止2003年1月6日國務院公布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2017年10月1日,《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施行,2003年1月6日國務院公布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同時廢止。發布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
被查封、扣押的易腐爛、易變質及其他難以保存或者不宜保存的物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留取證據後,可以依法先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妥善處理。被查封、扣押的財物經認定不屬於直接用於無照經營的,應當將拍賣、變賣所得退還當事人。第十四條 有關行政許可審批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廈門經濟特區無照無證經營查處辦法》經2014年8月29日廈門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辦人20次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9月2日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7號公布。該《辦法》共產黨19條,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7月3日廈門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4次會議通過的《廈門經濟特區查處無照經營辦法》予以廢止。公...
佛岡縣貫徹落實《清遠市規範查處無照無證經營行為暫行辦法》實施意見 [1] 為落實我縣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強化對商事主體事中事後監管工作,健全完善市場監管模式,根據《清遠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續監管試行辦法》和《清遠市規範查處無照無證經營行為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十四條 有關行政許可審批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有關職權。第十五條 有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情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視情節...
(四)外國企業(組織),外籍人員未經中國具有外商廣告經營權的廣告經營者代理,在中國境內直接承攪廣告。法律責任 對於非法經營廣告的單位和個人,依據《廣告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廣告經營者違反《條例》第六條規定,無證照或超越經營範圍經營廣告業務的,取締其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處五千元以下...
東城區平房登記註冊及治理違法經營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平房區經營秩序,改善平房區整體風貌,促進平房區業態最佳化升級,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治理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的意見》(京政發〔2012〕37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工商局關於進一步支持產業最佳化升級加強業態調整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工作意見的...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召集人:余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常務召集人:婁方毅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第二章 查處無照或無證經營行為的操作規程 插頁 操作規程一般性適用原則 第一節 查處無證和無照經營違法行為 第二節 查處無照從事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第三節 查處有證、無照經營違法行為 第四節 查處未經後置許可擅自經營許可事項的違法行為 第五節 查處未經許可超出經營範圍經營的行為 第六節 “未經後置許可擅自...
第一條 為有效打擊安全生產非法行為,嚴肅安全生產非法行為責任追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指導意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
(二)開展無證經營支付業務整治。排查梳理無證機構名單及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機構工商註冊信息、客戶或商戶數量及分布、交易規模、業務模式,結算方式、資金規模、存放情況,與商業銀行、支付機構合作情況,是否存在跨地區開展業務、層層轉包業務、與其他無證機構合作情況,是否存在挪用、占用資金的可能,相關機構董事、...
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么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沒有車輛營運證又無法當場提供其他有效證明的車輛,應當依據該...
第八條 禁止藥品生產企業向無《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或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以償還債務、貨款的方式為其無證經營提供藥品。第三章 藥品經營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 從事藥品經營,必須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取得《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否則,不得從事藥品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