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關於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是2012年12月5日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5日
關於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縣、自治縣、區(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建立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聯席會議組成人員
召集人:余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常務召集人:婁方毅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運動市綜治辦主任
穆旭市工商局局長
成員:高思革市工商局副局長
馬松市公安局副局長
戴尚玉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鄭建平市環境保護局副局長
馮正友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朱敏亞市農委副主任
余必祥市商務局副局長
蘭永莉市文體廣電局黨組副書記
雷鵬遠市衛生局副局長
劉恩永市林業局副局長
熊猛市安監局副局長
周華義市藥監局副局長
曾建祥市工業能源委總工程師
潘智市國土資源局總規劃師
蔣明強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張林峰市菸草專賣局副局長
龔偉林市消防支隊副支隊長
李洋市質監局稽查局局長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市工商局,具體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高思革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下設聯絡員工作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科(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
二、工作職責
聯席會議: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制度責任、細化分工,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和相關單位之間的信息溝通、工作銜接機制。
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日常事務的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根據召集人的提議或成員單位的建議,研究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匯總並通報成員單位有關工作情況;負責檢查、督促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和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承辦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由召集人或常務召集人主持召開,根據議定內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單位列席。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確認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並抄報市人民政府。聯席會議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報請聯席會議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專題研究,並及時向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通報。聯席會議要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危害性以及查處取締工作的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分工,把綜合整治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工作抓到實處。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監管查處”的原則,堅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開展綜合性執法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強工作溝通與協調,分頭把關、協同作戰,齊抓共管,形成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合力。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與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聯繫和溝通,做好會議記錄、紀要印發及有關信息的收集和檔案管理工作,並按成員單位要求及時提供資料信息。
(四)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在人員、經費等方面予以保障,確保整治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順利開展。
(五)對我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對策建議,應經聯席會議討論通過,上報市人民政府。
(六)為便於工作的開展,方便各成員單位聯繫,聯席會議辦公室開通了查處取締無證無照工作QQ群,請各成員單位聯絡員及時加入該群,加強工作溝通和協調,共同推進綜合整治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工作。
附屬檔案:遵義市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聯絡員名單
2012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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