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07年9月28日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2007年10月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魯木齊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
- 頒布時間:2007年10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8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2007年8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07年9月28日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2007年10月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8月9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07年9月28日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2007年10月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自20...
第一條 為加強烏魯木齊市城市供水管理,促進城市供水事業發展,維護城市供水企業和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市供水實施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本辦法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市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市計畫節約用水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節水辦)受市市場信息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門的委託,負責城市節約用水的具體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 建設、水利、規劃、環境保護等行政管理...
本條例所稱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本條例所稱自建設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單位以其自選建設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主要向本單位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第三條 從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須遵守本條例。...
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對《烏魯木齊市旅遊景區管理條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一、將《烏魯木齊市旅遊景區管理條例》第七條修改為“開發建設旅遊景區,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及旅遊業發展規劃”。 二、將《烏魯木齊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
2024年5月7日,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將該條例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徵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
為規範城市供水用水行為,維護供水用水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5年10月30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6年1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
頒布單位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綠化管理,促進綠化建設,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城市綠化和美化水平,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根據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和管理。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
《開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是為了規範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維護供水用水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開封市實際,制定的條例。2024年7月1日起,《開封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施行。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
西寧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於2019年8月29日西寧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19年9月26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證城市供水用水安全,保障城市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
通遼市城市供水條例 《通遼市城市供水條例》,地方性法規。2023年11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通遼市城市供水條例》的決議。
《綏化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經2023年12月1日綏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2023年12月1日綏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24日黑龍江省第十四...
《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2004修訂)》是2004年7月30日發布的條例。條例簡介 【發布單位】湖北省武漢市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4-07-30 【生效日期】2004-07-3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法律圖書館新法規速遞 武漢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 (1995年12月21日湖北省武漢市第九屆人民代表...
《齊齊哈爾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經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20年11月19日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2020年12月24日批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齊齊哈爾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8號 《齊齊哈爾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
《長春市城市供水條例》是長春市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發展城市供水事業而制定的條例。簡介 (2005年6月24日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2005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2005年8月5日公告公布2005年9月1...
第一條 為發展本市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用水,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和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
第十九條 市政設施養護機構應當負責市政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保持公共消防設施完好有效。負責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單位,應當保持公共消防設施完好有效。修建道路、管道以及停電、停水、切斷通信線路時有可能影響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內通知所在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第二十條 市政公共消防供水設施實行專用制度...
第一條 為發展本市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用水,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設施供水和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市供水用水節水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市城市供水用水應當遵循安全、節約、優質、高效的原則,優先保障生活用水,統籌安排生產用水和其他用水。第四條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供水節水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五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市供水節水...
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於2020年6月7日唐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用水安全,維護供水單位和用水單位及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其他各項建設用水,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包頭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單位自建設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第三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
東營市城市供水條例於2020年6月28日東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2020年7月24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維護用戶和供水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城市供水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市用水,是指用戶根據生活、生產等需要使用城市供水的行為。本條例所稱城市供水設施,是指淨水配水廠、泵站、取水井、輸水配水管網、閘閥、消火栓、結算水錶、二次供水設施和其他附屬設施。第四條 市水行政部門主管本市城市供水用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市供水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供水用水的具體行政管理工作...
大連市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對大連市人大常委匯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大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審議及修改。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認為,隨著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的需求量不斷增長,城市用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連市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
名 稱:城市供水條例昆明市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昆明城市供水管理,促進計畫供水,節約用水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根據國務院《城市供水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設施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產、生活和其他...
第四十二條 國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鍊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第四十三條 企業應當採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工藝,並加強管理,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第三節 城鎮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