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局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局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局是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局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受理統計違法舉報,依法查處虛報、瞞報、拒報、遲報等統計違法行為。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擬訂全縣統計制度改革規劃、方案和全縣基本統計報表制度;依法管理統計行政許可事項;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鄉(鎮)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省、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方案,擬訂全縣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按照國家、省、市統計方法制度的要求,組織指導全縣一套表企業的網上直報工作和統計調查單位的名錄庫建設。
(四)匯總和整理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對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監測和監督,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社會各界提供統計信息服務和諮詢建議。
(五)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統計資料庫系統;統一管理縣、鄉(鎮)兩級計算機統計網路。
(七)領導和管理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監督管理鄉(鎮)人民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統計事業費。
(八)指導全縣鄉(鎮)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指導和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統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局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正科級,兼任縣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副局長2名(副科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瀾滄拉祜族自治縣統計執法大隊)。負責公文、會務、信息、機要、檔案、應急、保密、政務公開和其他政務、事務性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建、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局財務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鄉(鎮)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國家統計調查任務統計經費;指導統計系統的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做好人口、勞動工資、社、科、文、科技創新及人才資源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監測統計;負責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和聯網直報平台的技術支持工作;負責縣級統計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運行、維護和管理;負責縣本級統計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全縣各項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的數據處理。負責地方性政府統計規章草案起草工作;負責統計法律法規宣傳工作,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承擔行政審批的相關工作,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負責統計區劃代碼和城鄉屬性劃分、統計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統計繼續教育工作和指導基層基礎規範化建設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核算股(縣域經濟發展統計監測股)。負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信息宣傳;負責對外提供統計服務工作,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縣域經濟統計資料的收集、審核、上報和縣域經濟發展分析研究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全面建成小康監測統計工作。負責執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縣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工作,組織開展非公增加值、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其他相關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工作,組織投入產出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農村經濟股。負責農林牧漁綜合統計調查和縣域(縣卡、鄉〈鎮〉卡、村卡)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業農村統計工作。
(四)工業和能源統計股。負責工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能源的統計數據;核算全縣能源消費總量;編制全縣能源平衡表;組織實施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能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生態文明目標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五)貿易外經統計股。負責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統計調查,開展商品市場運行狀況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六)服務業統計股。負責除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房地產開發業以外的服務業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組織實施交通運輸業調查;組織實施規模以上企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新興產業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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