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是主管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 城市:瀘州市
  • 主管: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新聞工作
  • 性質:政府機關
單位簡介,單位職能,現任領導,

單位簡介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緊緊圍繞瀘州跨越式發展和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廣泛開展民眾喜聞樂見的各類文化活動,狠抓精品創作,切實整頓市場,穩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全市文化事業進一步發展。
民眾文化活動豐富多彩,參與面廣,形成品牌;送文化下鄉堅持不懈;精品力作在全國全省頻頻獲獎,電視劇本《趙世炎》、話劇《蹚過雷雨》、川劇《烏蒙山歌》等獲得了全國“五個一工程”獎、電視飛天獎、金鷹獎、四川文學獎特別獎等獎項。男聲無伴奏四重唱《攆野貓》獲全國西部民歌大賽金獎,川劇《星隕長空》獲首屆中國川劇節銀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5處,館藏文物10000餘件,其中珍貴文物3000餘件;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32項;2009年底,全市共有文化產業項目2030個,從業人員3萬多人,年總收入28.32億元,實現增加值2.76億元,人均文化娛樂消費支出356元;堅持一手抓繁榮,一手抓管理,積極探索市場管理長效機制,針對網際網路上網現狀,出台了《瀘州市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在全國首開先河實行網咖規模化、連鎖化經營,受到中央文明委、省委省政府領導的肯定和社會各界好評,民眾舉報大幅度減少,2009年10月,全省網咖社會監督工作現場經驗交流會在我市召開;經多方調研、反覆論證,2009年底啟動了我市十大重點文化建設項目:瀘州大劇院、蔣兆和故居、瀘州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瀘州文化藝術中心、瀘州網咖連鎖公司、瀘州書畫藝術展覽館、瀘州收藏藝術品展銷中心、“酒城風情”文藝精品、瀘州市印務園區、瀘州市圖書城。

單位職能

一、擬訂全市文化藝術、文物、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政策,起草地方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事業和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促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擬訂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規劃和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四、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及藝術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管理市級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五、推進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規劃、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管理全市文物事業和博物館事業;配合規劃建設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八、擬訂全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九、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負責著作權、著作權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負責印刷業的監管。
十、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十一、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十二、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初審和管理以及省內報刊編輯部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十三、擬訂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及藝術科學研究事業的發展,指導文化行業藝術職業教育。
十四、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工作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文化交流工作。
十五、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瀘州市文化新聞出版局局長:陳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