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市江陽區文化體育局

根據中共瀘州市江陽區委、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瀘江委發﹝2010﹞7號),設立瀘州市江陽區文化體育局(簡稱文體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瀘州市江陽區文化體育局
  • 地點:瀘州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三)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四)增加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許可(其中刊型、報型屬省審批除外)的職責。
(五)增加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的職責(區級審批發證,市級審核,省級核查)。
(六)增加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
(七)增加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八)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九)增加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主要職責

瀘州市江陽區文化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制定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的規範檔案;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審批、執法和監督檢查責任;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
(二)負責制定全區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大型的文體設施和重大文體活動。
(三)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區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管理體制的改革;負責對區文化館、區業餘體校、區文化稽查大隊的領導和管理的職責;負責對文體和新聞出版系統幹部的業務培訓和職稱評定;負責對區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級別的審批。
(四)負責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經濟政策的落實;指導文體、新聞出版設施的建設與文化體育產業的開發;負責對區內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專項經費的使用。
(五)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申報和推廣。
(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對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單位行政許可的審批。
(七)依據有關法規、規章承擔全區的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市場的監管責任。
(八)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履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江陽區文體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瀘州市江陽區文體局辦公室
協助局長處理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文體新聞出版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履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負責文體新聞出版系統的目標考核和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年終考核;負責文體新聞出版系統的計畫、財務、統計、基建、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負責對區屬文體新聞出版單位的內部審計;負責調研、收集信息、起草和審核檔案、編髮簡報、收發文書、整理檔案、擬定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內部管理和對外的協調與接待;組織文體新聞出版的宣傳。
(二)瀘州市江陽區文體局文化體育事業管理股
負責擬定全區文化體育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大型的文化藝術和體育競賽活動的組織開展;指導、協調、推動農村文體、社區文體、企業文體、校園文體、機關文體等各類文化體育的發展;組織重點劇目的創作、編排和傳統體育項目的開展;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組織《全民健身條例》和“國民體質監測”的實施;指導文化館、業餘體校的業務工作;組織全區文化體育的理論探討和科研工作;組織參與上一級的文體比賽;指導民眾文體社團的建設,組織對民眾文體骨幹的培訓;指導文化先進鄉鎮和城市體育先進社區的創建;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深入發展;加強對青少年體育工作的指導和推進。
(三)瀘州市江陽區文體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管理股(新聞出版局、行政審批股)
負責擬定全區文體、新聞出版市場的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全區文化體育和新聞出版市場;制定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實施管理;對進入我區市場的商業演出、娛樂、體育等活動以及文物、書刊等經營活動進行服務、指導和管理;指導、實施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市場的稽查工作;組織對文體稽查隊伍的培訓;承辦區“掃黃打非”領導組的日常工作;管理全區文化體育產業;負責全區“農家書屋”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區文體、新聞出版經營單位的申請、登記、辦證審批和有效期延續的辦理;負責文體新聞出版政務視窗工作;負責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其中刊型、報型屬省審批除外)準印的許可;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審批(市級審核,省級核查);負責對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的管理;指導文化市場的綜合執法;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人員編制

瀘州市江陽區文化體育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