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能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和指導全市教育改革:編制全市
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和計畫的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和民辦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指導教育教學改革和學校、學科建設;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負責全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四)統籌管理確定後的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在市本級財政中,市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經費(含教育事業費,教育基建投資)確定後,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監測全市貫徹教育經費政策的執行和使用情況;歸口管理國外對我市教育的援助、貸款;制定全市高中階段及其以下學校的招生、教育基建投資計畫和教育經費預算計畫;負責全市的教育統計和教育經費的內部審計;協同有關部門管理直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的教育國有資產。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有關單位和學校的領導幹部;依法認定教師資格,負責中國小(中專)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和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六)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和直接管理局機關、直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七)規劃並指導全市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科技教育、電化教育和教育裝備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考試工作,管理指導全市職工教育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九)承擔國家、省交辦的教學研究項目和實驗課題,並在市內學校組織實施推廣;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
(十)管理地方高校和局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學會、教育評估所、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工作;管理勤工儉學工作。
(十一)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
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班子
局黨委書記、局長:
劉濤
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負責招生自考工作。分管市招辦(市自考辦)。聯繫瀘州職業技術學院。
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曉鋒
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安全綜治、信訪維穩、教育科研、外事和教育國際交流、科技等工作。分管普通高中管理科、安全信訪管理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科所。聯繫瀘州高中和古藺縣教育局。
副局長 杜旭林
負責機關事務、目標管理、民辦教育、政策法規、語言文字、勤工儉學、食品安全、創森創園、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勤工辦。聯繫瀘州老窖天府中學和合江縣教育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
許建國
負責事業發展規劃、計畫財務管理、基建工程、教育助學工程、教科城建設、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建設、城鎮建設突破等工作。分管計畫財務科(中國小學生資助中心)、市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管理中心。聯繫瀘州外國語學校和龍馬潭區教育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
賴紅艷
負責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德育、體育、國防教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學校文化建設、質量教育、涉農教育、創模、縣域經濟突破等工作。分管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9+3”辦公室、德體衛藝科、行政審批科。聯繫瀘州市職業技術學校和敘永縣教育局。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龍建國
主持市教育局紀委工作。負責監察審計、幹部人事、人才隊伍、民生事業突破等工作。分管監察審計科、人事科。聯繫瀘州天立學校和納溪區教育局。
黨委委員、市政府總督學
肖林
負責教育督導、技術裝備、電化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分管教育督導室、技裝所。聯繫瀘州高級培訓學校和瀘縣教育局。
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
謝銘
主持市教育局機關黨委工作。負責機關黨建、保密、師資培訓、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統一戰線、團委、婦委會、工會、關工委、婦兒工委等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師資培訓科。聯繫瀘州電大和江陽區教育局。
黨委委員、副局長
陶瑞宇
負責德育、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新聞宣傳、網路輿情、政務信息等工作,分管義務教育科。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民辦教育管理科(政策法規科)
行政審批科
計畫財務科
義務教育管理科(含學前教育、語委辦)
普通高中管理科
高等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教育督導室
師資培訓科
安全信訪管理科(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德體衛藝科
監察審計科(局紀委與其合署辦公)
人事科
黨委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具體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