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許可(其中刊型、報型屬省審批)職責。
(三)承擔市下放區縣政府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審批職責(縣級審批發證,市級審核,省級核查)。
(四)增加動漫(不含影視動漫和網路視聽中的動漫節目)管理的職責。
(五)增加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六)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七)增加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八)增加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職責。
(九)增加對全區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的職責。
主要職責
(二)擬訂文化藝術事業、文化藝術產業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區總體規劃。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產業發展,促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及藝術教育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三)擬訂全區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納入總體規劃。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規劃和推進新聞出版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放映和圖書、印刷行業的監督管理。
(四)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區“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依法對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經營單位和經營活動進行監管、檢查,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擬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六)指導、管理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文物管理所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七)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省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體育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區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上級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區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擬定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助市體育局監督管理全區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指導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體育活動,推動體育社會化,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各鎮、全區企事業體育工作。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民間體育交流活動;負責體育宣傳工作;指導體育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十一)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國家廣播電影電視事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擬訂全區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創作的政策措施,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及時、準確、完整轉播好中央、省、市三級廣播電視新聞及重大節目。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與管理;指導、組織、協調全區重大宣傳活動。
(十三)監督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視頻點播以及廣播電視網路向公眾傳播視聽節目。依法管理全區有線廣播電視和衛星地面接收設施。
(十四)指導全區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管理全區性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十五)指導、協調、服務相關行業協會開展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主管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設定五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督查、督辦局黨組、局行政決定的重要事項,綜合協調各股室工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有關工作;擬定本單位工作計畫、工作總結、目標管理;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辦公設備、耗材的購置和車輛的安排以及維穩、黨務、紀檢、監察、信訪、安全、綜治、保密、檔案、電文、信息、後勤、接待工作;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勞資、職稱、技術等級的初審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廣電事業股
制定全區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規劃;組織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具體發展規劃和建設;監督管理全區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網路傳輸的視聽節目;管理全區有線電視、無線數位電視、衛星直播電視和廣播事業的發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宣傳股
負責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及廣播電視文藝的管理工作;擬訂廣播電視宣傳的規劃和方案;對區廣播電台、電視台的重大宣傳進行協調和檢查;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研究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創優;對廣播電視節目、相關音像製品在播出前的內容進行審查;組織廣播電視節目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文化股(掛行政審批股、新聞出版局牌子)
負責指導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擬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進行巨觀管理;組織協調全區性藝術和非經營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圖書古籍的保護以及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貫徹國家文物保護政策、法規,制定全區文物保護管理規劃;負責對外文化交流。
管理全區文化市場、體育市場、廣播電影電視市場、新聞出版市場;管理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文化娛樂經營活動、體育經營活動、廣播電視電影經營活動;負責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項目的審核、申報、年檢換證、辦理經營許可證;管理營業性演出、展覽、電影發行放映、音像製品、娛樂、文物、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以及文化中介經營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會同有關單位開展“掃黃打非”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體育股
研究制定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訓練計畫、人才培養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競技體育訓練的計畫和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性體育比賽和體育活動;負責管理全區民眾體育工作和“全民健身計畫”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體育活動;指導各鎮、全區企事業單位的體育工作。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民間體育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規劃體育設施建設布局,管理好體育設施、器材。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行政編制11名(含派駐紀檢組長行政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級幹部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另行規定。
五、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職責、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單位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一、納溪區廣播電視台
(一)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關於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瀘納委發〔2010〕15號),瀘州市納溪區廣播電視台為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二)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執行黨和政府在新聞宣傳、影視文化方面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發揮黨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新聞宣傳。
2.根據區委、區政府和區委宣傳部的要求,制定本台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計畫並抓好落實,促進廣播電視事業和產業的發展。
3.貫徹落實廣播電視行業法規,抓好內部管理;組織、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調整和題材規劃;組織審查在廣播電視中播出的節目內容和質量;組織指導全區廣播電視節目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4.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采編、製作和播出工作,按照規定轉播中央台、省台、市台的相關廣播電視節目。
5.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設備、設施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設施、設備的技術管理和新技術的研究套用工作。
6.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文體廣電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內設機構及職責
1.辦公室
⑴協助台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協調相關部、室之間的工作;擬訂全台事業發展規劃。
⑵負責檔案收發、文稿起草、文書檔案管理、信訪、保衛、計畫生育工作。
⑶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管理;負責考核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負責後勤服務;負責財務管理,編制財務預算和決算。
⑷搞好重大建設項目預算的編制和執行;做好各類報表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2.社教部
⑴認真執行《新聞職業道德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門的管理細則並組織實施;嚴格宣傳紀律、嚴格審查制度。
⑵負責計畫、總結,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本部門的考勤考核和年終評優工作。
⑶按規定時間完成節目的策劃、采寫、拍攝、製作、審片、播出等工作。
⑷按時完成區上和相關部門的資料片、匯報片的攝製工作。
⑸配合其他部門完成台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3.總編室
⑴負責擬定本台各類宣傳計畫,在台長、副台長的領導下,統籌策劃、協調、安排、管理全台的宣傳工作。
⑵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台各部門宣傳業務工作;全面負責本台業務培訓、信息收集、政策研究、業務探討、節目包裝的安排部署和督促檢查。
⑶協助台領導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的宣傳方針、政策;負責重大宣傳活動的策劃、協調和檢查;實施對廣播電視的宣傳管理與監督;負責廣播電視宣傳業務培訓指導、紀律所關;負責本台節目的編排,以及所要播出的廣播電視節目上載及審查。
⑷配合其他部門完成台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4.文藝部
⑴負責統籌、策劃、協調、安排、管理本部門的文化文藝宣傳工作。
⑵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的管理細則、計畫、總結,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本部門的考勤考核和年終評優工作。
⑶負責收集、錄製、編輯全區各類藝術活動、文化活動、文體活動;負責篩選、剪輯有益的文藝節目,並適時播放。
⑷按時播出每周一期的文藝節目。
⑸配合其他部門完成台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5.廣播部
⑴負責廣播新聞的收集、採訪、編輯宣傳報導工作;負責對各鎮廣電站宣傳工作的檢查指導。
⑵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的管理細則、計畫、總結,並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負責本部門的考勤考核和年終評優工作。
⑶保質保量完成對外宣傳工作。
⑷承辦台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6.技術部
⑴負責全台設備的維修保養。
⑵負責設備更新、購買計畫。
⑶負責日常影像資料的收集儲存。
7.廣告部
⑴認真執行《新聞職業道德要求》、《廣告管理條例》、《藥品廣告審查標準》以及《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暫行辦法》。
⑵負責制定廣告業務計畫,擬定廣告經營收入指標,嚴格廣告節目審查制度。負責制定廣告經營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廣告經營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⑶配合其他部門完成台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8.村村通辦公室
⑴負責全區村村通廣播電視各類信號覆蓋區域的規劃和村村通、戶戶通廣播電視工作計畫的制定。
⑵負責全區村村通、戶戶通廣播電視實施的鎮、村、農戶的申報、審核和業務管理工作。
⑶負責組織對全區村村通、戶戶通廣播電視設備的安裝、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村村通、戶戶通長期通。
⑷負責組織對全區各級村村通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⑸負責農村中央廣播電視節目無線覆蓋“紹壩一碗水”轉播台的播出安全。
(四)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納溪區廣播電視台人員編制33人(含劃轉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編制5名),設台長1名,副台長2名。
二、業餘體育學校
(一)設立依據
根據瀘州市納溪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職能配置 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瀘納府辦發〔2001〕87號)和瀘州市納溪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區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事業單位機構及人員編制的通知》(瀘納編〔2005〕1號)精神,設立瀘州市納溪區業餘體育學校。
(二)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業餘體育學校發展規劃、訓練計畫和人才培養計畫。
2.負責指導全區的青少年體育訓練和學校的課餘體育訓練工作。
3.協助體育股完成全區及以上的各類體育競賽任務。
4.指導制定全區業餘體育訓練的布點考核工作。
5.負責指導全區的學校體育、農村體育、民眾體育(社區)、殘疾人體育工作。
6.承擔區體育場的管理、體育場館的市場開發以及組織民眾性的體育活動。
7.負責體育場館的設備、器材保管安全和用電安全以及音響設備的保養維護。
8.承擔主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員編制規定
瀘州市納溪區業餘體育學校為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財政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編制5名。
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一)設立依據
根據瀘州市納溪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組建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通知》(瀘納編髮〔2011〕17號)精神,設立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
(二)主要職責
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藝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及放映;依法查處文化市場中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非法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依法查處印製、複製和出版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及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執法工作。
(三)人員編制規定
瀘州市納溪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編制10名(從區電視台劃轉5名,從區文物保護管理所劃轉1名),設大隊長1名(按政府工作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級配備);副大隊長1名。
四、區文化館
(一)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瀘州市納溪區人事局《關於的批覆》精神,設立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館。
(二)主要職責
1.制定各類民眾文化活動計畫、文化網路規劃、人才培養計畫、文藝創作計畫、文化產業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基層民眾文化網路建設、民眾文化活動、民眾業餘文藝人才培訓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
3.擬定本館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年度總結。
4.具體實施和輔導音樂作品、舞蹈作品、攝影作品的創作與調研活動。
5.承辦主管局和區委宣傳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員編制規定
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館為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股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8名,設館長1名。
五、區圖書館
(一)設立依據
根據中共瀘州市納溪區委組織部、瀘州市納溪區人事局《關於的批覆》精神,設立瀘州市納溪區文化館。
(二)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人才培養、事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年度工作總結。
2.負責收集整理地方文獻,指導全區各鎮、村、社區的圖書工作。
3.負責圖書閱覽日常事務及館外流通工作,負責文獻資料的二次開發利用。
4.負責對讀者進行圖書宣傳、推薦工作。
5.承辦主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員編制規定
區圖書館為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股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6名,設館長1名。
六、區文物保護管理所
(一)設立依據
根據瀘州市納溪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瀘納編〔2008〕65號)精神,設立瀘州市納溪區文物保護管理所。
(二)主要職責
1.指導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開展保護管理工作。
2.負責文物保護項目的制定和全區文物保護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
3.負責收集民間遺存文物和建立民間遺存文物檔案,蒐集整理藏文物技術資料。
4.負責對全區文物保護點進行安全檢查和現狀勘檢,並提出保護或維護意見。
5.承辦主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人員編制規定
瀘州市納溪區文物保護管理所為區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局下屬股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編制3名(含劃轉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編制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