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1、辦公室2、文化綜合股3、廣電股4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股。局屬單位:1、文化稽查大隊(目前沒有單列)2、文化館3、廣播電視台4、文物管理所5、圖書館6、宜黃戲大劇院7、電影發行放映公司。
(二)指導、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進全縣文化體制改革和縣直文化系統文化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推
—2—
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三)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規劃、實施縣重點文化設施建設,指導管理縣級公共文化設施,規劃、指導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四)指導和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五)指導、管理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工作。
(六)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起草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八)負責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核)。
(九)擬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
(十)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十一)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平衡全縣性的競賽
—3—
項目設定。
(十二)貫徹落實體育產業政策,負責全縣體育產業工作,組織體育經營活動,依法管理體育市場,對違反體育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糾正、稽查和處理。
(十三)組織和管理全縣體育彩票的銷售、發行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管理服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標準;擬定我縣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管理服務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全縣廣播影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視頻點播業務、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
(十五)審查並上報鄉鎮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建立和撤銷;審批本級有線電視網的建立和撤銷。
(十六)管理全縣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廣播影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十七)監督管理全縣電影發行和放映,指導監督全縣電影專項資金的收繳和管理。
(十八)指導和組織全縣廣播影視隊伍建設,按照廣播影視事業發展的需要,有計畫多層次地培養各類專業人才。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