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金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

擬定全縣文化藝術事業、體育事業、新聞出版業、廣播電影電視、旅遊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織金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
  • 地點:織金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工 作 職 責,公開承諾書,

工 作 職 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文化藝術工作、體育工作、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文化藝術、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廣播電影電視、旅遊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以及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推進文化藝術領域、體育事業領域、新聞出版領域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業領域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全縣文化、新聞出版(著作權)、廣播影視、體育旅遊業務指導、審核、辦證。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三)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指導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影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指導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領導縣電視台、聯繫縣網路公司,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五)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
(六)推進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工作。
(七)擬定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物保護修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擬定社會文化事業、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領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建設。
(九)擬定文化市場、文物管理、廣播電視、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對文化市場、文物管理、廣播電視、出版物市場進行行業監督管理。承辦由地區新聞出版局審批的項目審核工作;組織查處文化市場、文物管理、廣播電視、出版物市場違法違規活動,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負責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二)統籌協調全縣旅遊業發展,指導全縣旅遊工作。擬訂全縣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重大旅遊推廣活動。
(十三)組織全縣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縣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產品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監測全縣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行業信息發布和旅遊信息化工作;
(十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的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對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六)承辦縣委、政府和地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局、廣播電影電視局、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開承諾書

為貫徹落實12月18日全縣領導幹部會議精神,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綜合整治的實施方案》精神和要求,我代表縣文體廣電旅遊局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
1、進一步加大機關作風整頓,嚴格按照縣委嚴格加強幹部執行力綜合整治的工作要求,認真制定措施,深入整治幹部“庸、懶、散、漂”等不良現象,杜絕“辦事拖拉、作風漂浮”等不良行為,促使機關作風大轉變。
2、加強便民利民措施執行力度,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要求辦理,同時面向社會公開所有審批事項辦理程式、所需資料及辦結時限,對辦理人員充分授權,徹底避免“逾時辦結、辦事民眾幾頭跑”等現象,同時,對企業和特殊群體開通“綠色通道”,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3、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等工作方面。按照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保質保量件件抓落實,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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