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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正確、高效、有序地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程度減少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法》《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瀘州市境內發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瀘州市級電網或城市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以及人民民眾生產生活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 工作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市(州)、區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包括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下同)、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 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見附屬檔案1。
2 組織體系
2.1 市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成立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人民政府有關副秘書長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應急局、國網瀘州供電公司、瀘州玉宇電力公司、瀘州佳躍電力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市級相關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發生超出瀘州市應對處置能力的重大、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支援請求,市應急指揮部在省級層面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指揮機構的指導、協調和支持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2 區縣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建立和完善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在上級指揮機構領導下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跨行政區域的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應急指揮部協同有關區縣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合作機制。
2.3 現場指揮機構
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 電力企業
電力企業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構,在市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國網瀘州供電公司負責所轄主網、供電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處置,瀘州玉宇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瀘州佳躍電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供電公司負責所轄供電區域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對處置,並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電網調度工作。川南發電公司負責本企業的事故搶險和應對處置工作。
2.5 重要電力用戶
對維護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經濟損失具有重要意義的政府機關、國防、醫療、學校、交通、通信、廣播電視、公用事業、監獄、金融證券機構等社會類重要用戶和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化工等工業類高危用戶,應根據有關規定配置供電電源和自備應急電源,完善非電保全等各種保障措施,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相關設施設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負責本單位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向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2.6 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電力、氣象、地質、地震、水文、消防等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和建議。各電力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 風險分析
3.1.1 風險源分析
3.1.1.1 自然災害風險
瀘州市位於四川省東南部、川渝滇黔結合部,地形複雜、地貌差異大、氣象多異常,暴雨洪澇、土石流、崩塌、滑坡、強對流天氣、雷擊及冰(霜)凍等自然災害導致電網遭受破壞或聯鎖跳閘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3.1.1.2 電網運行風險
電網設備故障、黑客及惡意代碼攻擊、電網設計方面的不足及電網事故大範圍限電等因素導致或引發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
3.1.1.3 外力破壞風險
蓄意的人為破壞因素,工程施工及大型機械作業等外力破壞意外因素,可能導致大面積停電事件。
3.1.1.4 網路信息安全風險
發生網路信息不安全事件導致電網信息化設備及智慧型電網系統出現故障,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
3.1.2 社會風險影響分析
大面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社會層面風險因素,直接影響城市生命線系統和社會民生系統。大面積停電事件常見的社會層面應急情景主要包括城市生命線系統情景和社會民生系統情景兩個方面。
3.1.2.1 城市生命線系統風險及情景
城市交通、通信、廣播電視、供水、排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對電力的依賴性大。大面積停電事件對城市生命線工程造成較大威脅,易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發生。
(1)重點保障單位:黨政軍機關、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停電、通信中斷、安保系統失效等;高層建築電梯停止運行,大量人員被困,引發火災等衍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2)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監控系統及指示燈停止工作,道路交通出現擁堵;高速公路收費作業受到影響,造成高速公路交通擁堵;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3)民航:大量乘客滯留機場,乘客因航班晚點與機場管理人員發生衝突;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4)通信:通信樞紐機房因停電停止運轉,大部分基站停電,公網通信大面積中斷。
(5)供排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無法正常供應;城市排水、排污因停電導致系統癱瘓,引發城市內澇及環境污染次生災害等。
(6)供油:成品油銷售系統因停電導致業務中斷;重要行業移動應急電源和救災運輸車輛用油無法得到保障。
(7)供氣:部分以燃氣為燃料的企業生產及市民正常生活受到影響。
3.1.2.2 社會民生系統風險及情景
大面積停電事件可能對商業運營、金融證券業、企業生產、教育、醫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等公眾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衝擊。
(1)臨時安置:人員因交通受阻需臨時安置。
(2)商業運營:人員緊急疏散過程中發生擠壓、踩踏,部分人員受傷。
(3)物資供應:長時間停電導致居民生活必需品緊缺;不法分子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
(4)企業生產:石油、化工、採礦等高危企業因停電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甚至引發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
(5)金融證券: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無法交易結算,信息存儲及其他相關業務中斷。
(6)醫療:長時間停電難以保證手術室、重病監護室、產房等重要場所及相關設施設備持續供電,病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脅。
(7)教育:教學秩序受到影響;如遇重要考試,可能誘發不穩定事件。
(8)廣播電視:廣播電視信號傳輸中斷,影響有關信息發布。
3.2 監測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電網安全運行監控及研究,提高電力系統通信和調度自動化水平。加強電網建設,構建靈活可靠的電網結構,確保電網運行安全。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發電燃料供應等情況的監測,建立與氣象、水務、林業、教育、公安、應急、消防、交通運輸、自然資源、通信、廣播電視、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
3.3 預警
3.3.1 預警信息發布
電力企業研判可能造成市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受影響區域的地方人民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地方人民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影響的相鄰市(區縣)人民政府。
3.3.2 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後,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巡查維護、運行監測和故障搶修,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做好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和非電保全措施準備。受影響區域各地人民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加油(氣)、商品供應、交通物流、搶險救援等方面的應急準備;加強相關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 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4.1 相關電力企業信息報告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將影響範圍、停電負荷、停電用戶數、重要電力用戶停電情況、事件級別、可能延續停電時間、先期處置情況、事態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向受影響區域地方人民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報告,並視情況通知重要電力用戶。涉及跨市(區縣)的大面積停電事件,電力企業應及時向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匯報相關情況。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4.2 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信息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接到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式和要求向上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及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單位)。各地人民政府及其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 應急回響
5.1 回響分級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回響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5.1.1 Ⅰ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I級應急回響,並立即組織召開小組成員和專家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開展協調應對工作,對事件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就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並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四川能源監管辦等有關部門,視情況提出支援請求。
5.1.2 Ⅱ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回響,並立即組織召開小組成員和專家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開展協調應對工作,對事件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就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並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四川能源監管辦等有關部門。
5.1.3 Ⅲ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回響,並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區縣人民政府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或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5.1.4 Ⅳ級應急回響
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區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回響,並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可由事發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指揮或請求市人民政府派工作組,指導、協調和支持應對工作。
5.1.5 對於雖然未達到一般及以上大面積停電事件標準,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停電事件,可以視情啟動Ⅳ級或Ⅲ級應急回響,由事發區縣人民政府視情況決定啟動應急回響。
5.1.6 應急回響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發展趨勢調整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
5.2 回響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儘量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各地、各部門(單位)在各級人民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主要應對任務包括:
5.2.1 電力系統應對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有關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要儘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1)有關電網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各級人民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
(2)有關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控制停電範圍;儘快恢復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儘快恢復黨政軍重要部門、應急指揮機構、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重要通信機樓、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給排水、機場、醫院等重要電力用戶以及中心城區的電力供應。
(3)有關發電企業保證設備安全,迅速組織搶修受損設備,做好發電機組併網運行準備,按照電力調度指令恢復運行。
(4)重要電力用戶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點區域、重大關鍵設施設備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採取防範措施,保障重要負荷正常供電,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2 城市生命線系統應對措施
(1)重點保障單位:公安部門負責加強涉及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消防部門解救受困人員,開展火災救援。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提供應急保供電。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2)道路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交通運行監測,及時發布路網運行信息,並實施公路緊急調度。道路管理、城市市政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力量及時清理路障。
(3)民航: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維護機場候機大廳等區域秩序。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疏散乘客。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協調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民航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應急航空調度,保障民航飛機航行及起降安全。機場管理部門負責及時啟用應急備用電源,保障塔台及設施設備電力;組織人員轉移疏散;為機場滯留人員協調提供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及時發布停航等相關信息。
(4)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並為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重要機樓提供應急保供電。
(5)供排水:供水企業啟用應急供水措施。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城市供水主管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環境污染次生災害的防範處置工作。
(7)供油:成品油主管部門負責協調做好重要用戶保供電所需應急用油的保障工作。
(8)供氣:供氣企業及時啟用燃氣加壓站自備應急電源,保證居民燃氣供應。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城市供氣主管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5.2.3 社會民生系統應對措施
(1)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交通引導等工作。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民政部門負責協調受災民眾轉移到臨時安置點實施救助。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應急交通運力轉移受災民眾。商務部門負責受災民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衛生部門負責安置點的消毒防疫工作。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電網企業為臨時安置點提供應急保供電。
(2)商業運營:公安部門負責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維護正常治安秩序。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緊急救助。
(3)物資供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市場物資供應價格的監測。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市場物資供應價格查處。公安部門負責打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商務部門負責受災民眾所需食物、水等基本生活物資的調撥與供應。
(4)企業生產:消防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石油企業生產系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關電網企業為石油企業提供應急保供電。石油企業負責組織生產系統火災、爆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金融證券:公安部門指導加強金融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金融機構啟用應急發電措施。有關電網企業為金融機構提供應急保供電。必要時,金融管理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金融管理部門及時啟動應急回響,組織金融機構防範、處置大面積停電造成的金融風險問題。
(6)醫療:重點醫療衛生機構(急救指揮機構、醫院、供血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及時啟用應急保障電源。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衛生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保障應急供水、供油、通信、交通等。
(7)教育: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學生安撫及疏散,必要時,協調商務部門做好基本生活物資的應急供應。公安部門指導加強學校校園治安秩序維護,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8)廣播電視:廣播電台、電視台及時啟用應急保障電源。有關電網企業及時恢復供電。必要時,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報請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協調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提供應急保供電。
5.2.4 公眾應對措施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公眾要保持冷靜,聽從應急救援指揮,有序撤離危險區域;及時通過手機、網際網路、微博、微信等渠道了解大面積停電事件最新動態,不散布虛假或未經證實的信息,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鼓勵具備應急救援能力的公眾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1)戶內:拔下電源插頭,關閉燃氣開關,減少外出活動。在電力供應恢復初期,儘量減少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2)公共場所:打開自備的手電筒或手機照明工具觀察周邊情況,按照指示指引有序疏散或安置,避免發生擠壓、踩踏事故;主動幫助老、弱、病、殘、孕等需要幫助的群體。
(3)道路交通:主動配合道路交通疏導,為應急救援、應急救災物資運輸車輛預留救援通道。
5.2.5 加強信息發布
宣傳部門牽頭或指導涉事區縣和部門(單位)做好網路輿情監測研判、權威信息發布、網路輿情引導等工作,組織市級媒體推送權威信息。
5.2.6 組織事態評估
應急指揮機構及時組織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復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3 回響終止
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由啟動應急回響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回響。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復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減供負荷恢復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重要城市負荷恢復90%以上;
(3)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處置完成。
6 後期處置
6.1 處置評估
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評估報告一般包括事件發生原因和經過、事件造成的直接損失和影響、事件處置過程、經驗教訓以及改進建議等。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 事件調查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之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進行事件調查。各事發地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客觀、公正、準確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6.3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儘快消除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 恢復重建
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需對電網受損設備進行修復或重建的,市、區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恢復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電力系統恢復重建工作。
7 應急保障
7.1 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面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市級有關部門根據需要組織動員通信、交通、供水、供氣等其他專業應急隊伍和志願者等參與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武警部隊、公安、消防、應急、礦山救援隊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裝備物資保障
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系。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通信運營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回響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根據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 技術保障
市氣象、自然資源、水務、林竹等部門應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務。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制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
7.5 應急電源保障
電力企業要提高電力系統快速恢復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電網規劃布局,保障各地“黑啟動”電源,適度提高重要輸電通道抗災設防標準。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制定突發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和非電保全措施,並加強設備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 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健康委要在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置過程中,對保障傷員緊急救護、衛生防疫等相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7.7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及各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稅務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給予稅收減免政策支持。
8 附則
8.1 預案編制與審批
各區縣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或支撐預案),各重要電力客戶應制定突發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並按照應急預案管理要求進行審批、發布和備案。
8.2 預案修訂和更新
本預案發布後,根據實施情況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8.3 預案實施時間和解釋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瀘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8.4 演練與培訓
8.4.1 宣傳教育
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對全體員工加強防範事故的安全生產教育和應急救援教育,並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出現大面積停電的緊急情況下如何採取正確措施處置,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8.4.2 培訓
各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應認真組織員工對應急預案的學習和演練,並通過專業人員的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救援的業務知識水平。
8.4.3 演練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根據實際情況,會同國網瀘州供電公司等單位,組織開展全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演練。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相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以及社會公眾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根據生產實際,定期開展本單位的大面積停電事件專項應急演練。
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電力在國民經濟生產生活中占據越來越重要的位置。但我市位於四川電網的末端,僅有瀘州500千伏變電站作為單一的電源點,依託方山電廠兩台火電機組為瀘州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保障。由於我市重大工程項目推進、全社會電力負荷快速增長等因素,全市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面臨較大風險,一旦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將對社會造成巨大的影響和難以挽回的損失。
國家及省高度重視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家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四川省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為落實國家及省等檔案精神,進一步建立健全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制,正確、高效、有序地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該《預案》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原則,對組織體系、風險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應急保障等方面進行了明確,以確保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包括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等)、重要電力用戶可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二、主要內容
《預案》包括總則、組織體系、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後期處置、應急保障、附則、附屬檔案等9個方面內容。
(一)總則
總則主要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以及事件分級等。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二)組織體系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建立市級調度指揮系統,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市電力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並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市級組織指揮機構,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
(三)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對我市可能產生大面積的風險源進行分析,主要存在自然災害風險、電網運行風險、外力破壞風險、網路信息安全風險等四個方面的大面積停電風險,並對大面積停電事件常見的城市生命線系統情景和社會民生系統情景進行預估分析,提前預見大面積停電對我市交通、通信、廣播電視、供水、排水、供電等生命線和商業運營、金融證券業、企業生產、教育、醫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等公眾的正常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以便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規範了預警信息發布、預警行動、預警解除等工作。
(四)信息報告
規範了相關電力企業信息報告、電力運行主管部門信息報告等工作。
(五)應急回響
根據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影響範圍、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回響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分別對應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中的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Ⅰ級應急回響。初判發生特別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I級應急回響,並立即組織召開小組成員和專家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開展協調應對工作,對事件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就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並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四川能源監管辦等有關部門,視情況提出支援請求。
Ⅱ級應急回響。初判發生重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報請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回響,並立即組織召開小組成員和專家組會議,進行分析研判,開展協調應對工作,對事件影響及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就有關重大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式的命令,並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人民政府及四川能源監管辦等有關部門。
Ⅲ級應急回響。初判發生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縣(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回響,並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工作組趕赴事發現場,指導事發縣(區)人民政府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或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Ⅳ級應急回響。初判發生一般大面積停電事件,由事發縣(區)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回響,並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必要時,可由事發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指揮或請求市人民政府派工作組,指導、協調和支持應對工作。
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後,相關電力企業和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儘量減少大面積停電事件造成的損失。各地、各部門(單位)在各級人民政府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開展大面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六)後期處置
將後期處置工作分為處置評估、事件調查、善後處置和恢復重建等四個部分。規定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回響終止後,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同時,根據有關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本著客觀、公正、透明的原則,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
應急保障從隊伍保障、物資裝備保障、通信、交通和運輸保障、技術保障、應急電源保障、醫療衛生保障、資金保障等七個方面明確了保障要求,細化了保障措施。
附則主要包括預案編制與審批、預案修訂和更新、預案實施時間和解釋、演練與培訓等。(九)附屬檔案包括三個附屬檔案: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瀘州市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