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預約辦理指南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是由瀘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預約申請
  • 服務對象:民眾
  • 投訴電話:0830-2298833
  • 辦事機構:瀘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辦理程式,申報材料,因私赴台申請,應邀赴台申請,收費情況,承諾時限,辦理地點,注意事項,

辦理程式

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提交手機驗證碼→列印《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申報材料

因私赴台申請

1、指定照相採集點採集列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出國(境)證件標準相片;
2、用蘭黑或黑色墨水筆填寫完整或列印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3、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並提交複印件。申請人未滿十六周歲的,需提供其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4、交驗具備資質的旅行社開具的赴台灣地區旅遊的發票或有效的入台許可證明或經確認能夠進入台灣地區的有關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的,提交《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註:申請人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70周歲,可以由其直系親屬或監護人代為申請。代辦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交複印件。

應邀赴台申請

1、指定照相採集點採集列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私出國(境)證件標準相片;
2、用蘭黑或黑色墨水筆填寫完整或列印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3、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並提交複印件。
4、提交國務院台辦“赴台批件”原件,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台辦確認蓋章的複印件;經國務院台辦經濟局審核立項前往台灣進行經貿交流活動的,提交國務院台辦經濟局“關於應邀往來台灣立項批覆”原件。

收費情況

證件30元/本,簽注一次20元/次、多次100元/次,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3】價費字164號

承諾時限

15個工作日

辦理地點

單位:瀘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 地址:瀘州市江陽區酒城大道一段2號(瀘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4樓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廳地址)0830-2280699
單位:瀘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福集鎮玉龍路瀘縣公安局警察文化中心 0830-8188141
單位:合江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合江縣合江鎮百花亭68號 0830-5219100
單位:敘永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敘永縣敘永鎮西大街10號 0830-6235699
單位:古藺縣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 地址:古藺縣古藺鎮保全路73號 0830-7296064

注意事項

內容由申請人填寫(請用黑色或者藍黑色墨水筆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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