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辦理指南

安順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是由安順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廳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辦事機構:安順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公安分廳
  • 承諾期限:9個工作日
  • 服務對象:個人
  • 辦理條件:中國公民
  • 法定期限:15個工作日
  • 聯繫方式:3501516
申請材料,收費情況,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事地點,

申請材料

(1)申請人的“入台許可證”原件或複印件;
(2)隨旅行社赴台灣旅遊的,提交有赴台旅遊經營資格旅行社的全額旅遊費用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3)應邀赴台的,提交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或授權的省級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赴台批件”或“立項批覆”原件或省級台灣事務辦公室對其複印件的確認函;
(4)赴台灣定居的,提交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身份證註銷證明;
(5)處理私人事務的,提交相應事由的證明檔案。

收費情況

收費標準

每證30元,簽注每項次2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費字【1993】164號

辦事地點

安順市市府路市公安局後樓一樓出入境辦證大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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