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8年主要工作情況
2008年,全市兩級檢察院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落實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檢察工作安排,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
主題,緊密圍繞我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瀋陽全面振興。
(一)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懲治刑事犯罪
全市兩級檢察院以維護我市社會治安穩定,特別是保障奧運會成功舉辦為首要任務,全力打擊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顛覆破壞等危害國家安全、可能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犯罪活動;加大對涉黑、涉惡、涉毒犯罪,殺人、搶劫等暴力犯罪和重大盜竊、搶奪等多發性犯罪的懲治力度,嚴厲打擊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犯罪活動。共受理審查批捕案件9226件12514人,同比上升22.94%;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0162件13847人,同比上升18.71%。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130人,提起公訴12280人。集中力量,適時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偵查活動,引導偵查機關調查取證,加快辦案節奏。依法批捕了“10.11”(蟻力神)專案系列案件,依法起訴了新疆“伊吉拉特”反動組織分裂國家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維護了我市社會治安穩定和瀋陽奧運分賽場安全,保護了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同時,堅持區別對待,寬嚴相濟。對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從寬處理,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26人;對犯罪情節輕微、社會危害較小的,依法不起訴388人,並落實幫教措施,促進了社會穩定。
(二)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全市兩級檢察院落實市委和上級檢察院反腐敗工作部署,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務穩定大局,深入開展查辦民生領域職務犯罪,商業賄賂犯罪,涉農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生態環境職務犯罪等專項行動,不斷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207件255人。其中,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件197人,瀆職侵權犯罪案件56件58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338萬元。預防職務犯罪立項182件,努力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推進偵查一體化機制建設,強化案件線索的統一管理、偵查活動的統一指揮、偵查資源的合理配置,集中力量查辦重點案件,確保工作力度、案件質量和辦案安全。依法查辦征地拆遷、房產、醫療等涉及民生領域和其他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影響穩定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90件111人;依法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43件45人;依法查辦發生在農村基層組織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0件37人。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數額超過5萬元、挪用公款犯罪數額超過10萬元,濫用職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50萬元、玩忽職守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等大案106件136人;副處級以上幹部犯罪的要案43件51人。
不斷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一是立足制度完善,促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開展。結合近年來全市兩級檢察院所查辦的房地產領域職務犯罪案件進行調查研究,深入分析該領域案件頻發的原因,就我市房產抵押登記的制度建設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立法建議。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強化重點領域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召開金融系統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加強與金融系統在預防工作中的協調配合。深化捷運工程專項預防,為捷運工程參建單位編輯《預防職務犯罪宣教讀本》,增強有關人員的廉潔自律和防範意識。派員同步參與捷運一、二號線及延伸線車站裝修等總計11.32億元的招投標活動。會同市捷運建設指揮部召開捷運工程預防職務犯罪聯席會議,與參建單位共同完善、細化了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措施。同時,對社會關注的扶貧資金髮放工作,積極探索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力求保障扶貧資金的安全、足額發放和使用。三是加強溝通協調,發揮社會化預防職務犯罪網路作用。與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聯繫,與金融、海關、工商、房產等單位積極交換有關工作信息,推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協調開展。四是突出針對性,依法運用檢察建議增強工作效果。剖析民生領域貪污土地出讓金、征地補償款犯罪等典型案件,發出有針對性的檢察建議,幫助有關單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五是採取多種方式,紮實開展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結合查辦的典型案例,到市人事局、財政局、國稅局等單位開展警示教育156次。與瀋陽電視台共同製作播出預防犯罪專題節目《法治中國》366期。在我市繁華街道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營造反腐倡廉的社會氛圍。
(三)以維護司法公正為己任,依法強化訴訟監督
強化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對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案件,做到件件訊問犯罪嫌疑人,並複查案件主要證據。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監督立案109件;對應當逮捕而未提請逮捕、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依法追加逮捕98人,追加起訴146人,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同時,對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和證據不足的,依法決定不批准逮捕1217人,不起訴48人;依法糾正偵查機關在刑事立案、偵查活動中的違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等違法行為16件。
強化審判監督。全市兩級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102次,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和民事行政抗訴3281件,依法監督法庭審判活動。堅持對刑事抗訴案件有針對性複查,提高辦案質量和抗訴出庭水平。積極應對民事訴訟法修改,加強對民事行政抗訴案件的跟蹤,努力提高辦案效率。對發現的民事行政審判和執行環節職務犯罪線索,認真開展初查工作。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依法支持抗訴4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依法抗訴17件,提請省檢察院抗訴23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13件,促進公正審判。
強化刑罰執行監督。深入查辦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以辦案促監督。立案查辦虐待被監管人、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等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職務犯罪案件8件8人。堅持人員素質與硬體建設並重,推進駐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全市兩級檢察院18個駐所檢察室中,已有15個被評定為二級以上規範化檢察室。細化對監外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探索監督工作長效機制。對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監外執行人員,收監執行9人。對刑期計算錯誤、減刑不當、體罰虐待等違法行為發出檢察建議43份,糾正違法67件次。建立集提前預警、到期催辦、定期通報、責任追究於一體的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長效機制,對即將到期案件口頭預警450次,書面預警210次,做到提早發現,及時糾正。
強化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共受理人民民眾的控告、申訴和舉報1813件,其中直接審查、辦理和答覆1513件,按管轄許可權移送其他機關辦理300件。從維護穩定大局出發,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做好涉檢上訪化解工作。在嚴格各項執法規程、大力提高案件質量、從源頭上杜絕涉檢有理上訪發生的基礎上,深入開展處置涉檢上訪案件專項行動,對排查出的重點案件,實行領導包案,限期解決,確保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奧運安全和損害國家形象的事件。全市兩級檢察院正副檢察長接待來訪961人次,批辦案件329件,已辦結294件,成功解決了一批疑難信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市檢察院被中央政法委評為“全國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先進集體”,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次授予“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示範視窗”榮譽稱號。
(四)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檢察文化建設。深入開展黨的十七大精神、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大學習、大討論”活動,認真學習貫徹中央領導同志對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紀念檢察機關恢復重建30周年為契機,深化檢察文化建設,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引導作用,開展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生觀、價值觀教育活動,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強化檢察隊伍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宗旨意識。二是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推進“無違紀、無錯案、無重大責任事故、無涉檢有理上訪”檢察院創建活動,完善並落實各個檢察執法環節的工作規程,監督檢察人員規範執法、文明執法。強化市檢察院正副檢察長聯繫基層檢察院等工作機制,市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基層檢察院調研指導工作60餘人次。加強與地方黨委的聯繫,切實加大對基層檢察院的領導力度,不斷提高基層檢察院執法規範化水平。三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強化檢務督察,堅持對紀律作風和辦公秩序開展經常性檢查,對警用車輛管理、辦案紀律和辦案安全進行專項檢查,有效防範了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四是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對全市檢察隊伍素質以及人力資源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將提高法律監督能力作為隊伍建設的重要任務。市檢察院領導班子帶頭定期開展業務學習,大興重能力、講學習之風。加強人才引進,面向全國公開招錄檢察人員143名。深入開展全員崗位練兵,結合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開展業務培訓1180人次,促進檢察人員業務素質的提高。在遼寧省第三屆十佳公訴人暨省級優秀公訴人集中評選活動中,全市兩級檢察院共有3名同志榮獲遼寧省十佳公訴人稱號。五是推進基層基礎建設。健全保障和服務機制,配合市發改委制定瀋陽市縣區人民檢察院辦案用房及技術用房建設規劃,用中央劃撥的專項經費,為基層檢察院採購174萬元的辦公辦案裝備,提升了基層檢察院的整體工作效能。
一年來,全市兩級檢察院湧現出省級以上先進集體6個、先進個人5人,省十佳檢察官1人,市勞動模範5人,二等功個人11人,三等功集體14個,三等功個人61人。
(五)增強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
全市兩級檢察院不斷增強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一是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監督。嚴格執行專項工作報告、接受執法檢查等制度,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匯報偵查監督工作情況。邀請市人大代表視察、座談、參加檢察機關重大活動和觀摩庭400餘人次,認真聽取、採納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促進了檢察工作的健康發展。二是自覺接受政協民主監督、人民民眾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邀請市政協委員視察和參加檢察機關重大活動,向市政協通報工作,認真聽取、採納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建議、批評和意見。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試行不(予)批准逮捕案件說明理由制度,堅持不起訴公開宣布制度,在各主流媒體播發有關檢察工作的新聞稿件297件,使檢察工作更加公開透明。三是完善人民監督員工作機制。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方便人民監督員行使職權。全市兩級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案件中,不服逮捕決定和擬作撤案、不起訴處理等三類職務犯罪案件共41件,全部接受了人民監督員的評議監督,促進了檢察機關公正執法。
各位代表,一年來,全市檢察工作的每一點進步都是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的監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檢察人員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
對照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確定的檢察工作任務,我市檢察工作仍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監督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個別檢察人員業務能力尚不適應發展變化的執法環境要求,少數檢察人員仍存在重辦案、重配合、輕監督問題。二是個別檢察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與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仍存在執法不文明的現象。三是重大責任事故介入調查機制仍需完善。四是檢察工作任務繁重,檢察人員超負荷工作。五是一些基層檢察院仍存在裝備和經費困難、專門人才匱乏的情況。對上述問題,我們將採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二、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全市檢察工作的指導思想是:認真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以維護人民權益為根本,以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為保證,進一步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為我市加快完成“五大任務”、實現“三大目標”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做好懲治刑事犯罪工作,維護瀋陽社會穩定
將為我市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營造更加穩定的治安環境作為首要任務,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打擊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以及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增強人民民眾的安全感。依法打擊各種危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積極參加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保護智慧財產權等專項行動,切實保障發展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依法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穩定的犯罪活動,促進我市農村的改革發展。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探索健全有關工作機制,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調查研究,對輕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堅持教育、挽救相結合,依法適用輕緩刑事政策。落實檢察環節綜合治理措施,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普法教育,減少治安隱患。強化對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的保護,維護社會公平和穩定。
(二)積極開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推動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
落實中央和我市反腐敗工作部署,堅持“打擊犯罪,保障發展”的方針,依法打擊犯罪者,保護無辜者,教育失誤者。充分調動全市兩級檢察院偵查力量,加大案件查辦力度。與有關單位溝通協商,完善重大責任事故介入調查機制。依法查辦發生在黨政機關和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積極參與治理商業賄賂。深入查辦國有企業兼併重組過程中的職務犯罪案件。加大對金融領域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紮實抓好查辦涉農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瀆職犯罪,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後的職務犯罪工作。注重查辦發生在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征地拆遷、醫療衛生、教育等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嚴肅查辦司法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盡最大努力追繳贓款贓物,為國家和企業挽回經濟損失,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推動我市預防職務犯罪領導機構職能的進一步完善和發揮,加強全市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協作。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資安全,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等重大工程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積極做好公共資金使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項目實施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緊密結合案件查辦,不斷增強檢察建議在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反腐倡廉宣傳,繼續廣泛開展多層次、有針對性的警示教育,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的法制觀念和廉潔自律意識。
(三)大力強化訴訟監督工作,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緊密圍繞我市確定的“五大任務”和“三大目標”,進一步強化監督意識,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式公正並重,依法糾正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平等保護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及外資企業的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對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維護。加大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力度,對監督難度大的案件,積極爭取各方面對監督工作的支持。不斷強化審判監督,加大對判決、裁定的審查力度,對符合抗訴條件的,堅決提出抗訴,依法糾正錯案和裁判不公等問題。立足我市實際,探索推進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工作。積極開展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進一步加大查辦監管場所職務犯罪力度,繼續加強駐所檢察室規範化建設,深入開展對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環節的監督,促進監管機關依法正確行使職權。
(四)認真開展涉檢信訪化解工作,努力促進社會和諧
依法受理人民民眾的舉報、控告和申訴,深入研究分析當前存在和可能出現的不穩定因素。從維護穩定大局出發,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強化以檢察長為第一責任人、一級抓一級的縱向處理涉檢信訪工作體系。嚴格執行首辦責任制和責任倒查制,加大涉檢信訪案件排查力度,懷著對人民民眾的深厚感情,依法慎重處理每一件涉檢信訪案件。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將息訴止訪的工作要求落實到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努力為上訪民眾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糾紛,把問題解決在當地,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提升司法公信力,促進社會和諧。
(五)著力推進檢察隊伍建設工作,不斷提高隊伍素質
加強政治素質建設。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貫徹胡錦濤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檢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進一步提高職業道德素質,強化宗旨意識和奉獻精神。加強業務能力建設。提倡重能力、講學習的良好風氣,以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為核心,改革創新幹部培養、評價機制和學習培訓機制,加大人才引進和教育培訓力度,及時為檢察工作一線補充力量。爭取各方面支持,進一步抓好基層檢察院的基礎建設,不斷增強全市檢察隊伍的監督意識、監督能力和監督實效。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堅持從嚴治檢,紮實開展檢務督察工作,探索建立嚴格科學的管理機制,強化對日常紀律作風和辦案安全的督察,完善錯案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紀問題,提升檢察隊伍文明公正執法水平。
(六)自覺接受監督,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
自覺將檢察工作置於黨的領導,人大的依法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人民民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之下。深化檢務公開,認真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匯報工作,積極向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發布檢察工作進展情況。聽取和採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真誠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按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