瀉下劑

瀉下藥為主要組成,具有通導大便,蕩滌實熱、排除積滯、攻逐水飲等作用,可以瀉下里實證的一類方劑。主要治療胃腸積滯,實熱內結,脘腹脹痛,或臟腑有寒凝積滯 ,或水飲內停引起的嚴重水腫,胸腹積水體質壯實者,或虛 、實便秘。根據瀉下劑的不同作用,可分為寒下劑、溫下劑 、潤下劑、逐水劑和攻補兼施劑(見下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瀉下劑
  • 作用:通導大便,蕩滌實熱、排除積滯
  • 不適宜人群:經期婦女
  • 副作用:易傷胃氣
簡介,分類和適應證,使用注意事項,分類,

簡介

瀉下劑用治里實證,若表邪未解,里實已成,須表里雙解。瀉下劑除潤下外,性均峻烈,故孕婦、婦女經期禁用 ;年老體弱、產後、病後,以及失血脫水者慎用。另外,瀉下劑易傷胃氣,有效即止,均勿過劑。

分類和適應證

便秘系實邪停留大腸,腑氣不通,濁氣不降,使大便乾燥排便困難,並見脘腹痞滿脹痛,不思飲食,舌苔厚等屬里實證。里實便秘多因熱結、寒凝、津虧等引起,故瀉下劑可分為寒下劑、溫下劑、潤下劑3類,分別適用於熱結便秘里實證、寒積便秘里實證、陰傷津虧血虛腸燥便秘證。

使用注意事項

瀉下劑專治里實便秘。若表證未解,里實未成者,不可用瀉下劑;若表證未解,里實已成,則需要權衡輕重,或先解表,後治里,或表里雙解,以免表邪內陷。瀉下劑除潤下劑外,均較峻烈,有的還有毒副作用,故年老體弱、孕婦、產後、久病體虛、津傷陰虧、血虛者均應慎用,必要時可根據病情及體質的不同,或先予攻下,後顧其虛,或攻補兼施,虛實兼顧。瀉下劑易傷胃氣,奏效即止,不可過服。凡重症、急症而必須急下者,可加大劑量煎成湯劑服用;若病情較緩,只需緩下者,藥量不宜過大,可製成丸劑服用。服藥期間忌食油膩辛辣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以防重傷胃氣。

分類

一、寒下
二、溫下
三、潤下
四、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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