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農村自來水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農村自來水工程建設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濟南市人民政府
《濟南市農村自來水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檔案。
《濟南市農村自來水工程建設管理辦法》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全市農村自來水工程的建設管理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全省農村村村通自來水工程的意見》(魯政發〔2005〕142號),結...
《濟南市農村公共供水管理暫行規定》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印發的檔案,屬於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公共供水安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農村公共...
農村供水規劃應當包括現狀評估、規劃布局、目標任務、水源保護、水質保障、工程建設、運行管護等內容。第十條 農村供水工程是農村重要公共基礎設施,依法採用劃撥國有土地或者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等方式保障項目用地。農村供水工程建設用地,應當納入當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優先安排,並按照確定的用途使用;占用農用地的,應當...
《山東省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農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農村供水用水安全,改善農村居民的生活和生產條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09年6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12號公布,2024年1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7號宣布廢止。公告內容 山...
本辦法所稱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的公共設施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第三條 濟南市公用事業管理局是本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供水的統一管理工作。第四條 城市供水實行計畫供水,厲行節約用水,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安排工業用水和其他用水。第五條 城市供水事業的發展,應當...
《商河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辦法》是商河縣人民政府2014年6月4日發布的法規。商河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商河縣城鄉供水一體化管理,保障城鄉生活、生產各項建設用水,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山東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濟南市城市供水條例》和《商河縣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
《濟南市城市供水管理辦法》在1991.07.29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用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的供水管理。第三條 城市供水應當堅持為生產、生活服務的原則,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安排工業用水和其他...
《條例》分總則、規劃建設、設施管理、水質安全、供用水管理、用戶權益保障、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9章58條,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4月21日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施行的《濟南市城市自來水供水管理辦法》予以廢止。委員會公告 第1號 《濟南市城市供水條例》已於2011年11月30日經濟南市第十四...
第九條 水利工程的資產和成本、費用,應在供水、防洪等各項用途中合理分攤、分類補償。具體分攤和核算辦法,按財政、價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 利用貸款、債券建設的水利供水工程,供水價格應使供水單位在經營期內具備補償成本、費用和償還貸款、債券本息的能力並獲得合理的利潤。經營期是指供水工程...
第七條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由中央、地方和受益民眾共同承擔。縣財政應安排資金用於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前期工作、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配套以及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等工作。鼓勵企業、集體、個人投資農村飲水工程;鼓勵城市自來水公司投資建設和運營農村飲水工程;鼓勵多種所有制、多種建設運營方式發展農村供水事業。第八條 ...
通過兩年(2019—2020年)農村飲水工程(包括農村飲水安全、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農村自來水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實現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全覆蓋和自來水“村村通”。2019年實現85%的行政村通自來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供水保證率達到90%以上;2020年實現100%的行政村通自來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
第一條為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保證供水工程的安全運行,確保工程發揮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遼寧省農村水利工程管理辦法》、水利部《水工程管理辦法》、國家計委、建設部《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和《朝陽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
第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飲用水安全責任主體。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飲用水集中供水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等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做好農村飲用水集中供水工程建設、運營、管護中的協調等相關工作。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七條 農村飲用水供水工程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和改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關於印發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水農〔2003〕503號)、《水利部關於建立農村飲水安全管理責任體系的通知》(水農〔2019〕2號)、《廣東省農村供水工程建後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
濟南市代市長 謝玉堂 一九九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細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管理,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公共生活飲用的集中式供水(包括單位自備的生活飲用水,下同)、二...
城市供水工程管網覆蓋農村範圍內的供水管理,適用《貴州省城市供水管理辦法》。第三條 農村供水工程屬於公益性基礎設施,應建立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城鄉統籌的建設機制,推進農村供水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企業化管理,逐步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第四條 農村供水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全面落實農村供水管理地方人民...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供水的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農村供水價格管理,並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農村供水工程建設與管理等相關資金的預算下達、撥付、監督管理等工作,落實財政扶持政策、公益性管水員崗位...
不具備集中供水條件的農村分散住戶,飲用水設施可以在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下由村民自建、自用、自管。第十二條 農村供水工程建成後,其產權依法確定。因資產轉移、報廢、重建、拆除、搬遷、閒置等原因導致已建農村供水工程用途和產權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及時辦理相關手續。第十三條 在能夠滿足用水需求的規模化供水工程覆蓋...
第四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全縣農村飲水工程的行業主管部門,內部設定農村飲水工程建設與管理辦公室,負責研究、制定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的辦法和規章制度,依法加強運行管理、養護維修、水源保護等監管和指導工作。第二章 產權及責任 第五條 農村飲水工程是農村重要公共基礎設施之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受法庫縣人民政府委託...
其他相關部門執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用電、稅收及水價等優惠政策,確保工程可持續運行。第二章 運行管理體制 第四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成後,工程建設單位及時組織工程驗收,與供水管理單位辦理移交手續。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0〕62號...
為了加強項目管理,使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順利實施,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建設任務的圓滿完成,做到飲水安全工程的可持續利用和發展,結合納雍縣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第二條 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解決範圍,是指存在飲水安全問題的鄉鎮、村、學校。凡因開礦、建廠、企業生產及其他人為原因造成飲水水源污染、水量減少、枯竭而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