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實施細則

2022年1月,濟南市政府網站發布《濟南市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管理實施細則
  • 發布單位:濟南市政府
內容解讀
上述徵求意見稿中提出,享受高齡津貼的條件為“具有本市戶籍”和“年滿80—89周歲且無離休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人;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標準為:80—89周歲(無離休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根據上述徵求意見稿,符合享受高齡津貼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如實提供能夠證明申請人身份、年齡及住址的有效證件。如是代理人提出申請,需提供可以證明與申請人關係的有效證件,並簽字確認。申報高齡津貼所需材料為:申請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索引頁、申請人所在頁);在指定銀行開辦的申請人賬戶原件及複印件。村(居)民委員會接到申請後,進行調查核實,並將申請人名單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街道(鎮)審核;街道(鎮)審核後,報區縣衛生健康局,經過大數據比對後覆核、批准、備案。對不符合條件的,由村(居)民委員會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上述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未能按時領取高齡津貼的,需由本人提出書面補發申請,所在區縣衛生健康局查明原因,經審核後給予補發,補發時間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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