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天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天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天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天橋區堤口路2號 
  • 所屬部門: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天橋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城市管理、民生保障、農林水等領域劃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負責編制和完善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管理制度,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機制。
(四)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論證等工作。
(五)負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對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等;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
(七)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各街道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九)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指導各街道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組織人事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新聞發布、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12345市民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宣傳、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基層黨建和群團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後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政策動態的收集和綜合研究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清理及上報備案、彙編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擬訂業務協同、審管互動、審批監控、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監督考核科(掛運行監控室牌子) 負責協調指導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研究提出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跟蹤督辦審批事項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負責協調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有關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以及並聯審批相關工作。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指導街道審批服務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負責運行監控室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套用。
(四)審批一科 負責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壓縮時限等工作。
(五)審批二科 負責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壓縮時限等工作。
(六)審批三科 負責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壓縮時限等工作。
(七)勘驗服務科 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對依法需要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的事項制定實施辦法;負責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現場勘驗,監督指導現場勘驗工作。
天橋區政務服務中心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政務服務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負責制定實施政務服務相關管理制度。
(二)負責對政務服務的全過程進行日常管理,採集、整理、保管服務過程中相關聲像資料;負責政務服務相關的數據統計、綜合分析。
(三)為相關領域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提供輔助服務,協助做好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審管信息的互動工作。
(四)負責依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及其關聯事項,依法進行現場核查、踏勘服務工作;負責協助相關科室組織召開相關評審會、聽證會;負責委託專家(機構)進行現場檢驗、檢測、鑑定等業務指導工作。
(五)牽頭“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工作;負責政務服務中心進駐部門間業務銜接和聯辦事項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運行及維護;負責對進駐部門視窗和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和服務。
(六)負責協調和指導街道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標準化工作的運行、指導和評價改進工作等;負責協調、指導和落實本區域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各項服務工作。
(七)完成區行政審批服務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