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民政局

濟南市天橋區民政局

濟南市天橋區民政局是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天橋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天橋區天橋街1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事業發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社團、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 承擔中共濟南市天橋區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貫徹落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道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政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村居)治理政策,指導社區(村居)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 改進全區基層政權建設、推進基層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執行上級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與相鄰區(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接鄉鎮以上(含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 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區婚姻登記工作,承辦全區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推進婚俗改革。
(七)負責指導全區殯葬管理工作,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 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 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協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資工作的民生保障、社會工作 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
(十四)管理國家和省、市、區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 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
(十五)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擬訂全區老年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齡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民政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 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民政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 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民政信息管理、政府信息、政務公開和 12345 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全區民政統計工作。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財務管理制度,編制預算,管理國家和省、市、區撥付的民政事業經費,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承擔局機關日常財務管理,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
(二)社會事務科(掛養老服務科牌子)。貫徹落實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政策;開展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區級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並開展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工作;協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資工作的民生保障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辦全區涉外、涉港澳台及華僑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全區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掛社會組織管理科牌子)。擬訂全區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村居)治理政策,指導社區(村居)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推進社區(村居)服務能力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全區社團、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做好區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和促進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中共濟南市天橋區社會組織綜合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協助做好社會工作等領域的招商服務工作;執行上級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承辦與相鄰區(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和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鄉鎮以上(含鄉鎮、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負責全區地名管理工作。
(四)濟南市天橋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貫徹黨中央關於社會救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區委工作安排,主要職責是:1,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殘疾人、孤困兒童等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事務性工作。2,負責全區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使用和維護信息核對系統,做好本中心核對家庭信息保密工作。3,負責全區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4,負責全區社會救助政策、系統操作等業務培訓工作。5,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濟南市天橋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辦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登記;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記檔案;宣傳婚姻法律法規,倡導文明婚俗;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濟南市天橋區慈善事業促進發展中心。組織開展慈善募捐,宣傳慈善法律法規及理念;協助政府開展救災賑濟工作;扶助弱勢群體,開展扶貧救濟、撫恤工作;開展安老、助孤、助殘、助醫、助學等各種慈善救助活動,資助或興辦慈善福利項目;組織熱心支持和參與慈善事業的志願者隊伍,開展多種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動;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邵強勝:天橋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區民政局全面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分管財務工作。
惠祥利:天橋區民政局副局長(政務公開分管領導)
分管辦公室、黨建、組織人事、紀檢、政法工作、掃黑除惡、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擁軍等工作。
梁勇:天橋區民政局副局長
分管扶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兒童和殘疾人福利、收養、信訪穩定、扶貧、殯葬、防汛工作。
袁敏:天橋區民政局副局長
分管養老服務、社會組織管理、志願者隊伍建設、社工人才、養老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等工作。
郎慶文:天橋區民政局副處級領導幹部
分管婚姻登記工作。
李軍:天橋區民政局四級調研員
分管節能減排工作、檔案工作。
王輝:天橋區民政局四級調研員
協助分管辦公室,分管局機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王蕤:天橋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協助分管扶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兒童和殘疾人福利、收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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