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歷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歷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濟南市歷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歷下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歷下區二環東路7097號 
  • 所屬部門: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濟南市歷下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管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劃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的辦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負責編制和完善審批服務標準化規程和辦事指南,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管理制度,規範行政審批服務行為,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體制機制。
(四)負責規範和最佳化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流程,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組織、協調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現場勘驗、專家論證等工作。
(六)負責對進駐區政務服務大廳的審批服務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提供相關政務服務和便民服務等。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指導各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政務服務工作。
(七)負責推進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綜合審批平台和“網上大廳”的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指導各街道、部門(單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九)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十)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規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簡化最佳化審批流程和時限,健全、完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體系,推進“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不斷最佳化政務服務環境。創新服務模式,發揮“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支撐作用,推進網上大廳建設,提升服務質量,持續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暫未劃轉事項及上級政府依法下放實施事項方面的職責分工。暫未劃轉的行政許可事項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另行研究提出劃轉意見按程式辦理;對於上級政府依法下放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承接,適合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行使許可權的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承接。
2.關於行政審批和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對於審管分離的行政許可事項,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科學確定職責定位、釐清權責關係。承擔監管職能的各部門負責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及時將行政審批信息推送到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由行政主管部門認領;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及時將監管信息、處罰結果及行政審批所依據法律法規等政策調整情況推送到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3.關於依法需要現場踏款、審圖和驗收事項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對依法需要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的事項制定實施辦法。技術標準、人員資質要求不高的現場勘驗等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自行組織;技術標準、人員資質要求較高的現場勘驗或專家論證等事項,應自受理之日起,通過聯動平台或電話預約等形式,組織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參與現場勘驗、組織專家論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並對出具的相關意見、論證等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關於事項劃轉後相關材料移交等方面的職責分工。事項劃轉後,各相關部門要將相關檔案及制式證明、證書、申請文書格式文本等統一移交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檔案資料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提出具體使用、移交意見,按相關程式辦理。事項劃轉部門組織召開與行政審批業務相關的會議、開展相關培訓等,應通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派員參加。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將上級部門下發的涉及行政審批相關事項的檔案轉送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牽頭協調涉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
5.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擔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實行目錄管理,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對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6.關於電子政務方面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提出政務服務平台功能需求,承擔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上網運行、業務標準制定、運行監管、評估考核工作,推進平台套用。區政府辦公室(區大數據局)負責提出區政府辦公室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需求,具體組織推進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政府網站內容建設。負責研究提出全區電子政務發展規劃,配合區委辦公室推進全區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政府網站統一技術平台和政務服務平台的統籌規劃、系統建設、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大數據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政用、民用、商用大數據融合發展,負責全區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宣傳、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服務改革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推動審批與監管協調聯動相關機制的建立;負責行政審批相關政策檔案的收集分析和法制研究工作;負責組織法制宣傳、法制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擬訂業務協同、審管互動、審批監控、責任追究等工作機制的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配合辦理相關信訪事項。
(三)監督檢查科。負責監督實施行政審批服務行為的有關規範和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統籌協調績效評價管理工作、標準化建設工作。監督管理公共服務企業、中介機構進駐事項。負責協調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有關部門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以及並聯審批相關工作。跟蹤督辦審批事項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負責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行政審批服務相關工作及人員進行指導、監督、管理和考核。負責指導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各專業大廳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協調指導。牽頭負責與劃轉行政許可事項後承擔監管職能的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督促其落實監管責任。負責12345市民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受理舉報投訴和來信來訪工作。
(四)市場準入科。負責市場準入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相關事項目錄清單和服務指南的編寫工作;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五)社會事務科。負責社會事務領域相關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辦理,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相關事項目錄清單和服務指南的編寫工作;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六)投資建設科。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前期諮詢服務、施工許可、聯合驗收的綜合受理、審查審批,承擔做出行政許可和證照發放相關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施工許可、聯合驗收的組織運行、協調管理,以及與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互相推送和接收審管信息及檔案;負責相關事項目錄清單和服務指南的編寫工作;負責推動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最佳化流程、精簡要件、減少環節、壓縮時限等工作。
第(四)(五)(六)3個業務科室承辦的具體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和收費事項,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根據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情況及事項目錄具體研究確定,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布。
(七)勘察檢驗科。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會同有關職能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行業標準,對依法需要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的事項制定實施辦法;有關根據行政審批程式,具體負責組織相關部門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行政編制24名。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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