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天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天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濟南市天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濟南市天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濟南市天橋區無影山東路4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方面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綜合協調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貫徹新型城鎮化發展的有關政策,協調做好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的落實,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推進綠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建築節能政策,推進綠色建築項目實施,開展相關檢查驗收工作。
(四)負責審批許可權內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
(五)貫徹落實建築工程、燃氣和供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規章制度;負責許可權內建築工程、燃氣和供熱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貫徹落實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政策及規章制度。參與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揚塵污染防治綜合協調工作。
(七)貫徹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鄉村振興和小城鎮人居生態環境改善相關工作。
(八)負責上級主管部門對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的協調工作。
(九)負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貫徹落實住房保障相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
(十)負責全區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物業管理相關政策。落實上級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指導物業公共部分以及公用設施交付管理。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鄉建設與維護項目投資預算計畫並監督執行;參與協調區內各類工程及重要項目的論證、規劃、選址、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設計;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服務;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
(十三)負責轄區內原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負責房屋租賃市場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經紀機構管理 。
(十五)負責轄區內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的安全監管。
(十六)負責全區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人民防空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民眾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相關黨建工作。
(十九)協助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項目招商及客商考察市政設施等投資環境的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推進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務服務新型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職責分工。區住建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資產、安全、保密、督查、應急管理、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後勤管理服務、宣傳報導及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政法、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統一戰線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建設、評先樹優、平時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及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城鄉建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研究提出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負責普法教育工作;參與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參與城鄉建設有關行政複議、訴訟應訴工作。組織推動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本部門權責清單並監督實施,協調推進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相關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掛招投標監管科牌子)。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和城鄉建設與維護項目投資預算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住建系統綜合統計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的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有關規費的征繳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並監督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區立項的建築工程、燃氣和供熱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招標控制價備案工作。
(三)城鄉建設科。推進全區城鎮化發展工作;貫徹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組織指導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向農村延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特色村鎮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參與協調區級投資的大中型工程及重要項目的論證、規劃、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負責全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統籌協調和服務;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負責職責範圍內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燃氣經營、燃氣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四)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對區屬建築施工企業進行資質核查;組織協調建築市場的監督、檢查活動;負責審批許可權內建築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區屬建築企業的資質年審和建築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業管理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建築勞務用工行為,指導協調建築勞務工資保證金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貫徹實施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建設科技相關政策、規劃,參與新建建築節能認可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準化和文明施工工作;貫徹全市建設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規劃;負責全區建設揚塵防治綜合協調工作。
(五)住房管理科。負責住房保障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內居民公共租賃住房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轄區內居民租賃住房補貼的審核、上報和發放工作;協助市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搖號選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轄區人才安居工作。負責轄區內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業主委員會備案、物業服務契約備案;負責轄區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登記;負責許可權內前期物業服務契約備案。
負責許可權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駐區單位執行本市房改政策;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審、申報;負責駐區單位自管公房房改售房工作的初審、申報;負責轄區房改退房和直管公房房改勘誤工作的初審;負責轄區內被徵收房屋的房改工作;負責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租賃契約變更和租金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困難企業承租直管公房租金核減工作;負責制定轄區直管公房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修繕工程實施;負責制定轄區內直管公房的防汛預案並組織實施;做好直管公房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商品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變更,延續及註銷手續;負責有關房屋租賃活動的日常指導、監督、管理和相關協調工作,建立完善住房租賃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負責有關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日常指導、監督和管理,建立完善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六)城市更新科(掛房屋徵收科牌子)。貫徹城市更新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城市更新總體工作方案,擬訂城市更新年度計畫;負責統籌全區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項目;負責全區城市更新項目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監督管理。
(七)綜合業務科(掛人防建設管理科牌子)。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開發利用、人防知識宣教、警報器管理工作;編制轄區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轄區人民防空指揮工作,制定並落實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負責組織匯總上報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年度計畫,指導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負責公共停車場設施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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