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下屬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
- 外文名:Resident Identity Information Department of the Identification Bureau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辦公地址: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下屬部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下屬部門。主要職責(一)統籌居民身份資料庫的建立;(二)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發出;(三)收集認別居民身份的必要資料並組織個人檔案;(四)發出澳門特...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是由行政法務司監督,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當局在民事與刑事身份認別及旅行證件的行政機構。職能 輔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當局在民事與刑事身份認別及旅行證件方面之工作。職責 統籌及執行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民事與刑事身份認別的工作;發出...
現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社會文化司司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澳門特別行政區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公開競投委員會成員。人物履歷 1994年,任司法警察局高級技術員。2001年,任身份證明局計畫暨組織處處長。2002年,任身份證明局居民身份資料廳廳長。2007年,任身份證明局組織暨資訊廳廳長。...
澳門居民身份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主要身份證明。證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簽發,種類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Bilhete de Identidade de Residente Permanente da R.A.E.M.)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Bilhete...
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頒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者。護照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的規定,自1999年12...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來往中國內地所用的證件。2018年3月13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中國宣布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國家移民管理局於2018年4月13日正式成立,並加掛中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對特區的入境事務享有獨立管轄權,特區政府亦可以與其他國家/地區獨立簽訂入境協定。信息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可透過行政長官的批示準許部分國家/地區的居民在沒有領取簽證的情況下前往澳門。有意前往澳門留學的人士需要...
2.探望在香港或澳門定居的親屬,須提交被探望人有效的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的複印件。3.被探望人是在香港或澳門就學、就業的,須提交被探望人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香港或澳門有關單位簽發的就學、就業“進入許可”以及相應簽注等證明材料的複印件。4.探望持因公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和工作簽注在港澳地區...
②被探望親屬為外交部駐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或澳門部隊幹部的,提交上述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③申請人不滿16周歲的,可由監護人代辦。申請人60周歲以上的,可由直系親屬代辦。代辦人需交驗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
樂山居民因私出入境證件審批指南 樂山居民因私出入境證件審批是由樂山市公安局受理辦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所需材料 審批條件 收費情況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0)293號,首次新辦護照200元/證,換髮護照220元/證,補發護照420元/證,護照加注20元/項。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複印件。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學、就業、培訓人員...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或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
中國公民在年滿16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中國未滿16周歲公民,可以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遷入內地定居的,華僑回國定居的,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定居並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依照《居民身份證法》的...
第十八條 港澳台居民遷入內地(大陸)落戶定居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灣居民”的統稱。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且不具有內地戶籍的中國公民;“台灣居民”是指在台灣地區定居且不具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本辦法...
為進一步促進內地(祖國大陸)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以下簡稱港澳台)高等教育交流與合作,規範內地(祖國大陸)普通高等學校對港澳台學生的招生、教學、生活管理和服務,保證培養質量,保障港澳台學生合法權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1999年發布的《關於普通高等學...
第一條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三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組成。第四條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
8.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工本費 9.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通行證簽注費 10.派駐香港澳門身份證明工本費 二、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1、船舶停泊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鐵路用地管理費(內蒙古自治區)3、鐵路用地管理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4、借用鐵路土地管理費(福建省)5、占河(灘、堤...
第十八條 港澳台居民遷入內地(大陸)落戶定居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港澳台居民”是“港澳居民”和“台灣居民”的統稱。其中,“港澳居民”是指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且不具有內地戶籍的中國公民;“台灣居民”是指在台灣地區定居且不具有大陸戶籍的中國公民。本辦法...
對在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學歷學位)的進行認定。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大學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士以上(含學士)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定。2.4國內學歷認證 對在國內普通高等教育、成人及網路教育、軍校學歷、自考學歷進行...
(五)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複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六)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複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2)《政協委員證》或《人大代表證》、《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 (3)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車輛登記檔案》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所有權登記憑證/汽車》。上述資料證明車主與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的直接隸屬關係(股東或董事); ...
2.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幹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部隊駐地住址證明。 3.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港澳居民居住證;或者是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
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澳門就業,還須提交有關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或《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用項目審核表》複印件。辦理就業延期的交驗經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核准的有申請人姓名的續期名單表或者澳門社會文化司或者經濟財政司(授權澳門人力資源辦公室)出具的...
(五)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複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與簽證複印件,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六)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退休證明複印件(外國人和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居民應當...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3)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複印件;(4)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其中,在香港就學、就業、...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出具的批准通知書原件,並提交複印件。(3)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就業,還須提交商務部《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或者《對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核表》複印件。(4)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在香港...
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定。2019年6月1日起,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駕照,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申領地點 申領機動車駕駛...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準許,方可出境入境。具備...
十、負責全市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十一、負責出入境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十二、負責全市消防工作;十三、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十四、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十五、負責重大活動和...
大陸部分城市試點開放港澳台居民開辦個體工商戶,經過五六年的試驗,某市於2006年1月18日開始試點。國務院即廢除《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於2011年3月30日頒布了《個體工商戶條例》,該條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該條例第27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台灣地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