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民眾,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保證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潢川縣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 性質:政府工作意見
  • 地點:潢川縣
  • 部門:潢川縣人民政府
基本信息,詳細內容,

基本信息

潢川縣人民政府
關於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
做好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是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有關檔案精神,切實加強我縣的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
二、以預案建設為重點,深入推進“一案三制”建設
(一)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一案三制”建設是應急管理的核心內容,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是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要按照應急預案“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儘快建立覆蓋各地、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潢川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儘快編制、修訂完成本地、本行業、本單位的各類預案。各基層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本單位預案,明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措施和處置程式。加強對預案編制工作的指導協調、溝通交流、審查備案、督促檢查和銜接工作,建立預案動態管理制度,切實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對預案的動態管理,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狠抓預案落實,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積極組織實戰性強、民眾廣泛參與、涉及多個地區和部門的聯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和機制建設。《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國家建立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縣政府作為全縣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組織指揮協調全縣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先期處置需要市政府組織指揮協調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處置本轄區的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先期處置需要縣政府組織指揮協調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是轄區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縣政府已明確由常務副縣長負責應急管理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都要明確一名副科級幹部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縣政府各位副縣長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應急管理工作責任,縣政府各部門在分管副縣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管理工作相應的任務和責任。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已經成立,為做好上下聯動和協調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要儘快設立專門的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職能,發揮運轉樞紐作用。縣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成立臨時應急管理辦公室,也可以指定現有機構或專門人員履行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的職責。要加強各級各類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進一步強化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職責,充分發揮其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制定和完善應急管理法規、政策和制度,建設突發公共事件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管理保障體系,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調、上下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要切實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組織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明確行政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社區或村級組織負責人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責任,確定專(兼)職的工作人員或機構承擔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完善基層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基層綜合應急隊伍建設,加快基層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三)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法規制度建設。深入貫徹實施《“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河南省“十一五”期間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最佳化、整合各類資源,統一規劃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科學指導各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為我縣適時編制規劃打下基礎。各鄉鎮、各部門要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合理布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規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基礎設施建設,防止重複建設、資源浪費。要做好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各項工作,研究制定貫徹實施意見,確保法律的各項規定得到全面落實。要通過建立健全相關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為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體系。
三 、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設
(四)加強應急平台建設。加快建設縣、鄉鎮兩級綜合應急平台,進一步完善有關部門的專業應急平台功能,形成連線各鄉鎮和各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高效的應急平台體系。應急平台建設要統籌規劃,切合實際,注重實效;要依託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路,規範技術標準,充分整合利用現有專業系統資源,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積極推動城市應急聯動系統建設,按照“信息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原則,加快公安、醫療急救、交通事故處理、消防、市政公用搶險等應急信息接報平台的整合。
(五)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為重點,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進一步明確行政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社區或村級組織負責人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專(兼)職的工作人員或機構,加強基層應急投入,結合實際制定各類應急預案,增強第一時間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區要針對民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發公共事件,制訂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經常性地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民眾自救、互救能力,並充分發揮城鎮應急救援力量的輻射作用;學校要在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教育和普及,增強師生公共安全意識;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要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有預案、有救援隊伍、有聯動機制、有善後措施。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及時協調解決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問題,促進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按照我省“十一五“規劃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和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要求,建立以公安、武警、消防、民兵、預備役部隊為骨幹和突擊力量,以抗洪搶險、森林消防、醫療救護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本力量,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願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專家資料庫,完善專家參與應急管理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提高科學處置水平。推進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研究制定動員和鼓勵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切實加強志願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工作,發揮志願者在科普宣教、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加強各類應急資源的管理。建立地方和基層單位應急資源儲備制度。在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礎上,統籌規劃應急管理所需材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電力供應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實現各類應急資源綜合動態管理和資源共享,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提高統一調配能力。要建立重要物資監測網路及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保障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需要。根據國家部署、合理規劃建設我縣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庫。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地方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健全應急物資社會捐贈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中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加強信息資源管理,認真做好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和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等的收集管理工作,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研究制定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對社會資源依法徵用與補償的具體辦法。
(八)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應急管理的培訓計畫和培訓大綱,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充分運用多種方法和手段,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工作。要提高領導幹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全社會應急管理的素質。在專門舉辦應急管理領導幹部和業務人員培訓班的同時,把應急管理知識納入黨校等對幹部和公務員培訓的內容,增強受訓人員的應急管理意識和應急管理能力。加強各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培訓考核,對未按要求開展安全培訓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一律不準上崗。鼓勵鄉村、社區、企業、學校和社會團體面向社會公開開展防災、減災和自救互救知識的教育培訓。各級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的組織指導和培訓資質的管理。
(九)加大資金和科技投入力度。縣、鄉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的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及時撥付應急資金,對規劃布局內的重點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為加強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電力、物資儲備等方面的建設與更新維護提供保障。要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提高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捐贈和支持。加大科技對應急管理的支持力度,積極利用科技創新成果提高社會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四、加強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處置和善後工作
(十)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的普查和監控工作。各地、各部門要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並對風險隱患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和動態監控。對持續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限期治理、儘快消除。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切實做到早分析、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對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要認真做好排查、監控和預警工作。對問題較多、隱患嚴重、危險較大的地域、行業和基層單位,要加強實時監控,防止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要經常開展排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風險隱患。
(十一)加強各行業和領域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排查,嚴密防範各類安全事故;要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充實必要的人員,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完善監管手段。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經常性地開展檢查活動,嚴格執行安全許可制度,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要進一步強化農林、水利和交通行業和領域的部門監管職責,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效率。各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防範措施。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監察機構要把風險隱患整改狀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認真進行監督排查和考核。
(十二)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信息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在縣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建設各級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系統和預警信息通報與發布制度,並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發生和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由縣應急委許可,應急管理辦事機構組織協調並發布指令,通過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城區顯著位置的電子顯示器等多種途徑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並向有關地方、部門和應急管理機構通報。要進一步完善和規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的標準,時限和程式,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把工作落實到崗位和人員,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建立社會公眾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或是設立基層信息員、健全與主流媒體信息溝通機制等多種方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
(十三)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在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的同時,要按規定及時上報情況和信息;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接報後要依照預案及時採取應急回響措施,併科學分析、判斷事件的關鍵環節。事發地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立即啟動和組織應急處置工作,調動有關救援隊伍和力量開展救援活動,防止次生、衍生災害事件發生,做好受影響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應急處置結束後,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要本著規劃先行、保障物資、搞好服務的原則結合防災減災,加快實施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和災後恢復重建。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依法依紀做好事故責任人員的處理工作,制定落實事故整改措施和有關救助、補償、撫慰、撫恤等工作計畫。
(十四)加強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按照國家制定的評估標準,對地方、本部門可能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領域、區位環節等進行監測並對收集到的各類突發事件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提出預防、減少或者控制突發事件發生的建議和對策。對本地方、本部門年度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及其應對工作情況,尤其是對防範工作進行評估,找出可能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領域、區位、環節、以認識、把握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規律和趨勢,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對特定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範工作作出專項評估。加強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數據,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要研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公共事件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的影響並預測發展趨勢。
五、加強領導和協調配合,努力形成全民參與的合力
(十五)進一步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在縣應急委的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幹部政績考核和目標管理。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靠前指揮、一線處理、現場調度,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要應急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有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的,要依照法律法規追究責任。要加強各鄉鎮、各部門溝通協調,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應急管理工作中的問題。
(十六)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要緊緊依靠民眾,軍地結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管理工作。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民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視培育和發展社會應急管理中介組織。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樹立一批應急管理工作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形成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十七)大力宣傳普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加強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會公眾維護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傳各類應急預案,全面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逐步推廣應急識別系統。儘快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納入學校教學內容,編制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和適應各級各類教育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讀本,安排相應的課程或課時。充分運用各種現代傳播手段,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並支持社會各界發揮應急管理科普宣傳作用。
(十八)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加強對相關信息的核實、審查和管理,為積極穩妥地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信息發布、新聞報導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信息發布工作,充分發揮我市主要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新聞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新聞宣傳紀律,不斷提高新聞報導水平,自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
(十九)開展與周邊縣區的交流與合作。加強與周邊縣區在應急管理領域的溝通與合作,共同應對各類跨地域的突發公共事件。大力宣傳我縣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加強應急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成功方法。積極參與其他縣區的聯合應急救援行動。密切跟蹤研究應急管理髮展的動態和趨勢,參與公共安全領域重大項目的研究與合作。學習、借鑑其他縣區在災害預防、應急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促進我縣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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