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是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Opinions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Jiang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 on Further Strengthening the work of health emergency management
  • 文號:贛府廳發93號
  • 類型:意見
  • 發布機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贛府廳發93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贛發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7號)和《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贛府廳字121號)等檔案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衛生應急管理,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
近年來,我省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圍繞“一案三制”(應急預案,應急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制)這一中心環節,全面加強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實現了衛生應急組織管理和指揮體系從無到有,管理職能從分散到集中,管理方式從經驗管理到依法科學管理,工作重點從重處置到預防與應急處置並重,協調機制從單一部門應對到跨部門協調聯動等五方面的轉變,取得了顯著成效
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已進入新的階段,也是各種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影響公共安全的因素不斷增多,特別是自然災害、突發急性傳染病暴發流行,對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危害,衛生應急管理工作面臨新的嚴峻複雜形勢。各級政府要從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和預防與應急、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工作原則,以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為核心,以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根本,全面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全省衛生應急管理法規、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和衛生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決策指揮、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系統,提高衛生應急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和快速有效應對能力,形成各級政府統一領導,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任務。到2011年,基本完成設區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完善各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應急處置裝備,建成全省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庫。到2015年,建立並完善“一支隊伍、一套機制和五個系統”,即建立一支專業化的衛生應急隊伍,形成一套各地各有關部門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完善衛生應急組織管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和調運以及衛生應急科技支撐系統。
三、大力推進衛生應急管理工作“一案三制”建設
(一)完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編制修訂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相關醫療衛生救援的應急預案體系。明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措施和處置程式,強化預案的動態管理,加強督導檢查,通過演練和應急實踐,檢驗預案的完備性、套用的可操作性和流程的合理性,不斷增強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完善衛生應急管理體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本著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明確衛生應急辦事機構和相關職能。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有兼職人員負責衛生應急管理工作。二級以上醫院、各級疾病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防控的專業技術單位,要有專門或相關的科室負責衛生應急管理工作。
(三)健全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加強區域間、部門間和軍地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加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及調查評估等合作機制建設,聯合開展培訓、演練和檢查,共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完善衛生應急工作相關法規政策。認真學習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完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相關的法規政策。加強對法律法規和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力度,做到依法規範、科學有序、快速有效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四、進一步加強衛生應急能力建設
(一)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能力。認真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及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人禽流感、鼠疫、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主動監測。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為基礎,採取綜合評估手段,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指標,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信息交換、通報與發布機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風險溝通和輿論引導。
(二)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檢測能力。按照區域規劃、統一布局、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明確職能,突出重點,建立以省級實驗室為骨幹,市縣級實驗室為基礎的省、市、縣三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驗室網路。通過3—5年的努力,增強病因快速調查和有毒物質檢測能力,提高我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驗室整體檢測水平。
(三)建立健全衛生應急隊伍。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傳染病、中毒、核和放射及重大災害事故等不同類別的衛生應急專業隊伍,不斷加強衛生應急隊伍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級衛生應急專家庫系統,充分發揮專家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科學決策和諮詢水平。
(四)完善衛生應急裝備和儲備。根據我省各級衛生應急裝備現狀和實際需要,切實加強縣級以上醫療、疾控、監督機構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建設,逐步實現衛生應急隊伍裝備科學化、專業化、規範化。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工信、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制訂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計畫和目錄,統籌做好衛生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加強對儲備衛生應急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需要。
(五)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各級政府負責本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科學、有效、有序、有力地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啟動程式和分級回響工作機制,加強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認真做好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的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病工作。
五、進一步提升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一)編制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發展規劃。根據國家要求和我省實際,編制並組織實施《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發展規劃》,重點加強監測預警系統、信息與指揮系統、衛生應急隊伍、物資保障能力、通信聯絡、恢復重建能力、培訓演練體系、衛生應急管理示範項目等方面的建設,夯實基礎,指導和推進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全面提高我省衛生應急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值守、監測預警、信息報告、信息發布、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應急處置、應急工作評估和應急工作督導等工作制度。完善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程式,健全應急調查處理規範、標準和技術方案,做到依法規範、科學有序、快速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明確主體,健全制度,進一步理順和規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收集、報告工作,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月報、季報、年報和網路直報。拓寬渠道,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社會舉報、獎勵制度。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新聞報導快速反應、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正確把握輿論導向,避免因信息發布不及時、輿論引導不力導致處置工作的被動。
(四)強化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組建省級衛生應急知識培訓師資隊伍,建立現場流行病學調查、重點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疫情、食物和化學中毒事件及緊急醫療救援省級培訓基地,並按照分級分類培訓的原則,加強衛生行政管理、疾控、監督和醫療等衛生應急人員的培訓,著力提高衛生應急管理水平和現場應急處置能力。以預案為依據,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大力開展衛生應急演練。
(五)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評估。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評估制度,制訂客觀、科學、規範的評估方法、評價指標和評估體系,在完成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善後處理的同時,對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評估。
六、制定和完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政策保障
(一)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衛生應急管理工作與國民經濟和其他各項社會事業協調發展。要建立健全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銜接與配合,及時研究協調解決重要事項,並將衛生應急工作納入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和幹部政績考核範圍。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等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完善衛生應急經費投入機制。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衛生應急管理及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健全應急資金撥付制度,在緊急情況下,應按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原則,確保應急資金及時到位。
(三)加強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督查考核。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以人禽流感、鼠疫、非典、中毒、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為重點,開展經常性的督查、指導和考核,建立和完善衛生應急專項工作完成情況通報制度,增強責任意識,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四)構建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新格局。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應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增強社會公眾的自我防範意識和發現、報告、自救、互救能力,積極動員和爭取社會各方對衛生應急工作的參與和支持。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社會共同參與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新格局。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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