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007年8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7〕53號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明確我省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全面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努力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工作、全力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善後工作、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6部分24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07〕53號
  • 印發時間:2007年8月1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7年8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魯政發〔2007〕53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是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體現,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和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必然要求。當前,我省公共安全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類自然災害時有發生,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事故仍處於易發期,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增大,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因素大量存在,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非常必要。根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九次黨代會議精神及《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52號)的要求,現就全面加強我省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我省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落實和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為重點,堅持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民眾,全面提高應急管理能力,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為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2.目標要求。“十一五”期間,健全完善覆蓋全省各級、各行業、各單位,多層次銜接配套、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完善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責任制,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健全完善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配套完善應急管理法規和政策措施,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平台和專業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應急保障體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調、軍地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全面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3.加強應急體系規劃建設。組織實施《“十一五”期間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最佳化、整合全省各類資源,統一規劃建設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各級、各部門要緊密結合實際,編制本級和本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相銜接,合理布局重點建設項目,統籌建設基礎設施,明確政策措施,務求取得實效。
4.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省總體應急預案》),編制修訂本級、本行業和領域的各類預案,並加強預案的管理和督促檢查。各基層單位的預案要簡便實用。2007年底,市、縣兩級總體預案和省屬企業及大專院校預案編制基本完成;2008年底,所有街道社區、鄉村和各類企事業單位預案編制基本完成,形成覆蓋全省“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預案體系。要加強對預案的動態管理,建立完善預案修訂、評審、備案制度,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逐步建立各級政府預案庫,提高預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實現預案間的互聯互通。建立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有計畫、有針對性地開展預案演練,不斷提高實戰能力。
5.加強應急管理體制建設。省政府是全省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根據《省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是全省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總值班室,以下簡稱省政府應急辦)是省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的辦事機構,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省政府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據有關法規和各自職能,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在相關領域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作用。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結合實際,儘快明確承擔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任務的應急管理指揮機構、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17個設區的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單位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140個縣(市、區)政府力爭2008年6月底前完成。到2008年底,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也都要明確應急管理機構,確定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日常應急管理的各項職責和任務。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工作作為自治管理的重要內容,責任到人,做好民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各企業、事業單位要明確行政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在應急管理中的職責,確定專(兼)職的工作人員。
6.加強應急管理機制建設。加強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各專項應急管理機構的協調聯動,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建立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聯繫工作機制,研究應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為各級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快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回響、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並建立工作例行報告制度。研究建立保險、社會捐贈等方面參與、支持應急管理工作的機制,充分發揮其在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等方面的作用。
7.加強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切實做好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各項實施準備和頒布後的貫徹落實工作,研究制定我省配套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根據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抓緊做好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及修訂草案的起草工作,以及有關標準和政策措施的制訂、修訂工作。各市、縣(市、區)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並完善應急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措施辦法,切實落實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
三、努力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8.推進全省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應急平台建設要堅持統籌規劃、搞好銜接、標準規範、整合資源的原則。應急平台要具備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依託現有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和專業系統資源,構建省、市、縣三級政府綜合應急平台體系,實現省、市、縣三級政府與國務院及與同級主要部門之間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複建設。有效整合各專業信息系統資源,形成統一、高效的應急決策指揮網路。積極推進緊急信息接報平台整合,探索建立“統一接報、分類分級處置”的有效形式。各市應急平台的預警功能,要通過公用通信網路向街道和社區等基層組織延伸,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的“最後一公里”瓶頸問題,努力構建全覆蓋的應急管理信息網路。
9.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十一五”期間,落實完成省陸地應急搜尋與救護基地、省水上應急搜尋與救護基地等重點建設項目和專業救援隊伍建設任務。建立健全充分發揮公安消防、特警以及武警、解放軍、預備役民兵的骨幹作用,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各負其責、互為補充,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社會志願者共同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改善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技術裝備,強化隊伍的培訓演練,不斷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逐步建立社會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大中型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願者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辦法,加強對志願者隊伍的招募、組織和培訓。各級政府和各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各類應急救援專業人才庫,成立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及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10.加強各類應急資源的管理。建立應急資源儲備制度,做好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的普查和整合工作,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物料、裝備、通訊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資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全省應急物資監測網路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徵用、緊急配送體系,為應急處置和恢復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完成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和綜合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任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市、縣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在應急物資的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實現社會儲備與專業儲備的有機結合。加強應急管理基礎資料庫建設和對有關技術資料、歷史資料等的收集整理,實現資源共享,為妥善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
11.加大對應急管理的資金和科技投入力度。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的劃分,切實保障公共安全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對規劃布局內的重大建設項目要給予重點支持。建立健全政府、企業、社會相結合的應急保障資金投入機制,適應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要求。建立企業安全生產的長效投入機制,增強高危行業企業安全保障和應急救援能力。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資源依法徵用與補償辦法。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在政策上扶持與應急管理相關的科研工作。要組織、支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的基礎理論、套用和關鍵技術的研究。要在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加強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學科、專業建設,大力培養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安全領域的創新和研發工作,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領域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重點企業,不斷推動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轉化。積極鼓勵和支持研究、開發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公共安全新工藝、新技術和新產品。對公共安全、應急處置重大項目和技術開發、產業化示範項目,政府給予直接投資或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支持。
12.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制訂應急管理培訓計畫,明確培訓內容、標準和方式,健全培訓制度,做好培訓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現有各類培訓機構,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領導幹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加強對應急管理幹部、基層幹部、企業負責人應急管理工作和處置能力的培訓;加強對有關從業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安全知識、處置技能和操作規程的培訓。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全省應急管理機構主要負責人輪訓。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強化培訓考核,對未按要求開展安全培訓的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達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一律不準上崗。各級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和指導。省政府應急辦要辦好《山東應急管理工作動態》,總結交流應急管理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密切跟蹤研究國內外、省內外應急管理的最新理論和發展動態,促進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13.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並全面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檢查,加大基層應急投入,及時協調解決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問題,全面提高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建立完善“政府統籌協調、民眾廣泛參與、防範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根據實際需要,積極探索跨行政區域的單元化應急管理模式和基層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要以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為重點,充分發揮基層組織在應急管理中的作用。基層組織和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制訂操作性和針對性強的各類應急預案,增強第一時間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積極推進應急預案進社區、鄉村、學校和企業,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做到家喻戶曉,努力提高公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充分整合現有力量,吸收有關專家和有相關救援經驗人員參加,儘快組建基層綜合應急隊伍,配置必要裝備,強化隊伍訓練和管理,提高綜合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在城市社區,要重點加強消防、避難場所、醫療衛生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和信息平台建設;在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並充分發揮城鎮應急救援力量的輻射作用;在學校,要結合隱患排查整改,重點做好教室、宿舍、集體活動場所等建築、設施的安全加固工作;在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裝備及設施建設,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做到有預案、有救援隊伍、有聯動機制、有善後措施。
四、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防範工作
14.著力開展對各類風險隱患的排查和監控。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主”的方針,組織力量認真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本行業和領域各類風險隱患情況,落實綜合防範和處置措施。對各類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糾紛等進行普查登記、分析匯總,建立有關隱患排查信息資料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對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隱患,要組織力量限期治理,特別是對位於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區的高危企業,不符合安全布局要求、達不到安全防護距離的,要依法採取停產、停業、搬遷等措施,儘快消除隱患。要加強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因素的排查,認真做好預警報告和快速處置工作。對風險隱患實行動態管理和監控,對重大風險隱患要加強實時監控。基層組織和單位是風險隱患排查監管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逐步建立健全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定期排查、實時監測、有效整改的排查監管長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
15.切實抓好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各單位、各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嚴密防範各類安全事故;要加強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充實必要的人員,完善監管手段。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職責分工,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監察,嚴格執行安全許可制度,經常性地開展監督檢查,依法加大處罰力度;要提高監管效率,對事故多發的行業和領域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實施聯合執法。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監察機構要把督促風險隱患整改情況作為衡量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是否到位的重要內容,加大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各企業、事業單位要切實落實安全管理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全面落實安全防範措施。
16.加強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警。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路,增加監測點,擴大監測覆蓋面,不斷提高監測水平。對監測中發現的不穩定因素,開展風險分析,及時做出預測。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建立預警信息通報與發布制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17.搞好突發公共事件趨勢分析。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趨勢年度分析制度。每年年初,省政府應急辦組織有關部門對全省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面臨的形勢、發展趨勢及其成因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提出主要對策措施。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趨勢分析工作,細化應對方案,採取有力措施,防患於未然。
五、全力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善後工作
18.嚴格信息報告制度。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強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制度,明確信息報告的責任主體,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並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地區。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單位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和救援機構報告;縣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告省政府。特殊情況,下級政府在向上級政府報告的同時,經政府領導同意,可直接向省政府應急辦或國務院應急辦報告。要通過鼓勵社會公眾報告、舉報,設立基層信息員等形式,不斷拓寬信息報告渠道。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情況通報制度,對遲報、漏報甚至瞞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和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值班工作條件,明確值班人員責任,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19.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及直接受其影響的單位要及時掌握、準確判斷突發公共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預案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報告。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應急預案規定及時採取相關應急回響措施。事發地人民政府要統一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組織調動應急資源和力量開展救援工作,採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事件,並做好受影響民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應急處置結束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災後恢復重建要與防災減災相結合,堅持統一領導、科學規劃、加快實施。健全社會捐助和對口支援等社會動員機制,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重大災害應急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紀處理責任人員,總結事故教訓,制訂整改措施並督促落實。
20.認真做好評估和統計分析工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評估分析制度。每年年初,省政府應急辦要組織有關方面對上年度全省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及相關防範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各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要在每年12月底前,向省政府應急辦報送年度應急管理工作評估報告,並總結典型案例。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要根據分類分級標準,及時、全面、準確地統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發生起數、傷亡人數、造成的經濟損失等相關情況,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指標體系。突發公共事件的統計信息實行季度和年度報告制度。省民政、安監、衛生、公安部門分別歸口統計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情況。要研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統計系統快速應急機制,及時調查掌握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並預測發展趨勢。
六、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21.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把應急管理擺到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在黨委領導下,建立和完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責任制度和應急管理績效評估制度,把應急管理工作的情況納入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和政府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理順關係,明確責任,搞好條塊之間的銜接和配合。建立健全同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部門協調機制,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不斷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深入一線,加強組織指揮。建立完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獎懲制度,對不履行職責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對預防和處置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22.努力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合力。各級人民政府要堅持以人為本,依靠民眾,軍地結合,警民協作,廣泛動員,夯實基礎。要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團體在動員民眾、宣傳教育、社會監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視培育和發展社會應急管理中介組織,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提供資金、物資捐贈和技術支持。積極開展基層公共安全創建活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局面。
23.大力開展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宣傳教育。加強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會公眾公共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編制應急預案簡本和公共安全教育讀本,深入宣傳各類應急預案,全面普及公共安全和應急防護知識。在學校教學中增加公共安全教育內容;在各種招考和相關資格認證考試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內容。積極開展應急管理科普宣教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企業活動,充分運用各種傳播手段,擴大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蓋面。建立媒體與應急機構聯繫制度,逐步構建公共安全電視節目播放平台,實現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預報、現場救援、災難救援、應急知識普及等信息的實時播放。新聞媒體應積極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並支持社會各界發揮應急管理科普宣教作用。
24.及時發布信息,做好輿論引導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工作,為有力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及時、準確、主動的原則,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導快速反應機制、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充分發揮新聞發言人的作用。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都要努力做到在突發公共事件的第一時間向省內外主流媒體發布權威信息,增強公眾信心,維護政府形象。要按照《山東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的規定,加強對信息發布、新聞報導工作的組織協調,既保障新聞媒體發布信息的自由,又促進突發公共事件有序有效的處置。新聞媒體要恪守職業道德,全面、客觀、公正地報導事件過程及原因,為事件處置、穩定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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