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艇航行狀態

潛艇航行狀態:潛艇在水面、水下不同深度航行時所處的狀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潛艇航行狀態
  • 分類:水面航行狀態、半潛航行狀態、潛望深度航行狀態、工作深度航行狀態
潛艇在水面、水下不同深度航行時所處的狀態。
潛艇航行狀態分水面航行狀態、半潛航行狀態、潛望深度航行狀態與工作深度航行狀態。
潛艇經過均衡,主壓載水艙不注水,快潛水艙注滿水(有快潛水艙的潛艇),潛艇有正常的儲備浮力、良好的機動性能和適航性,能正常浮於水面並可隨時潛入水下的航行狀態。主要用於潛艇離靠碼頭、進出基地,通過淺水區、狹窄水道,短距離航渡和戰時艇體破損情況下航行等。當常規動力潛艇必須充電,而海況條件又不允許在通氣管狀態航行且無敵情威脅時,也可採用此種航行狀態。
潛艇經過均衡,大部分主壓載水艙注滿水,耐壓艇體基本淹沒,但部分上層建築和指揮室圍殼尚露出水面,儲備浮力很小,可隨時潛入水下或浮至水面的航行狀態。是潛艇下潛、上浮過程中的過渡狀態。此時,潛艇穩性下降,適航性能降低,只有在海浪不超過三級時,才允許在此狀態以低速航行。主要用於潛艇下潛過程中檢查艇體密閉性,上浮時利用低壓氣排除主壓載水艙的水或進行必須的檢修等。
又稱潛望鏡航行狀態。潛艇經過均衡,主壓載水艙全部注滿水,儲備浮力接近零,可在水下使用潛望鏡和其他升降裝置的航行狀態。主要用於升起和使用各種升降裝置,保證潛艇在水下進行觀察、測位、導航、通信聯絡和實施攻擊等。常規動力潛艇(或裝有通氣管裝置的核動力潛艇的核反應堆發生故障時)可在此狀態下升起通氣管使用柴油機水下航行,同時可對蓄電池充電、艙室通風、高壓氣瓶充氣等。此時稱通氣管航行狀態。由於各種潛艇升降裝置高度不同,其潛望航行狀態距水面的深度亦不同,常規動力潛艇為7~10米,核動力潛艇為9~15米。處於潛望深度航行狀態的潛艇,艇體距水面較近,使用的升降裝置上端露出水面,隱蔽性較差,且有與水面艦艇發生碰撞的危險,須做好隨時下潛至工作深度航行的準備。
潛艇經過均衡,主壓載水艙全部注滿水,儲備浮力等於零,處於工作深度的水中進行自由航行的狀態。在此狀態,潛艇的艇體、機械、系統和裝置均可保證長期正常工作。潛艇可任意改變航向、航速、航行深度實施機動,是最適宜在水下進行戰鬥活動的航行狀態。潛艇工作深度越大,水下活動的空間就越大,越有利於機動和隱蔽。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潛艇水下航速低、續航力小,在海上航渡和戰區巡邏中,除發現目標實施攻擊外,基本處於水面航行狀態,此狀態約占整個出航時間的95%。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同盟國反潛兵力、器材有較大的發展和增強,使德國潛艇在水面狀態活動受到很大遏制。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潛艇安裝水下通氣管裝置後,其海上活動和對目標的攻擊,基本上可處於水下航行狀態。現代潛艇已具備長期處於水下航行狀態的條件,核動力和常規動力潛艇均可在水下航行狀態完成航渡、待機、觀察目標、導航、定位、發射魚雷和飛彈、布設水雷和通信聯絡等任務。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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