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性感女星巧巧(王巧薇),2010年10月參加《麻辣天后宮》電視節目錄像時,指稱女藝人
林韋伶“自己爬上老闆的床、為了出道去陪睡”等,遭林韋伶提告。
巧巧辯稱,是針對韓國藝人陪睡的情形評論,並非誹謗;法官認為巧巧所言是以陳述事實方式指涉林韋伶涉陪睡籌語,又無法證實所言內容經合理查證,即傳播不實陳述。
台北地院依
誹謗罪,判她
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另得賠償林韋伶6萬元;全案仍可抗訴。
之前林韋伶也曾在節目中大罵巧巧“下流”,巧巧不堪受辱提告;高院2012年7月判林韋伶拘役50天,罰金5萬元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