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汝楨

潘汝楨,字鎮朴,一字多皇、克生,號石乳,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今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人,明代官員、閹黨。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進士,授縉雲知縣,調慈谿,多有貪污。累遷河南道御史,特地上疏彈劾已經引退居家的東林黨魁李三才

天啟二年(1622年)任福建道御史,為負責考察地方官的左都御史鄒元標罷免。五年(1625年)補浙江道御史,六年(1626年)為魏忠賢首建生祠頌美,七年(1627年)累升南京兵部左侍郎。本年崇禎帝即位,被劾罷。

崇禎二年(1629年)欽定逆案,潘汝楨被發配充軍

基本介紹

  • 全名:潘汝楨 
  • 別名:潘汝禎 
  • :鎮朴、多皇、克生   
  • :石乳 
  • 所處時代:明末 
  • 出生地: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今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 
  • 主要成就:首立生祠頌美魏忠賢 
  • 最高官職:南京兵部左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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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潘汝楨,字鎮朴,一字多皇、克生,號石乳,某年八月二十九日出生於南直隸安慶府桐城縣(今安徽省安慶市桐城市),貫軍籍
潘汝楨五經研習《禮記》,中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舉人,二十九年(1601年)聯捷三甲進士,觀政大理寺,授浙江縉雲縣知縣。三十二年(1604年),調浙江慈谿縣知縣,任內多有貪污。三十四年(1636年)擔任浙江鄉試同考官。三十七年(1609年),升戶部雲南司主事,管舊太倉。三十八年(1610年),考選。四十年十月初一日(1612年10月24日),授河南道御史,巡視屯田。四十二年(1614年),巡視中城,管十庫,調巡視東城。時東林黨魁李三才被劾隱退,忌者擔心其被復用,御史劉光復先劾,劉廷元率同僚繼之,潘汝楨更特地上疏議論彈劾。四十三年二月初四日(1615年3月3日),巡按山西,丁母憂歸。四十六年(1618年),補河南道御史,巡視兩關,差節慎庫。四十七年(1619年),丁憂歸。泰昌元年(1620年),太僕寺卿姜應麟以潘汝楨前為慈谿令貪墨事諷之,潘汝楨遂與之成仇,暗中讓吏科給事中薛鳳翔劾其老病失儀,宜致仕。
天啟元年九月二十日(1621年11月3日),除福建道御史。二年二月初六日(1622年3月17日),巡視京營。時左都御史鄒元標主管在外地官員的考核,離職或是留任全憑公論。潘汝楨與同僚過庭訓一向有人議論,等過庭訓官期任滿,潘汝楨的評價充滿了讚揚的話。元標上疏彈劾,二人一起稱病離職。五年六月初七日(1625年7月10日),補浙江道御史。十二月十二日(1626年1月9日)升太僕寺少卿,分管東路。六年三月初六日(1626年4月2日),升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閏六月一日(7月23日),上疏請為魏忠賢建祠,詔賜名「普德」,為建生祠之始。七年三月二十日(1627年5月5日)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七月初八日(8月18日)再升添設左侍郎。
同年崇禎帝即位,著手清算魏黨,天啟七年十月三十日(12月7日)以禮科都給事中吳弘業劾削籍。崇禎二年三月十五日(1629年4月8日)欽定逆案,潘汝楨以“首開諂附”名列“交結近侍次等”,發配充軍

個人作品

《烈孝龍川王公碑記》

主要成就

首立生祠頌美魏忠賢。

軼事典故

潘汝楨為慈谿令時曾將公款寄往家中,其父潘為山堅決不受,說:“陶母尚知封壇退鮓,你難道認為我連女子都不如嗎?”
潘汝楨在俯順輿情本中有“廠臣心勤國恤,念切民隱”等話。

史料記載

《萬曆辛丑科履歷·潘汝禎》(上圖藏)
道光桐城續修縣誌·卷十二 人物誌 宦跡 潘汝楨》

親屬成員

關係
姓名
備註
曾祖父
潘文智
——
祖父
潘仰
——
潘為山
號成宇,府學生,享年八十。以子潘汝楨貴封文林郎、河南道御史。
張氏
——
潘汝祥
——
湯氏
——
長子
潘映軫
字楚星,縣學生,性儉約寒素,年二十九卒。
次子
字次魯,崇禎十二年(1639年)副貢,考選台州府通判弘光時冒推官銜謁選,因激變而奔杭。後仕清至福建福寧道副使
以上內容來源

人物評價

韓爌:交結織監,潛通內廷,首建逆祠,尤為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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