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收養兒童入戶辦理指南

收養兒童入戶是由公安派出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收養兒童入戶
  • 事項類別:非行政許可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申報條件:公民符合《收養法》規定收養的子女
  • 承諾期限: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 辦理機關: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受理地址: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法定依據,申報材料,辦理流程,

法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關於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解決我省歷年出生人口未落戶問題的意見》。

申報材料

民政部門或司法公證機關出具的《收養證》或《收養公證書》、收養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向收養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公安派出所受理,並報市、縣公安機關核准後,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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