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公民旁聽辦法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拓寬公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渠道,便於公民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及議事情況,推進人大工作的民主化和公開化,根據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中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公民旁聽辦法
  • 通過時間:2015年10月10日
辦法全文
(2015年10月10日漢中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主任會議通過)
第一條
第二條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根據常委會會議的建議議程決定公民旁聽及旁聽會議的公民人數和範圍,一般每次旁聽會議人數不超過15人。
第三條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戶籍在本市或者戶籍不在本市但在本市居住滿一年以上的中國公民(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可以申請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
第四條安排公民旁聽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在會議召開的7日前,通過市級新聞媒體和市人大常委會入口網站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布會議的召開時間、地點、主要議題和接受旁聽申請的方式及旁聽人數,便於公民申請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
第五條公民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個人直接報名申請和有關單位推薦方式,經同意後發給旁聽會議通知和旁聽證。
(一)公民個人申請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需持本人身份證和單位介紹信,無工作單位的公民應持居住地社區或村委會介紹信,於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3日前,向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提出旁聽申請。
(二)各縣區人大、有關機關、民主黨派、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可根據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委託推薦旁聽人員。
第六條領取會議旁聽證的公民應按旁聽會議通知要求,持旁聽證按時參加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在指定席位就座,並遵守會場紀律。
第七條公民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時無發言權和表決權。旁聽公民可以在會議審議議題的範圍內,書面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意見和建議,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研究處理。
第八條公民在旁聽會議期間的費用自理。
第九條本辦法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辦法自通過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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