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稅是“漁業稅”的簡稱。舊時稱“漁課”、“漁科”。指國家向從事漁業生產和漁貨經營的經濟單位或個人徵收的一種稅。據史料記載,漢武帝時已徵收漁稅,稱“海租”。以後歷代政府亦多有徵收。我國徵收的漁稅,主要課稅稅目有:(1) 貨物(產銷) 稅。多按售出魚貨重量從價計征。有的分為兩大類:一般水產品按收購牌價的一定比例徵收;貴重水產品按國營批發牌價的一定比例徵收。(2) 漁業地方自籌或漁業建設稅。按總收入或銷售總額的一定比例徵收。(3) 營業稅。按營業額的一定比例徵收。(4) 按噸位徵收的漁船牌照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漁稅
- 別名:漁課
- 解釋:中國舊時歷代政府對漁業所征的稅
- 漢代名稱:海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