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深化養老服務綜合改革,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擴大養老服務供給 促進養老服務消費的實施意見》(民發〔2019〕88號)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畫(2020—2022年)
  • 發布單位:溫州市政府
總體目標,主要任務,保障措施,

總體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扣浙江省打造“幸福頤養標桿區”的要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堅持將養老服務深度融入市域治理現代化,堅持主動融入長三角區域養老一體化,通過“2020奮進年、2021趕超年、2022提升年”三年行動計畫,著力拉短板、揚優勢、創特色,健全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充分發展、醫養有機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為把溫州打造成浙南養老服務高地、全省養老服務標桿區打下紮實基礎。到2022年,居家養老全面可及,全市鄉鎮(街道)、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100%覆蓋;機構養老精準供給,新增養老機構床位數不少於16000張,護理型床位數達到總床位的55%,推動市縣公辦養老機構設立失智症照護專區;人才隊伍專業發展,培訓養老護理員不少於19000人次,培訓家庭照護者不少於27000人次;社會力量優勢凸顯,公辦養老機構公辦(建)民營比例不低於80%,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建設養老機構,引入建設一批高質量養老服務項目,培育10家以上品牌化、專業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機構。

主要任務

實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提質工程
1.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嚴格執行《浙江省城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規劃配建標準》,政府職能部門在出具住宅項目規劃條件時,應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套內建築面積不得低於該項目住宅總建築面積2‰,每百戶應達到30平方米,並按照每處不少於300平方米集中布置,新建社區級建設項目應配建不少於800平方米的社區養老服務用房,確保養老服務設施與所在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不足的,可通過購置、置換、租賃、改造等方式予以解決,也可在相鄰新建地塊內予以補足,鼓勵將配建指標進行適度集中,統一設定不少於3000平方米的具備醫療、康復、文體、家政等功能的鎮街級綜合型養老服務中心。配建的養老服務設施用房可單獨設定或納入社區服務綜合體,統一交由所在鄉鎮(街道)統籌用於居家養老服務。支持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鼓勵在未來社區項目中設定一定比例的老年住宅。2022年底前,完成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服務3000戶以上,引導社會家庭開展居家環境適老化改造。開展“樂活驛站”“銀尚之家”建設,為老年人提供“家門口”的一站式服務。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較高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加裝電梯可享受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相關政策。
2.提高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運營水平。完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長效運行機制,提升助餐服務6種模式,擴大助餐配送餐服務覆蓋面。推動居家、社區與機構養老融合發展,支持專業養老機構運營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將服務延伸到居家社區。打造以社區為平台、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為支撐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三社聯動”機制。深度融合社區養老與社區醫療、康復、文體、家政等服務。大力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院,各縣(市、區)至少培育2家以上家院融合的品牌化、專業化、連鎖化的養老服務機構或組織。
3.補足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短板。建立以鄉鎮為中心的農村基本養老服務網路,發展農村互助養老服務,到2022年,農村養老互助點覆蓋率60%以上。引導村級老人公寓引入專業養老服務組織運營,或提升為養老服務機構。培育農村互助服務隊伍,發揮村民委員會、為老服務中心等組織自主管理作用,鼓勵農村婦女、低齡健康老年人等群體照護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建立農村留守空巢老年人關愛制度,定期開展日常探視巡訪,提供援助服務。
實施機構養老服務提檔工程
4.強化公辦養老機構保障作用。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和公辦(建)民營養老機構兜底保障作用,在滿足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前提下,優先為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及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2020年底前,建立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輪候辦法。市、縣級公辦養老機構均應設立失智症照護專區,床位數不低於總床數的5%。最佳化敬老院建設布局,推進敬老院改建、重建或轉型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到2022年所有敬老院達到國家二級養老機構標準,護理型床位數不低於總床數的60%。各縣(市、區)至少建有1家200張床位以上的公辦護理型養老機構。
5.推進養老機構社會化改革。引導各種所有制投資主體進入養老服務領域,招引知名養老服務企業入駐溫州,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強品牌競爭力的養老機構,2020年底,民辦(民營)機構床位數比例達到70%。大力推進公辦(建)民營,到2022年,公辦養老機構公辦(建)民營比例不低於80%;100%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60%以上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實現社會化運營;新增政府投資養老服務設施原則上均採取委託社會力量運營的模式;鼓勵將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構運營以縣域或多個鄉鎮(街道)為單位統一交由專業化養老服務組織(企業)承接。
6.提升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制定基本養老服務對象服務清單及標準,統一基本服務標準、價格水平、補貼標準和護理員待遇。持續推進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全面整改養老機構28項重大風險隱患,打造一批高星級養老機構,研究制定補助政策、定價標準與星級掛鈎制度。到2022年,全市達到二星級及以上標準的養老機構不少於200家,其中達到四星級及以上標準的不少於30家,養老服務機構綜合保險投保率達到100%。
實施養老服務要素支撐工程
7.加強規劃用地用房保障。編制溫州市十四五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溫州市(市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各縣(市)要編制各地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按照城鎮人均用地不低於0.1平方米的標準,規劃配置養老服務設施,市縣民政部門進入同級規劃委員會,優先安排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年度計畫指標。加強經營性養老用地的有效監管,通過強制性監管協定杜絕以養老名義進行房地產開發建設。對政府、事業單位和企業騰退的用地、用房,適宜的要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服務。利用商業、辦公、工業、倉儲存量房屋以及社區用房等舉辦養老機構,符合我市相關規定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不改變用地主體的條件下,可在五年內實行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過渡期政策,可辦理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等事項。2020年底前,各地要對存量設施改造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養老機構,因未辦理不動產登記、土地規劃等手續問題未能通過消防審驗的遺留問題進行集中處置。
8.加大財政和稅務支持。推動養老服務發展所需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到2022年,提高福彩公益金用於發展養老服務比例到55%以上。完善養老服務各項獎補政策,按照“核人頭、補機構”原則,以收住老年人的生活能力狀況,按不同星級落實相應補貼。制定養老服務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落實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政策,落實養老服務機構用電、用水、用氣享受居民價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質等為由拒絕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享受小微企業財稅優惠政策。
9.加強人才保障。深化養老領域產教融合,廣泛開展校地(企)合作,實現共同招生招工、共組師資隊伍、共創培養模式。鼓勵大中專院校開辦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擴大老年服務與管理類專業招生規模,對專業設立、大中專院校組織當年畢業生在我市養老服務機構就業並達到一定比例的給予一定補助。將養老護理員培訓納入人社部門職業技能提升培訓體系,符合條件的納入“金藍領”高技能人才國內外培訓計畫,對符合條件取得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護理員按規定發放補貼,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護理員培訓。建立健全養老志願者長效服務機制,建立登記制度,加強專業培訓,推行積分管理。到2022年,全市培訓養老院院長300人次以上,培訓養老護理員不少於19000人次,培訓家庭照護者不少於27000人次;每60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每500名老年人配備1名社會工作者。
10.加強金融保障。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養老服務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推動商業銀行依法開展土地使用權抵押、服務設施抵押、收費權、舉辦權質押貸款,做實應收賬款、股權質押貸款業務。積極探索和創新“床位貸”養老金融服務模式,鼓勵根據養老服務機構與入住人員簽訂的契約,發放貸款用於支持養老服務機構日常經營、購買設備等支出。積極鼓勵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興辦或參與建設和運營養老服務機構。
實施養老服務功能拓展工程
11.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統籌區域衛生規劃和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合作共建或毗鄰建設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對具備法人資格的醫療機構,可通過變更登記事項或經營範圍開展養老服務,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可同時掛養老機構及醫療機構牌子,分別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入住老年人的簽約服務,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巡診服務補助。到2022年,各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提升項目。鼓勵醫護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並在職稱評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優先將符合定點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協定管理範圍。到2022年,100張床位以上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數占比達到30%以上,200張床位以上的新建公辦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數占比達到100%。
12.打造智慧養老生態圈。融入城市大腦整體規劃和未來社區建設,實現溫州市智慧養老信息系統與“浙里養”智慧養老服務平台互聯互通。強化社保卡(市民卡)為老服務功能。加強養老服務機構的智慧型化管理和服務。推動醫養結合一體化服務系統在全市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和醫養結合機構實現全覆蓋。積極打造“沒有圍牆的智慧型養老院”,依託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拓展外賣式養老服務。鼓勵養老服務機構推廣使用智慧型適老化產品。鼓勵社會力量開發健康檢測監測、養老監護等新產品,積極提供慢性病智慧型綜合管理、遠程智慧醫養結合等新服務。
13.加強社會參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積極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中介機構,引導行業自律管理。建立養老專家庫,廣泛吸納行業專家力量,提升養老研究工作的前瞻性與實效性。完善社會組織、專業社工、志願服務聯動機制,創建“時間銀行”品牌,完善老年志願服務網路體系。推動關愛老年人志願服務基地建設。
實施養老服務消費促進工程
14.完善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完善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深入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持續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定標準體系,建立統一的失能等級評定標準,探索建立失能等級評定委員會。到2022年建成20個康養聯合體,符合長護險協定定點條件的,優先納入長護險定點範圍。加強養老服務與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政策銜接,提高政策福利保障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15.促進涉老產業發展。鼓勵保險公司開發適應市場需求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鼓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開發符合老年人特點的險種,引導養老服務機構投保養老服務機構責任險等險種。主動融入長三角區域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探索建立異地養老機制。鼓勵發展適老康復輔助器具產業,探索建立老年產業特色小鎮或產業園。辦好養老服務業暨康養產品博覽會。
16.建立老年人權益保障體系。健全貫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的聯合執法、執法檢查、綜合評估等制度,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整治工作和老年人法律援助專項服務活動,嚴厲查處向老年人欺詐銷售各類產品和服務的違法行為。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發展老年教育,引導各類公共文化場所、醫療機構、旅遊景點、生活設施以及商業企業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或便利服務。

保障措施

17.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市、縣兩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定期研究部署養老服務領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養老服務政策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評,市、縣政府每年聽取養老工作專題匯報。各責任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逐項明確具體任務及配套政策清單,以及時間表、路線圖。
18.加強規制建設。推動制定我市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加快我市養老服務規範化發展。完善公辦(建)民營招投標規範化流程,建立養老服務監測分析與發展評價機制,推進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信息公開。2020年底前,各地要制定出台區域養老服務扶持政策、項目清單、服務標準、供需信息和投資指南。
19.加強監管力度。建立綜合監管機制,落實屬地管理職責,推進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和分級分類監管。加快建立養老服務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行“紅黑名單”管理。對通過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等形式進行行銷的養老機構,採取包容審慎監管措施。
20.加強宣傳引導。開展養老機構“幸福指數”評估,舉辦全市養老護理員技能大賽,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加強對養老護理員先進事跡與奉獻精神的社會宣傳,讓養老護理員的勞動創造和社會價值在全社會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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