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2022年3月21日,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市政府官網上發布關於印發《溫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以及相關政策解讀,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網際網路融合發展,保障運營安全和各方合法權益。

新《實施細則》於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為10年,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2年3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檔案解讀
相較於2016年12月19日發布的《溫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新《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管理職責,對機構改革後相關部門職責予以明確,強化網約車行業屬地監管和聯合監管。
從嚴網約車平台許可,明確由市級許可,增加相關管理制度,促進網約車平台增強經營管理能力。
同時,最佳化車輛標準,取消一般燃油車和微型麵包車準入,鼓勵新能源車發展,保障乘坐舒適性。
對於從業車輛,新《實施細則》增加音視頻監控設備安裝要求,強化安全水平。要求網約車不得噴塗巡遊出租汽車標誌標識,不得安裝頂燈裝置,同時保持車容車貌整潔,杜絕網約車出現巡遊攬客隱患。
對於網約車平台,新《實施細則》要求配備屬地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保障安全管理投入,對安全責任事故先行賠付。在APP顯著位置設定“一鍵報警”功能,接受駕駛員和乘客的預警信息並及時處置。向公安機關提供數據,保證數據和原始記錄真實、準確,保障公安部門高效調查需求。
另外,新《實施細則》增加了對私人小客車合乘(即順風車)的相關監管要求。
明確私人小客車合乘作為一種不以營利為目的共享出行方式,不屬於營運行為,並鼓勵免費互助合乘。
要求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要求合乘信息服務平台參照網約車駕駛員條件,對駕駛員以及車輛開展審查,並向管理部門提供相關數據。
此外,新《實施細則》還新增了不少人性化的“暖心”規定。
比如,對申請辦證的未上牌新車不再要求綜合性能檢測,減輕車輛所有人辦證負擔。
放寬駕駛員門檻,不設定戶籍、社保限制,並實行巡遊車、網約車從業資格證“兩證合一”,營造公平就業環境,方便駕駛員跨業態流動,充分保障平等就業權利。
另外,還要求屬地政府在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等交通樞紐及景區等設立網約車停靠站或專用候客區,方便網約車營運和民眾乘車,補齊網約車基礎設施短板,提升兩種業態融合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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