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物價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492號)有關規定和市政府辦公室《要求做好2010年度政府(辦事)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要求,現將我局2010年度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物價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類型:年度報告
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我市對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和開展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具體實施要求,我局在市有關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和充實“物價局網站”(網址),“粵西物價網,設定 “政策法規’、“價格信息”、“物價動態”、“價格論壇”、“價格舉報”等欄目。
二、對外公開信息的主要內容:
  (一)部門職能類:市物價局主要職責、市物價局領導及其分工、市物價局內設科室(下屬機構)及職責等。
  (二)政策法規類:包括《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廣東省價格條例》等24個法律、法規及地方性規章。
  (三)行政執法類: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行政執法依據、執法程式、執法結果、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及執行情況;
  (四)辦事服務類:(1)按定價許可權制定或調整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價格; (2)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公益性服務價格及收費標準; (3)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公用事業價格及收費標準; (4)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5)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重要經營服務性價格及收費標準; (6)核發《收費許可證》; (7)對辦理的《收費許可證》及全市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重要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標準進行年度審驗; (8)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經濟適用住房價格; (9)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五)工作動態類:2010年,共公開工作動態類信息91條。
  (六)資金管理類:專項資金安排使用計畫、使用情況、專項資金分配和監管情況;重大項目審批和實施情況;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建設、使用等情況。
  (七)投訴監督類:包括投訴類型、受理範圍、投訴方式等信息。
(八)其他應對外公開的內容。
  對內公開的內容有:領導幹部廉潔自律;黨建工作情況;月財務收支明細;工作人員考核、獎懲、任免、職稱評定、聘用;工資調整;出國考察;本單位政府採購項目、採購過程、採購結果(動態公開);本單位項目工程招投標及實施情況(動態公開);本單位項目資金、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動態公開);主要負責人年度經濟責任自查結果,按程式公開,按時上報備案。辦事項目有相關申請表格或流程圖均在局網站上公布,暢通了與人民民眾的溝通渠道,方便民眾辦事,接受民眾監督。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0年未接到任何申請公開的事項。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根據《關於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0]203號)的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可收取有關費用。但我局公開信息沒有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近年來我局非常重視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此項工作也一直都在沿著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運行,所以一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發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又取得了新的進展,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公開形式與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結合工作中存在問題和不足,今後從以下三個方面進一步改進:
  (一)堅持服務大眾的方針,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進一步及時、規範做好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以政府信息公開帶動辦事公開,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進一步推動政府信息公開與網上辦事的結合,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認真貫徹落實《條例》,探索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公眾公開關注度高、公益性強、涉及面廣的重要決策等政府信息;進一步加強內設科室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健全和完善了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工作人員違反政務公開規定責任追究制度、政務公開反饋制度。
  (三)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著重進一步明確職責、程式、公開方式和時限要求等,要求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不斷提高相關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時,將經費保障納入年度預算,專門籌措資金為相關人員配備了相應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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