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2015年1月29日上午,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一次全體會議。 會議聽取了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和通過了相關決議;聽取和通過了《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表彰2014年度先進代表小組、代表活動積極分子、優秀代表建議、承辦建議先進單位的決定(草案)》;聽取了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追加安排2014年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市級缺口資金預算支出的報告;審議和通過了關於調整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湛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召開時間調整為2015年2月3日至5日;審議和通過了擬提交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檔案(草案);聽取了關於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審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
  • 召開時間:2015年1月29日 
  • 主持人:高永元 
會議內容,出席人員,列席人員,

會議內容

會議聽取了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審議和通過了關於個別市十三屆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決議,湛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現有代表480名;聽取和通過了《湛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表彰2014年度先進代表小組、代表活動積極分子、優秀代表建議、承辦建議先進單位的決定(草案)》;聽取了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追加安排2014年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市級缺口資金預算支出的報告;審議和通過了關於調整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湛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召開時間調整為2015年2月3日至5日;審議和通過了擬提交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檔案(草案);聽取了關於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籌備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
會議審議決定了人事任免事項。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任命李君蓮為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根據副市長何鑫受市長王中丙的委託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免去黃文龍的湛江市司法局局長職務,決定任命黃平為湛江市司法局局長。根據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廖萬春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免去黃木生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免去洪幸福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吳輝軍的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根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黎明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免去廖志勝、歐尚勇、陳華榮、葉芍、李明天、何武略的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根據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的提請,經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接受柯明辭去湛江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報湛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出席人員

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鄭日強,副主任高永元、梁濤、劉忠芳、伍文興,秘書長劉平出席會議。

列席人員

市政府副市長何鑫,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廖萬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黎明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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