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

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位於湖州市蓮花莊路137號,隸屬於湖州市人民政府。主要職責為研究制訂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
  • 地區:湖州市
  • 地址:湖州市蓮花莊路137號
  • 隸屬於:市政府
機構職責,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職責

機構主要職責
根據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湖州市建設局更名為規劃與建設局的批覆》(浙編〔2005〕75號),湖州市建設局更名為湖州市規劃與建設局。
一、主要職能
(一)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二)負責管理全市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設計和市政工程設計工作;承擔推進城市化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群規劃及其它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報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最佳化城市土地資源配置和利用的規劃管理;參與審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負責全市測繪行業管理;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三)根據國家、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各類規範,對全市建築活動實施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四)綜合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風景名勝區工作;負責管網供水節水工作,受託負責城市規劃區地下水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
(五)負責全市住宅與房地產行業管理;綜合管理全市住宅產業化、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房屋裝飾、白蟻防治、城市房屋拆遷和各類房屋產權產籍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房地產交易和市場準入管理。
(六)指導全市城市和村鎮建設;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七)負責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範;制訂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技術創新和技術引進工作;指導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建設局內設機構職能配置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的政務和事務工作,以及文秘、檔案管理和對外宣傳與聯絡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工作;負責處理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做好信訪與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保衛、保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保密工作;負責協調本系統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兼管局人民武裝工作。
(二)政治處(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組織、宣傳、紀檢監察和群團工作;承擔本系統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勞動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下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和日常管理;負責管理、指導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職工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相關行業的行風建設;負責管理局屬社會團體。
(三)法規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起草規劃與建設方面的有關行政(行業)管理規範性檔案;負責對規劃與建設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指導,並管理建設行業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配合相關業務處室做好行政處罰工作;指導本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四)計畫財務處
負責牽頭全市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和中長期計畫等的編制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資金調度平衡、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參與國有資產的管理;組織編制行業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日常經費使用計畫,並按規劃辦理有關項目立項的審查和審批;組織擬訂計畫統計、財務會計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機械、車輛、設備的購置審批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五)規劃監督綜合處(湖州市測繪管理處)
綜合管理全市城鄉規劃;負責編制並報批區域規劃、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縣(區)中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城鎮和村莊規劃;管理市域內的風景區規劃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區)規劃;負責編制和審批中心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以及城市設計和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中心城區城市重點建設工程的規劃論證;參與市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負責審批中心城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審核城市規劃資質的資格;會同市、區有關部門對全市城鄉規劃實施監督和檢查;負責建設項目規劃的綜合驗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和違法建築案件;配合局有關處室做好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和行業管理;編制規劃建設項目庫和年度規劃計畫,負責落實編制單位,並編制規劃預算。
(六)規劃用地處
承擔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規劃委員會交辦的有關規劃審查論證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對城鄉規劃重點建設項目、工程規劃、建築設計方案和景觀設計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審核建設項目設計方案,核發《建設項目設計方案規劃審查意見書》;負責審查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方案,核發《建設項目初步設計規劃審查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審查建築工程施工圖(包括各類建築物及構築物)和技術指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審批後的管理和臨時建設工程監督管理;負責戶外廣告(店招)空間設定審批;負責市政設施、道路、管線工程的審批、驗線及審批後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七)建築業處   負責全市建築業的行業管理,研究擬訂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全市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安全生產許可、建設監理、質量監督與檢測、施工安全、定額標準、工程造價和竣工驗收等工作;參與或組織查處建設工程事故;負責推行工法制度;負責全市建築業的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建築業企業、中介機構的資質和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負責各類人員的培訓管理等工作。
(八)城市建設處(湖州市風景園林管理局、湖州市城市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全市城鎮市政、園林和公用事業的行業管理。根據全市社會和經濟發展的總體布局,組織編制中心城市市政道路、園林綠化、供水、排水、生活污水處理、公共運輸、垃圾處理、城市路燈、亮化、河道、燃氣、熱力及節約用水等方面的工作規劃,制訂相應的中長期建設和管理計畫;負責市政、園林綠化等城市公用事業的各類資質以及政府特許經營權的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占用、開挖審批、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城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並對其進行監督考核;牽頭做好中心城區道路、橋樑、城市防洪、風景園林綠化的維護(養護)管理工作。
(九)房地產業處   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負責編制全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負責管理全市各類房屋產權確權登記工作,以及房地產轉讓、出租、抵押等經營活動;負責全市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並對其進行指導和檢查監督,負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和房屋裝飾等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從事房地產開發、物業和房地產評估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負責商品房預售管理。
(十)村鎮處   綜合管理全市村鎮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小城鎮、村莊規劃的編制、調整和報批工作;指導協調市區村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和村鎮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試點,指導村鎮的統一開發和綜合建設;負責組織培訓村鎮建設管理人員;指導和督促鎮容鎮貌管理和村莊環境整治工作,承擔市“百村示範、千村整治”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科技與勘察設計處   組織擬訂全市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行業規範;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科研、鑑定和推廣工作;研究擬訂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的發展規劃,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質量和勘察設計諮詢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的標準化和計量工作;負責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抗震設計規範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單位地址

湖州市蓮花莊路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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