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

《湖口縣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經湖口縣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於2021年11月12日印發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的部署要求,接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鞏固整治成果,進一步改善鄉鎮生產生活生態環境,助力鄉村振興,打造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升級版,加快美麗湖口建設。經縣政府研究決定,自2021年起,計畫用五年時間實施“美麗鄉鎮”建設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縣11個鄉鎮(不含雙鐘鎮)為對象,以各鄉鎮政府駐地為重點,兼顧周邊村莊,將武墾綜合服務中心、南北港綜合服務中心,農業農村局下轄江橋農場、北棉水稻場等單位全部納入鄉鎮建設發展統籌考慮、同步推進。按照基礎類、提升類、示範類三大建設標準,實施以“一深化三提升”為主要內容的美麗鄉鎮建設行動,力爭用5年左右的時間實現鄉鎮鎮區功能與品質“年年有變化,三年大變樣,五年創特色”。基礎類的鄉鎮以完成“一深化九項攻堅行動”為主要目標,補齊與居民生產生活相關的基本功能設施;提升類、示範類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設施,全面提高鎮區建設水平,做好鄉鎮風貌管控和引導,探索創新管理鎮區的工作機制;示範類要打造一流鎮區設施和景觀,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鎮風貌,提升鎮區綜合管理水平。
到2023年,全縣所有鄉鎮髒、亂、差的現象基本解決,環境乾淨整潔有序,服務功能持續最佳化、鄉容鎮貌大為改觀、鄉風民風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獲得感得到顯著增強。全縣4個鄉鎮達到美麗鄉鎮示範鎮要求;其它提升類鄉鎮全部達到建設要求。
到2025年,全縣申報創建美麗鄉鎮示範鎮全部達到要求,所有鄉鎮高質量建成美麗鄉鎮。
二、工作內容
(一)持續深化環境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
1.實施垃圾污水專項攻堅行動。全面整治主次幹道、大街小巷、鎮村結合部、集貿市場、房前屋後、公園廣場、車站碼頭、建築工地、學校周邊和公共廁所等重點區域的環境衛生;健全日常保潔機制,加大重點區域保潔力度;合理配置垃圾箱、垃圾轉運等收運設施;提高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水平;示範類鄉鎮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加快完善鄉鎮鎮區及周邊村生活污水管網系統,強化污水管網入戶收集,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亂排等情況;提升類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50%以上,示範類鎮區生活污水實現“零直排”(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2.統籌推進衛生鄉鎮創建行動。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對照省級衛生鄉鎮建設考核評分標準,加強衛生組織管理、衛生教育、環境保護和衛生設施建設,強化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到2023年底,省級衛生鄉鎮創建比例達到30%,國家級衛生鄉鎮創建比例達到10%;到2025年,省級衛生鄉鎮創建比例達到50%,國家級衛生鄉鎮創建比例進一步提高(牽頭指導單位:縣衛健委,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3、實施水體清潔專項攻堅行動。加強鄉鎮的河流、湖泊、池塘、溝渠等各類水域保潔,保持水面、岸邊乾淨清潔。逐步恢復池塘、河湖、濕地等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定期開展清淤疏浚。實施水環境綜合整治,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督促鄉(鎮)、村河長湖長履職履責。有條件的鄉鎮,對河湖水系的治理可向周邊村莊延伸,切實做到水清湖(河)美(牽頭指導單位: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4.實施“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專項攻堅行動。加大鄉鎮集貿市場建設、改造提升力度,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擅自設立的集貿市場及市場秩序髒亂差等現象,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實現每個鄉鎮至少建有一個室內或鋼棚結構的集貿市場,經營設施分類分區,有安全出入口和通道,衛生、給排水、通風、消防等滿足要求,示範類鄉鎮要按照商務部《關於印發“雙百市場工程”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和驗收規範的通知》的有關要求進行建設,基礎設施、經營設施、管理服務設施完善。有條件的鄉鎮建設大型綜合型的市場,或結合當地資源稟賦建設專業型市場。合理劃定街道攤販設定點,加強聯合執法,規範經營秩序,合理劃定臨時疏導點,規範出店經營(牽頭指導單位: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市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5.實施沿街立面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清理和規範設定沿街防盜窗、遮陽檐篷、空調室外機、卷閘門等設施和門牌、廣告牌匾、燈箱標識等指示標牌,門店招牌一店一牌、整齊美觀,路牌、站牌統一製作設定,公益性宣傳標語設定規範、美觀。拆除更換殘缺損壞的戶外廣告,根治“牛皮癬”小廣告,清理亂貼亂塗,防盜窗統一開設逃生視窗,保持沿街及兩側立面整潔美觀。加強老舊小區提檔整治,改善居住環境(牽頭指導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住建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6.實施“亂搭亂建、違法建築”專項拆除整治攻堅行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清理和拆除房前屋後、背街小巷亂搭亂建的非法簡易附屬用房,依法依規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舊房,基本消除違法建築,重點整治占用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以及嚴重影響鄉鎮入口、重要節點、道路兩側景觀的違法建設,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建立日常管控機制,嚴格執行建房規劃許可制度,逐步推行農村建築工匠培養管理制度,杜絕無序建房(牽頭指導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共同牽頭指導,縣城市管理局、縣住建局等部門配合,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7.實施“道亂占”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清理國省幹道、農村公路及鎮區道路沿線店鋪非法占道經營、占道違建、占道曬穀物、占道堆物等,依法有序整治拆除道路沿線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確保道路暢通。整治並消除非法占道施工、鋪設管道和挖掘道路等破壞道路行為。整治客貨運車輛非法占道停車,消除馬路車站,引導貨車從鎮區邊緣安全通過(牽頭指導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管大隊、縣城市管理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8.實施“車亂開”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科學設定並完善交通護欄、信號燈、標識、標牌、標線等設施和標誌,道路路燈、安全護欄、監控等附屬設施及綠化配置完善。加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重點整治車輛亂開亂停亂放、車輛和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不按道行駛、車輛違反規定載人、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嚴禁無牌電動車和機車上路行駛(牽頭指導單位:縣交管大隊、縣交通運輸局、縣城市管理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9.實施“線亂拉”專項整治攻堅行動。按照“強弱分設、入管入盒、標識清晰、牢固安全、整齊有序、美觀協調”的要求,清理廢棄線纜,整治戶外架空線違章亂架行為,歸併整理雜亂無序線纜,著力解決亂接亂牽、亂拉亂掛的“空中蜘蛛網”現象。加強電網升級改造,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供電可靠、節能高效的供電網路。弱電管線原則上入管入盒,有條件的鄉鎮在主幹道實施架空線纜入地改造。所有鎮區實現千兆光纖網路、5G移動網全覆蓋,鼓勵具備條件的鄉鎮積極推進燃氣管道入戶(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城市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電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鐵塔公司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二)全面提升鎮區功能,實現“生活美”。
1.道路交通設施。所有鄉鎮應推進路網建設,完善路網體系,打通“斷頭路”,提高道路通達性。強化管養維護,修補破損路,提高路面完好率。提升類以上的鄉鎮鎮區主幹道應鋪設瀝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鋪裝和道路綠化水平,示範類鄉鎮要將無障礙設施、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道路建設系統。“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劃一批、開放一批”公共停車場,基礎類鄉鎮應基本滿足停車需求,提升類鄉鎮停車管理規範,至少一個停車場建有充電樁,示範類鄉鎮和全域旅遊鄉鎮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車輛、旅遊車輛停車位並在鎮區範圍內合理配建充電樁(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交管大隊、縣發改委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2.便民服務設施。所有鄉鎮應在現有基礎上最佳化綜合便民服務中心、集中辦事視窗,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功能,做到鄉村和城鎮居民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示範類鄉鎮因地制宜建設鄰里中心,集合醫療、養老、文化、健身、郵政、零售、餐飲、維修等各項服務功能(牽頭指導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3.醫療衛生設施。所有鄉鎮的醫院建設規模、標準符合《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建標107-2008),按照鎮域人口總數合理計算床位和建設規模,同時配備防保站或公共衛生科等設施,努力實現“小病不出鄉鎮”。示範類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水平(牽頭指導單位:縣衛健委,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4.教育設施。普及學前教育,所有鄉鎮集鎮公辦中心幼稚園全覆蓋,適當考慮周邊村莊就近入園。所有鄉鎮要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的設施建設,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建設規模、標準達到省規定的基本辦學條件。示範類鄉鎮因地制宜推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牽頭指導單位:縣教體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5.養老設施。面向鎮區及周邊鄉村,提供多元化養老服務,基礎類和提升類的鄉鎮至少建有一所設施設備較為完善的養老院。示範類鄉鎮至少建有一所服務設施完善、設備齊全、護理水平良好的養老機構(牽頭指導單位:縣民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6.文體設施。鼓勵利用街頭綠地、閒置建築進行改造利用建設文體設施。各鄉鎮應有一個綜合文化站,推進數位化建設,融合新時代文明實踐、黨員活動、教育培訓、文化藝術培訓、科普講座等功能;至少要建有一個室外公共標準燈光籃球場。示範類鄉鎮確保每個村(居)建有一個圖書室或文化家園,可結合鄰里中心設定;提升類、示範類鄉鎮應建設健身廣場,配備籃球架、足球門、桌球台、羽毛球網柱、室外健身路徑等器材,並可結合中國小校或單獨建設足球場(牽頭指導單位:縣文廣新旅局、縣教體局共同牽頭指導,縣委宣傳部、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7.旅遊設施。全域旅遊縣重點發展的鄉鎮在交通相對比較方便、疏散功能較強的地方建設旅遊集散中心或旅遊服務區,集合遊客集散、交通換乘、信息諮詢和產品訂購等多項旅遊服務功能,縣內其他鄉鎮也應當完善旅遊服務設施,發展精品民宿、農家樂等,健全旅遊標識設施(牽頭指導單位:縣文廣新旅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8.農村生產服務設施。合理設定農村生產物資供應網點、可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網點和快遞網點等。基礎類的鄉鎮,有農業生產資料銷售和技術指導配套服務設施;提升類和示範類的鄉鎮,還應有農機銷售和維修網點(牽頭指導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供銷合作聯社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9.綠化照明設施。所有鄉鎮應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大力實施植樹增綠、見縫插綠、拆違補綠、拆牆透綠行動,多植喬木、彩色樹種以及重視鄉土樹種培育,做好庭院綠化、公園綠化、道路綠化;合理配備路燈設施,實現照明達標。示範類鄉鎮、全域旅遊的鄉鎮和有條件的鄉鎮要通過系統設計,把各類自然、人文、生態、農業景觀等資源“串點成線”,形成集“綠化、文化、活化、美化”一體的休閒觀光綠道,進行必要的美化亮化(牽頭指導單位:縣林業局、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縣文廣新旅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10.防災減災設施。根據本區域主要災害風險隱患和國家、省技術規範要求,組織實施各類災害工程防禦措施;合理設定應急避災場所、通道和物資儲備站點。示範類鄉鎮要綜合運用生態技術,增強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鄉鎮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傳播系統。所有鄉鎮根據國家標準和省有關要求規劃消防救援隊站建設用地,設定消防救援隊站,配備基本消防通信設備和消防裝備設施,合理設定取水點、消火栓、消防宣傳陣地等(牽頭指導單位:縣應急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三)全面提升鎮區品質,實現“人文美”。
1.保護歷史文化傳統。對國家級傳統村落要實現應保盡保。採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整體保護鄉鎮格局、街巷肌理、傳統風貌、街巷系統和空間尺度,留住鄉愁記憶。鼓勵改造利用老廠房老設施,積極發展文化創意、工業旅遊、演藝會展等功能,植入商貿、健康、養老服務等生活服務功能(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文廣新旅局、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2.塑造特色風貌。注重保護和延續鄉鎮的自然景觀,有機結合鄉鎮的歷史文化及周邊山林水系,挖掘鄉鎮的地域特色,注重顯山露水、塑造田園風光。挖掘和傳承鄉鎮的文化基因,依託好當地資源、用好當地材料、體現當地文化、講好當地故事,真正把當地的文化基因、歷史脈絡、風格肌理梳理出來,打造具有湖口地方特色的美麗鄉鎮(牽頭指導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文廣新旅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3.加強環境設計。示範類鄉鎮要做好民居風貌提升改造,加強對建築外立面設計、建築色彩的引導和控制,提升空間環境品質。示範類和有條件的提升類鄉鎮要對重要街區、重點地段和重要節點開展項目設計,展現濃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風情和地方特色,塑造網紅打卡景點(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文廣新旅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實現“治理美”。
1.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快構建“大數據”管理服務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行業、政務服務平台等與鄉鎮管理相關的資源。進一步提升鄉(鎮)綜合執法大隊執法水平,加快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雪亮工程”建設為依託,加快集鎮居民集中區智慧型安防建設。推行實施“街長制”,由鎮幹部或工作人員任街長,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民眾作為副街長。對落實門前責任制、衛生保潔、規範經營、紅白喜事、寵物管理等情況進行動態巡查,解決環境綜合整治階段性問題(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縣委政法委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2.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堅持黨建引領,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充分激發居民“主人翁”意識,發動並引導村(居)民經常性開展鎮區整治和建設活動,使鎮區環境從“點”到“面”、從“面”到“里”得到全面改善(牽頭指導單位:縣住建局、縣城市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3.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和傳統美德,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鄉村深入人心。利用本地地域文化資源優勢,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持續推進移風易俗,積極引導居民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提升公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夯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道德基礎,開展文明鎮村文明創建活動(牽頭指導單位:縣文明辦,責任落實單位:各鄉〔鎮〕政府、中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美麗鄉鎮建設是縣委、縣政府的一項重點工作,各有關部門單位務必要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進。由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推進,研究解決建設過程中重大問題。縣直有關部門爭取上級配套支持政策,各司其職、密切協作,開展專項行動,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是美麗鄉鎮建設的實施主體,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推進,成立專班,明確目標,制定計畫、安排項目、完善措施、組織落實,全面推進。
(二)落實經費保障。除省市給予各鄉鎮考核創建成功資金獎勵和補貼外,縣財政將配套獎補資金,對年度完成工作任務、建設效果好,首批創建成功示範類的鄉鎮一次性獎勵資金200萬元;創建成功提升類的鄉鎮一次性獎勵資金50萬元。每年縣財政還將統籌安排各項涉農或城鎮建設專項資金,將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更多向鄉鎮建設工作傾斜。縣有關部門要將符合本系統項目資金支持方向的鄉鎮補短板的項目,納入支持範圍。積極引導各類社會投資主體參與美麗鄉鎮建設,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資格局。
(三)用足土地政策。積極爭取省市年度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美麗鄉鎮建設用地。支持有條件的鄉鎮依法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增減掛鈎指標在保障農民安置用地的基礎上,主要用於美麗鄉鎮建設。利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積極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對鄉鎮現有的存量劃撥用地,符合規劃和相關規定的,依法轉為經營性用地。
(四)開展督查指導。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縣直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不定期現場督查和綜合評估,及時通報動態進展信息,考核結果納入全縣高質量發展和鄉村振興考核體系。縣有關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加強服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幫助解決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建立縣領導對口聯繫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五)強化宣傳發動。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和融媒體等多種載體,積極開展美麗鄉鎮建設行動宣傳,突出黨建引領,調動基層幹部和居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經驗,加強交流學習,不斷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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