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1、統一領導,完善制度,確保責任落實。始終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明確思路和工作重點,做到年初有計畫,年終有總結。注重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了由廳長為組長、分管副廳長為副組長,廳機關和廳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學習培訓,確保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同時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根據2013年全省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湖南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修改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暫行辦法》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等有關制度,對政務信息公開的審核把關、發布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為水利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證。
二、明確內容,強化措施,紮實推進工作。一是加大政務公開工作人力財力投入。廳黨組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多次親自過問研究部署有關工作,安排新考進的公務員分批到政務服務大廳進行跟班鍛鍊,並投入經費40萬元,添置設備和統一著裝,規定工作人員一律佩戴胸牌上崗。二是推進行政審批項目信息公開。結合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程,對行政審批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定期梳理行政審批項目,建立統一的行政審批目錄,及時公布取消、調整(含合併、下放)、新增和實施機關發生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編制行政審批流程,公開行政審批要素,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編制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及辦事服務項目目錄指南有關工作的通知》(湘政辦函〔2009〕117號)要求,公開行政審批的事項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等內容。三是推進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將非涉密的行政審批項目全部納入全省網上政務服務和電子監察系統進行辦理,重點做好涉及人民民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過程、結果公開工作。四是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省政府要求,我廳進一步加強了對行政許可規定、行政許可項目和行政許可主體的清理工作。通過清理,我廳經省政府確認行政許可12項、非行政許可1項、辦事服務項目3項。2013年我廳共受理行政許可項目399項,辦結399項,辦結率100%。五是繼續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細化公開內容,充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豐富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六是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在2013年公開“三公”經費預算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逐步實現“三公”經費預決算全公開。七是依法民主科學決策,推進行政決策過程和結果公開。為做好行政決策公開,增強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我廳健全完善了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建立健全了水利投資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水利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等管理程式。健全了招標投標行政監督機制,由駐廳紀檢監察室對廳屬水利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並完善了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對有關水利重大事項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對沒有通過評估的一律不準施行。八是進一步充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按照“突出重點、由近及遠、注重實效”的工作思路,開展了大量的清理、梳理、分類等基礎工作,重點將政策法規、行政審批、工作重點等方面的信息,通過媒體、網站等及時向社會公開,切實做到規範操作,陽光行政。全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收到任何舉報、投訴,也未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發生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案件。九是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採取會議公開、檔案公開、網路公開、媒體公開、公示欄(牌)公開等多種有效形式,進一步拓寬水利政務信息公開渠道。對凡涉及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水利會議、專題會議及時邀請有關人員和新聞記者旁聽。同時,在政務大廳設定公示欄,編印了有關資料,供人查閱。
二、政府信息公開情況
全年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21條,依託湖南水利網公開信息數2800條,網站點擊率達到120多萬人次。廳政府信息公開集中查閱點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123人次,借閱檔案356件。接受諮詢708人次,其中現場諮詢449人次,電話諮詢259人次。辦理廳長來信85封。在各類新聞媒體發布涉水政府信息近500條(次)。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廳信息公開工作總體運行狀況良好,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各項工作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
一是完善機制。出台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單位健全機構、最佳化隊伍、完善規程、強化培訓,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形式、內容、程式和運行機制,並積極開拓新的公開渠道,主動發布各類政府信息。加強水利政務公開工作力量,配備水利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職人員,廳屬具有行政職能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也配備專門人員,共同抓好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各項工作。
二是繼續完善水利政務公開制度。根據水利政務公開工作實踐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制定下發的制度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同時,進一步加強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政務公開評議、政務公開工作考核、政務公開責任追究和政務公開監督等制度建設,做到水利政務公開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認真梳理,逐步擴大公開內容。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四是嚴格工作程式,確保水利政務信息準確安全。為避免水利政府信息公開的隨意性,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及時、安全、規範,對公開的信息嚴格依據程式,認真做好審核把關,嚴格杜絕錯誤信息對外公布和失泄密事件發生。
五是加強督辦。通過強化跟蹤督辦、培訓考評,促進各級各部門進一步重視政府信息公開,認真紮實抓好每個環節,積極主動推進各項工作,力求運作規範、便民利民,切實做到服務再最佳化,督辦再強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
發布機構
湖南省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