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是湖南省司法廳於2024年3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司法廳
- 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投訴處理辦法
《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是湖南省司法廳於2024年3月印發的檔案。
《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是湖南省司法廳於2024年3月印發的檔案。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投訴處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本省司法行政機關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各市州、縣(市、區)司法局:現將《湖南省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投訴處理辦法》《湖南省司法行政機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基層法律服務所投訴處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
第八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每年對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履行管理職責情況進行專項考核,指導、監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依法履行管理職責。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受到問責的情況應當存入其執業檔案。第十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司法廳負責解釋。實施時間 ...
司法部 2013年11月19日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法律援助投訴處理工作,加強對法律援助活動的監督,維護投訴人和被投訴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法律援助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投訴...
第一條 為加強對律師、律師事務所的監督和管理,促進律師、律師事務所依法執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有違法執業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予以處罰。第三條 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
律師有《律師法》第四十九條以及本辦法第十四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
《湖南省司法廳律師執業許可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規範我省律師執業許可工作,保障律師依法執業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法務部《律師執業管理辦法》、《律師...
第十五條 律師執業機構已註銷或被司法行政機關吊銷執業證的,其團體會員資格自動取消。第十六條 在本章程或行業規範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會員應當以社會普遍遵循的道德要求和律師職業的基本精神處理其行為,使之符合律師行業的整體利益,...
嚴格執行《律師法》、《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對查清的違紀違法案件,必須按照處罰許可權規定作出處理,不得袒護包庇、從輕發落;觸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注意發揮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嚴肅追究責任。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則由山東省司法廳負責解釋。第五十八條 本規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 6月30 日。原山東省司法廳《投訴律師和律師事務所處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分別依照法務部《律師司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和第八條的規定處罰。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和有關基層法律服務業務的規定,積極開展與其業務範圍相適應的法律援助工作。第三條 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每年應當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辦理一定數量的法律援助案件。
2.信息簡報。2011年度,我廳共編髮了《湖南司法簡報》32期、《司法行政快訊》18期,向省委、省政府、法務部報送《湖南省司法廳信息專報》50餘條。3.廳機關辦公樓大螢幕。2011年在廳機關辦公樓大螢幕發布人事任免、會議通知等各類信息...
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指導。律師協會依照《律師法》、協會章程和行業規範,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當結合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律師行業黨的建設的指導。第...
申訴、複議或者訴訟期間,不停止誠信信息的公示。申訴處理機關、行政複議機關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停止執行的除外。第十七條【信息更新】記入公示平台的誠信信息所對應的決定撤銷、變更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刪除、修改相應誠信信息:(一)撤銷...
律師調解員調解法律援助案件的經費,由法律援助機構通過政府採購服務渠道予以解決。在人民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的,人民法院應根據糾紛調解的數量、質量與社會效果,由政府採購服務渠道解決調解經費,並納入人民法院專項預算,具體辦法由各試點...
(四)故意向司法機關、仲裁機構或者行政機關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五)法律規定的妨礙、干擾訴訟、仲裁或者行政處理活動正常進行的其他行為。第四十條 律師對案件公開發表言論,應當...
第四條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應當載明的內容、製作的規格式樣、證號編制辦法由法務部規定。執業證書由法務部統一製作。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製作時印製執業證書流水號。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頒發、註銷或者換髮、補發執業...
律師調解員調解法律援助案件的經費,由法律援助機構通過政府採購服務渠道予以解決。在人民法院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的,人民法院應根據糾紛調解的數量、質量與社會效果,由政府採購服務渠道解決調解經費,並納入人民法院專項預算,具體辦法由各試點...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處理,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託、收取費用,...
為規範北京市律師類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司法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第二十四條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可以參照本辦法設立公職律師。第二十五條 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結合當地工作實際,依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法務部負責解釋。第...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下簡稱《律師法》)的規定,結合律師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是指司法行政機關定期對律師事務所上一年度的執業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三十條 因律師服務收費發生爭議的,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律師協會、司法行政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調解處理,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三十一條 律師服務收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八條 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在法律服務人員緊缺領域從事專業工作滿十五年,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並具有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的人員,申請專職律師執業的,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準予執業。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九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