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行政學院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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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行政學院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湖北省政府
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行政學院工作的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568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國家行政學院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4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我省行政學院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學院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行政學院工作的總體要求和職責目標
(一)性質作用。行政學院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行政學院作為培訓公務員、培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和決策諮詢的機構,應當發揮公務員教育培訓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論和政府管理創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決策諮詢的思想庫作用。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緊緊圍繞黨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增強公務員素質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建設有影響力的智庫為目標,開展教育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為建設高素質公務員隊伍、繁榮人文社會科學發展服務,為湖北加快“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障與智力支持。
(三)辦學原則。
1.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注重理論聯繫實際,推進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
2.堅持科學發展,突出特色,發揮優勢,以政府工作為主題,建設特色鮮明的教學培訓體系、科學研究體系和決策諮詢服務體系;
3.堅持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相互促進,協調發展;
4.堅持開放辦學,立足國內、面向世界,廣泛開展與境內外有關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5.堅持從嚴治院、從嚴施教、從嚴管理,加強學風院風建設。
(四)主要職責。
1.教育培訓。培訓公務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政策研究人員,承辦黨委、政府舉辦的專題研討班,開展多種形式的委託培訓和合作培訓;與境內外有關機構開展合作交流;省行政學院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研究生學位教育;
2.科學研究。開展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科學行政、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
3.決策諮詢。開展決策諮詢工作,主要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諮詢;
4.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教育培訓目標。行政學院教育培訓的目標是提高學員應當具備的水平和能力。
1.提高理論素養水平。學習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四個全面”的戰略布局等理論知識和方針政策。掌握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與方法,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2.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增強責任感和事業心。學習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知識、社會管理知識和科學文化知識,提高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識和領導能力,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判斷形勢、分析解決實際問題和領導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
3.增強改革創新能力。勇於推進全面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提高科學民主決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熟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4.培養公務員職業道德。培養忠於國家、服務人民、恪盡職守、公正廉潔的公務員職業道德。嚴明政治紀律、嚴守政治規矩,發揚優良作風,密切聯繫民眾,求真務實,艱苦奮鬥,清正廉潔,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
二、完善行政學院設定和領導體制,發揮整體功能
(六)科學設定行政學院。省人民政府設立省行政學院,市(州)人民政府設立市(州)行政學院。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經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可設立市(州)行政學院分院。結合我省實際,全省各級行政學院和同級黨委黨校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辦學模式。行政學院院長由本級人民政府領導兼任,常務副院長同時擔任黨校常務副校長,按同級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人員配備,主持日常工作。
(七)切實加強系統建設。省、市(州)行政學院分別設定行政學院業務指導工作機構,配齊配強業務指導專職人員,重點對下級行政學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學院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師資培訓、開放辦學、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工作進行指導,提出意見;進一步完善業務指導工作機制和制度建設,通過召開行政學院系統業務會議,組織開展優秀教學、科研、諮詢成果和學員管理交流等活動,溝通信息,研究工作,推廣經驗。
(八)開展辦學質量評估。省幹部教育培訓主管部門、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省行政學院要研究制定科學的行政學院辦學質量考核評估體系和辦法,共同對市(縣)級行政學院的業務工作進行評估。通過以評促改、以評帶建,促進全省行政學院辦學能力和辦學水平的提高。
三、深化教學培訓改革,提高培訓質量
(九)增強教學中心意識。教學培訓是行政學院的中心工作,行政學院各項工作要圍繞完成教學培訓任務、提高教學培訓質量展開。要深入研究行政學院教學規律,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加強班次、課程、學科、教材體系建設。以政府工作為主題,建設與政府工作相適應、特色鮮明的教學體系,力爭教學培訓走在全國行政學院前列。
(十)加強班次體系建設。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舉辦各類公務員培訓,分層分類設定培訓班次,建設滿足培訓需求的行政學院班次體系,不斷擴大公務員培訓規模。
省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的班次主要包括廳局級副職公務員、縣處級正職公務員和鄉(鎮)長進修班,圍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舉辦的各類專題研討班,縣處級公務員任職培訓班,省直機關公務員初任培訓班,全省行政學院師資培訓班和涉外培訓班等。
市(州)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的班次主要包括縣處級副職公務員和鄉科級正職公務員進修班,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舉辦的各類專題研討班,鄉科級公務員任職培訓班,市直機關公務員初任培訓班等。
縣(市、區)行政學院分院公務員培訓的班次主要包括鄉科級副職及其以下職級的公務員進修班。
根據需要,省、市(州)行政學院可以舉辦專項業務培訓班、知識更新培訓班等其他班次。
(十一)完善教學培訓布局。根據發展要求,面向學員需求,突出行政特色,以提高公務員素質和行政能力為核心,以公僕意識、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作為教學培訓的重點,不斷充實和更新教學培訓內容,構建具有行政學院特色的教學布局。
全面推行需求調研製度,創新調研形式,提高調研實效,努力實現組織需求、崗位需求、學員需求的有機統一。健全以需求為導向的教學培訓計畫生成機制,增強教學培訓計畫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在課程設定上,緊緊圍繞行政學院職能定位,著力構建具有時代特徵、學院特色的課程體系。要科學合理設定課程教學內容,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設計教學專題,紮實推進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課堂、進教材、進學員頭腦。要注重省情培訓和能力培訓,圍繞“建成支點、走在前列”和“五個湖北”建設設定培訓內容,重點抓好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能力教育培訓。進一步加大公僕意識、政府管理、依法行政等方面培訓內容的課程比重。
學科建設是提高培訓質量的重要保障。省、市(州)行政學院要圍繞公務員隊伍建設需要,以教學為中心推動學科建設,著重建設行政管理、經濟管理、行政法、領導科學、社會管理、應急管理等學科體系,積極培育優勢學科。
(十二)創新教學方式方法。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積極探索具有行政學院特色、滿足公務員培訓需求的教學方法。大力推進研究式教學,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互動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等教學方法,堅持以學員為主體,教師為主導,充分調動教師和學員的積極性,實現教學相長。加快學院信息化建設,以智慧校園為目標,實現管理高效、流程科學、資源共享。適應現代公務員教育培訓的發展趨勢,推進網路教育培訓。
(十三)加強教學組織管理。各級行政學院要推進教學管理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教學管理制度體系,改進完善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加強兼職教師隊伍建設,推進領導幹部、學術名家、企業高管、先進典型、優秀基層幹部上講台;通過教學評比大力推進精品課建設;積極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合作建設教學實踐基地,制定使用標準和辦法。
(十四)加強教材體系建設。教材建設是增強幹部教育培訓實效的重要途徑。省、市(州)行政學院要堅持少而精、管用的原則,根據教學需要組織編寫彰顯行政特色的教材,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建立與教學布局相適應的行政學院教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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