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
  • 發布文號:川府發〔2011〕13號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簡介,內容,

簡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的實施意見
川府發〔2011〕1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行政學院工作條例》(國務院令第568號,以下簡稱《條例》),加強行政學院工作,推進行政學院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充分發揮行政學院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內容

一、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明確行政學院性質、定位和職責
(一)《條例》是我國第一部加強和規範行政學院工作的行政法規。《條例》的頒布實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行政學院工作的高度重視,在行政學院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對加強和改進公務員教育培訓工作,建設有特色、高水平的行政學院具有重要作用。
(二)行政學院是培訓公務員、培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和決策諮詢的機構,是政府直屬單位。行政學院應當發揮公務員教育培訓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論和政府管理創新研究重要基地作用、政府決策諮詢思想庫作用。
(三)行政學院工作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增強公務員素質和行政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水平為目標,開展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為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服務,為繁榮哲學社會科學服務,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服務。
(四)行政學院的主要職責。
1.培訓公務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政策研究人員,承辦黨委、政府舉辦的專題研討班,開展多種形式的委託培訓和合作培訓。
2.開展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特別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科學行政、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
3.開展決策諮詢工作,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諮詢。
4.開展與境內外有關機構的合作和交流。
5.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圍繞行政學院教學培訓目標要求,著力提高學員的綜合素質和行政能力,使之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骨幹力量和領導人才。
二、完善行政學院設定和領導體制,進一步規範行政學院培訓班次
(六)省、市(州)人民政府分別設立省、市(州)人民政府行政學院。市(州)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可以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市(州)行政學院分院(分校)。
行政學院與其他培訓機構合辦的,應當依法履行行政學院職責,注重體現行政學院的功能和特色。
(七)行政學院院長由同級人民政府領導人員兼任。行政學院設定常務副院長主持日常工作,常務副院長按同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人員配備。
(八)四川行政學院院務指導委員會為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四川行政學院院務指導委員會由省政府領導同志任主任委員,省政府分工聯繫副秘書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四川行政學院主要負責同志任副主任委員,成員由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院務指導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行政學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行政學院建設發展的重大問題。
市(州)人民政府可相應設立市(州)行政學院院務指導委員會。
(九)四川行政學院要進一步強化對市(州)行政學院的業務指導。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學院工作的方針政策提出指導性意見;對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開放辦學、師資培訓、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提出改進意見;制定科學的工作質量評估體系和辦法,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對下級人民政府設立的行政學院進行業務工作評估;對教材編寫、學科建設、科研課題立項、合作交流等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加強行政學院之間的工作交流和信息溝通;定期召開全省行政學院院長會議,總結經驗,研究工作。
(十)行政學院應當根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培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畫舉辦各類公務員培訓。
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的班次主要包括進修班、專題研討班、任職培訓班、初任培訓班、師資培訓班和涉外培訓班等。根據需要可以舉辦專項業務培訓班、知識更新培訓班等其他班次。
(十一)四川行政學院公務員培訓主體班次、培訓對象。
1.進修班。培訓對象為各市(州)、縣(市、區)、鄉(鎮)和省政府部門中5年內未參加過《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中發〔2006〕3號)規定的相關培訓機構培訓的副市(廳)級公務員、縣處級公務員和鄉(鎮)長。
2.專題研討班。培訓對象為各市(州)、縣(市、區)和省政府部門分管相應研討專題工作的市(廳)級公務員、縣處級公務員。
3.任職培訓班。培訓對象為省政府部門及其直屬機構晉升為處級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科級領導職務或非領導職務尚未參加過本職級任職培訓的公務員。
4.初任培訓班。培訓對象為省政府部門的初任公務員。
5.師資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全省公務員培訓機構的教師,以市(州)行政學院教師為主。
6.涉外培訓班。培訓對象為各市(州)、縣(市、區)和省政府部門分管相應研討專題工作的市(廳)級公務員、縣處級公務員。
(十二)市(州)、縣(市、區)行政學院(校)的班次依照《條例》設定,培訓對象為縣處級副職公務員、鄉科級公務員及其以下職級公務員。
三、深化教學培訓改革,充分發揮行政學院公務員教育培訓主渠道作用
(十三)教學培訓是行政學院的中心工作,教學培訓應在教學布局、學科體系、班次設定、教學內容、教材建設、教學方法、教學管理等方面形成行政學院的特色。
(十四)行政學院要堅持以提高公務員素質和行政能力為核心,以公僕意識、政府管理、依法行政作為教學培訓的重點,構建具有行政學院特色的教學培訓布局。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建立有效的需求調研製度,增強教學培訓的針對性。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及時將黨委、政府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戰略部署轉化為教學培訓的重點內容,開設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課程,增強教學培訓的實效性。
(十五)行政學院應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學用一致,不斷創新教學方式方法,推行研究式教學,綜合運用講授式、研究式、互動式、案例式、體驗式、模擬式等教學方法。重視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積極穩妥發展遠程教育和網路教育。
(十六)行政學院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形成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程式規範的教學運行機制,建立和完善教學效果考核評估體系。
(十七)行政學院應當圍繞教學布局,立足於政府工作需要,確定學科建設的原則和方向,著重建設行政管理學、經濟管理學、行政法學、經濟法學、領導科學、社會管理學、民族學、宗教學以及應急管理等學科體系。
(十八)行政學院應當加強對各級公務員的應急管理培訓。四川行政學院要整合省政府部門、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高校、科研機構的相關教學研究資源,加快建設集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三位一體”的四川省應急管理培訓與研究基地。
四、加強科學研究,充分發揮行政學院公共行政理論和政府管理創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
(十九)行政學院科研工作應緊密圍繞黨委、政府工作和教學培訓的需要,在進行基礎性研究的同時,加強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問題的研究,加強對重大改革與試點工作的調研和對人民民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研究,加強對公共行政理論、管理創新和公務員培訓方面的研究,增強科學研究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行政學院作為公共行政理論和政府管理創新研究的重要基礎作用。
(二十)四川行政學院和市(州)行政學院要把科學研究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依託應急管理培訓與研究中心等研究機構,加強行政學院系統科研協作,充分發揮全省行政學院系統的整體優勢。定期開展全省行政學院系統科研成果評估,表彰和獎勵優秀科研成果。
(二十一)各級行政學院要加強圖書館(室)建設,四川行政學院、市(州)行政學院要著力辦好現有各類報刊,不斷強化圖書館(室)和院報院刊的功能和作用。
五、開展決策諮詢,充分發揮行政學院作為政府決策諮詢的思想庫作用
(二十二)行政學院應圍繞黨委和政府工作部署,跟蹤國際國內形勢變化,開展決策諮詢研究工作。針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前瞻性、對策性研究,主動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諮詢。
(二十三)四川行政學院應當建立決策諮詢機構,加強與省政府部門和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的合作,鼓勵和引導學員參與決策諮詢活動。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支持行政學院決策諮詢工作,在開展重大改革與試點工作時,吸收行政學院專家學者參與研究,並在調查研究、決策諮詢立項、經費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二十四)行政學院應加強對決策諮詢成果的考核和評價,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
六、擴大開放辦學,不斷提升行政學院辦學水平和影響力
(二十五)行政學院應堅持開放辦學,積極利用境內外各種教學科研資源,拓展與境內外組織以及政府機構、行政院校、高等學校、學術機構、社會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二十六)開展對外合作和交流可以採取以下形式。
1.選派教學科研人員和管理人員赴國(境)外學習、講學,開展學術交流,選送學員到國(境)外培訓和考察。
2.聘請國(境)外學者和知名人士到省內講學、考察、學術交流,開展合作研究。
3.與國(境)外機構開展合作培訓。
4.舉辦或者參加國際會議、論壇。
(二十七)行政學院教學研究人員赴國(境)外進修、講學、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所需經費納入科研經費和人才培養經費管理。
七、堅持從嚴治院,加強學員培訓期間管理
(二十八)行政學院應加強學員管理,按照以人為本、嚴格管理、完善制度、注重實效的要求健全科學、規範的學員管理辦法,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健全班委會制度、學籍制度、學員檔案管理制度、學習和考勤制度,嚴格院規院紀。
(二十九)行政學院實行班主任制度,各班次設專職班主任,承擔學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學習管理、組織管理、生活管理等工作。班主任由相應級別的幹部擔任。
(三十)行政學院應當加強對學員的考核,把學員的思想、學習、遵守院規院紀等情況提交給學員派出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作為對學員的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行政學院應與紀檢部門、組織人事部門、學員派出單位加強聯繫,形成嚴格管理、嚴格監督的制度和機制。
(三十一)行政學院學業證書是學員在行政學院學績的憑證。行政學院學員按照教學培訓計畫完成學習任務,經考核合格的,取得行政學院學業證書。
八、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建設高素質教職工隊伍
(三十二)行政學院要實施人才強院戰略,建立和完善人才培養、職級晉升、職稱評定、考核評價等制度,建設一支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適應新時期公務員培訓要求的工作人員隊伍。
(三十三)行政學院隊伍建設要以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努力造就一批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高素質教學科研人才,特別是拔尖人才和學科領軍人才。要立足內部培養,加大引進力度,制定學院教學科研人才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健全學習進修、掛職鍛鍊、激勵競爭等機制。
(三十四)各級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幫助行政學院做好優秀人才選調工作,建立行政學院幹部內外交流制度。有關部門要為行政學院培養和引進人才提供條件。
(三十五)行政學院應建立兼職教師管理制度,選聘理論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黨政機關公務員、專家學者、企業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擔任兼職教師。
(三十六)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範圍的行政學院工作人員,其人事管理按照公務員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未列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範圍的行政學院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制度執行。行政學院教師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有關待遇。
九、切實加強領導,促進行政學院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三十七)建立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到行政學院講課、作報告、與學員座談交流的制度。
(三十八)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積極幫助解決行政學院在教學培訓、科學研究、決策諮詢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在教學培訓基地建設、科研諮詢合作、人才交流、隊伍建設等方面提供必要條件和支持。
(三十九)行政學院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各級人民政府年度預算,並根據財政收入情況逐年增加,確保行政學院基礎設施建設、教學科研諮詢、開放辦學、學科建設、人才引進、師資培養、圖書資料、信息化建設、業務指導和行政後勤等方面工作需要。
(四十)各級人民政府要指導行政學院制定長遠發展規劃,把行政學院基本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根據建設任務,落實建設資金,以滿足大規模培訓幹部、大幅度提高幹部素質的需要。
(四十一)學員參加行政學院培訓的經費由財政列入學員所在單位的部門預算,行政學院按相關規定收取必要的培訓費用。各級行政學院舉辦經政府批准的各種培訓班次,由同級財政給予補助,保證公務員培訓所需。學員在院學習期間,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變,學習期間的生活補助由所在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十二)各級人民政府應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領導,對本實施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貫徹落實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努力開創行政學院工作新局面。
十、附則
(四十三)本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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