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會人員
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
王艷玲主持。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劉曉鳴、胡志強、楊雲彥出席會議。
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省人大各專(工)委組成人員,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機關廳級幹部,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及部分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部分基層立法聯繫點的負責同志等列席會議。
會議內容
一、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葉賢林作的關於《湖北省平安建設條例(草案)》《湖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付正中作的關於《湖北省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上述草案及報告將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
二、會議聽取了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皮少成作的關於《湖北省種子條例(草案)》的說明,及襄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呂義斌作的關於
《襄陽市古山寨保護條例》的說明,黃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徐繼祥作的關於《黃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例》的說明,十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師永學作的關於
《十堰市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條例》的說明,荊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段昌林作的關於修訂後的《荊州市長湖保護條例》的說明,荊門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汪在祥作的關於《荊門市長湖保護條例》的說明,孝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鄧道偉作的關於《孝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的說明,黃岡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社教作的關於
《黃岡市養犬管理條例》的說明,鹹寧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朱慶剛作的關於
《鹹寧市西涼湖保護條例》的說明,恩施州人大常委會主任尹達作的關於《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的說明。上述法規草案、報批法規將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或表決。
三、會議聽取了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文坤斗作的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實施情況的報告,省發改委主任黎東輝作的省人民政府關於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省自然資源廳廳長吳祖雲作的省人民政府關於全省礦山管理和修復工作情況的報告,省審計廳廳長陳明作的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省住建廳廳長劉豐雷、省人社廳副廳長易望漢、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嚴宓分別作的關於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省財政廳廳長周鋒作的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胡金國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上述報告將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審議或表決,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將進行滿意度測評。
四、會議聽取了省政府秘書長蔚盛斌、省法院院長游勸榮、省檢察院檢察長王守安分別代表省政府、省法院、省檢察院作的關於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代工委主任胡金國作的省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關於省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處理情況的報告。上述報告將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審議。
會議成果
一、會議表決通過了
《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湖北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審議批准了《黃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條例》《荊州市長湖保護條例》《荊門市長湖保護條例》等9件報批法規。
二、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決定省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於2024年1月在武漢召開。
三、會議審議通過了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
代表資格的報告,對省人民政府關於2022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及省人社廳、住建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所作的整改情況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
四、會議決定任命
蔚盛斌為湖北省副省長,接受吳海濤辭去湖北省副省長職務的請求。
五、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有關人事任免議案,向獲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現場奏唱國歌,舉行憲法宣誓儀式。
重要發布
決議決定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人事任免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任命:蔚盛斌為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通知公告
《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3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2月1日
《湖北省綠色建築發展條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2023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2月1日
會議影響
湖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在謀劃年度立法、監督、決定項目時突出重點、強化統籌,助力“十四五”規劃各項目標任務有序推進,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重要戰略支點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