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是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健全科技融資擔保體系,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強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外部支撐,制定的實施方案。

2022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 印發時間:2022年4月29日
  • 印發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鄂政辦發〔202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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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提出,聚焦全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構建覆蓋全省、上下聯動的專業化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力爭到2025年全省科技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達到200億元以上。在省級層面組建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有條件的市(州)和國家級高新區可新設科技融資擔保機構,其他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設立科技融資擔保業務部。新型政銀擔合作的科技融資擔保業務由再擔保集團、擔保機構、合作銀行和市縣政府按4:2:2:2比例分擔風險責任。

內容解讀2

為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健全科技融資擔保體系,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科技創新,強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外部支撐,2022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鄂政辦發〔2022〕19號)。
“沒想到免擔保費,不需要抵押,就申請到了擔保貸款,幫我們大幅降低了融資成本,緩解了融資難融資貴。”位於荊州江陵經濟開發區的湖北秒捷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農產品流通及電商運營服務的民營小微企業,近日順利獲得200萬元“信用貸”。貸款由當地擔保機構湖北鼎力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按照當地融資擔保費率優惠政策免收本筆業務擔保費,貸款同時納入全省“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體系。
新型政銀擔合作,由擔保公司、再擔保機構、銀行、地方財政共同分擔貸款風險,是破解小微企業、“三農”主體融資難題的重要抓手。
從2018年底起步,全省新型政銀擔業務從零起步,實現快速發展。目前“國家—省—市—縣”四層融資擔保組織體系在我省基本形成,新型政銀擔業務實現市縣全覆蓋。
業務規模一年一個台階。2019年底全省新型政銀擔在保餘額66.2億元,2020年底182.4億元,2021年353.4億元。截至今年3月末,新型政銀擔累計擔保項目達到13萬筆,在保餘額447億元,同比增長70.9%。
聚焦主業 服務“四類主體”
暢通經濟“毛細血管”,踐行普惠金融,是新型政銀擔體系的使命。作為行業監管部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堅守普惠金融的理念和融資增信的職能定位,把服務小微企業、“三農”、科技型企業和“雙創”企業等“四類主體”作為主責主業。
目前,新型政銀擔體系的業務結構充分體現了擔保政策性定位。省再擔保集團在保項目中,支小支農項目占比99.5%,單戶500萬元及以下項目占比85.1%;省農擔10萬元至300萬元的政策性業務占比99.4%,平均單筆金額50萬元。
合規經營 嚴守“四條紅線”
配合《湖北省地方金融條例》的宣傳貫徹,我省及時制定出台了融資擔保公司監管實施細則,從合規經營、聚焦主業等方面,對融資擔保行業進行全面規範。
立足主責主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須嚴守“四條紅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依法合規經營,不得從事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自營貸款或者受託貸款、受託投資等活動,不得偏離主業盲目擴大業務範圍,不得為政府債券發行提供擔保,不得向非融資擔保機構進行股權投資。
加大投入 落實“四補”機制
近日,恩施市政府在原有注資1億元的基礎上,再次為恩施市信泰擔保公司增資2000萬元,以提升公司信用,撬動更多銀行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
推進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我省著力建立健全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保費補助和業務獎補“四補”機制。目前,全省10餘個市州均配套出台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專項檔案,2021年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獲得的“四補”資金超過10億元。
最佳化環境 遵循“四條原則”
近日,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按照容缺受理原則,主動對接、超前服務、線上指導,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公司籌備專班從遞交新設申請資料到拿到《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僅用時3天,審批時間為法定審批時限的十分之一。
我省不斷最佳化發展環境,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遵循“四條原則”:堅持不以盈利為目標,弱化盈利性要求;堅持小額分散,力爭支小支農擔保業務占比逐步達到80%以上;堅持及時履行代償責任,主動維護行業信譽;落實盡職免責機制,減少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考核問責的後顧之憂,提升業務拓展積極性。

制定經過

2022年4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方案內容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十一屆歷次全會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推進科技強省建設,堅持風險共擔、分級負擔、政銀擔聯合發力,依託全省現有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構建專注服務科技創新企業的科技融資擔保體系,更好發揮融資擔保增信作用,著力破解融資難題,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壯大營造良好金融生態。
(二)發展目標。聚焦全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建立科技融資擔保專營機構,提升服務科技型企業能力,構建覆蓋全省、上下聯動的專業化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力爭到2025年,全省科技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達到200億元以上,國家級高新區、省級高新區實現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全覆蓋。
二、重點任務
(一)組建省級科技融資擔保專營機構。組建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註冊資本金5億元,由省再擔保集團全額出資。機構性質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堅持政策性定位,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市場化運作。發揮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行業龍頭作用,通過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引領、產品研發、培訓指導和股權紐帶等,加強與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作。(責任單位:湖北宏泰集團、省再擔保集團,省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科技廳)
(二)設立市縣科技融資擔保業務機構。有條件的市(州)和國家級高新區可新設科技融資擔保機構,專營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其他市縣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設立科技融資擔保業務部。(責任單位: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科技廳)
(三)創新擔保模式。引導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服務門檻、最佳化工作流程、加強產品創新、提升工作效率,積極開展信用擔保業務,鼓勵開展股權質押和智慧財產權質押,不斷提升信用擔保占比。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服務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等主體,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單戶限額一般不超過1000萬元,特殊情況下不超過2000萬元。科技融資擔保專營機構新增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金額和戶數占比不低於80%,新增單戶500萬元以下占比不低於50%。擔保費率不超過1%。(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實施名單推薦制。各級科技部門定期收集有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名單,向銀行機構、融資擔保機構推薦;銀行機構、融資擔保機構向符合條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五)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推動融資擔保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銀行實現“投貸擔”業務聯動;探索與企業徵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加強合作,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六)推動金融科技賦能。在“鄂融通”平台增設“科技金融”板塊,整合科技信貸、科技融資擔保等產品,拓寬科技金融服務渠道。進一步豐富“鄂融通”數據維度,拓展科技型企業資料庫。引導科技融資擔保機構創造條件接入“鄂融通”平台。加強大數據套用,提升智慧型化風控水平。(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七)落實分險責任。對新型政銀擔合作的科技融資擔保業務由省再擔保集團、擔保機構、合作銀行和市縣政府按4∶2∶2∶2比例分擔風險責任。市縣政府按比例分擔風險責任所需資金從各地現有新型政銀擔合作代償補償專戶列支,可不再另設科技融資擔保代償補償專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完善“四補”機制。各地建立和落實資本金補充、風險補償、保費補助和業務獎補工作機制,可根據業務開展情況,適當提高科技融資擔保業務代償補償率。按照“誰受益、誰補助”的原則,對湖北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業務,由業務所在地市縣政府給予保費補助,補助後的費率不超過3%。省再擔保集團可對再擔保費給予減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政府國資委,各市、州、縣人民政府,湖北宏泰集團、省再擔保集團)
(二)落實盡職免責機制。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出現損失的,按現有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三農”業務盡職免責政策執行落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三)最佳化績效評價機制。對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的科技融資擔保業務實行單獨統計、單獨考核,重點考核新增擔保業務、信用擔保業務、放大倍數、擔保費率、應償盡償情況、風險防控等指標,弱化盈利考核指標。鼓勵銀行機構加強科技信貸考核,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貸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科技廳,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保監局,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省融資擔保業務監管聯席會議負責全省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定期召開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工作取得實效。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增加省科技廳作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細化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舉措。
(二)落實屬地責任。各市、州、縣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明確推進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分管領導、牽頭部門和責任主體,細化工作方案,強化政策保障,紮實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堅持底線思維、問題導向,統籌融資擔保支持科技創新和防範金融風險,壓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
(三)加強督辦督導。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財政廳會同省科技廳定期通報各地科技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並將其納入全省金融信用縣市創建評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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