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是全文共19條,對湖北省各地制定具體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目的、依據、定價原則、方式及違規責任等均作出明確規定。
2021年4月,新修訂的《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4月
- 制定時間:2005年
- 實行地區:湖北省
《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是全文共19條,對湖北省各地制定具體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目的、依據、定價原則、方式及違規責任等均作出明確規定。
2021年4月,新修訂的《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是全文共19條,對湖北省各地制定具體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費的目的、依據、定價原則、方式及違規責任等均作出明確規定。2021年4月,新修訂的《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第十二條 本市按照“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逐步建立計量收費、易於收繳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具體辦法由市、縣(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治理的綜合考核制度,並將生活垃圾...
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完善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探索實施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建立與分類質量相掛鈎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處置專項支持政策,確保有害垃圾規範收運處置。建立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政策...
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努力實現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化、處理無害化、利用...
法律、法規對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建築垃圾等固體廢物的管理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城鄉統籌、屬地管理、源頭治理、分類處理的原則,促進農村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第四條 ...
細化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標準、規範,按照“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建立與分類質量相掛鈎的生活垃圾收費機制。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分類”的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部門協作機制。探索將生活垃圾強制分類主體信用...
城市生活垃圾產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可以採取委託代收、代繳的方式。第二十八條 建立健全環境衛生的市場運行體系,開放環境衛生、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鼓勵具備相應資金、技術、人員、設備的單位...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統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為建設美麗襄陽和“...
清運垃圾應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不得污染路面,並一律實行夜間轉運垃圾。第十六條 單位和個人應按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傾倒生活垃圾、糞便。城市生活垃圾應逐步實行袋裝化、分類收集、運輸和無害化處理。單位和個人...
建設單位應當到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手續;建設單位通過契約約定由施工單位負責處置建築垃圾的,由施工單位辦理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手續。居民裝修房屋產生的建築垃圾,應當按照規定投放到指定地點,不得與生活垃圾混倒。違反第二款...
第二十八條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部門對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行統一監督管理。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照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和垃圾糞便,及時清運垃圾、糞便。自行清運有困難的,可...
各地要推進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轉制改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制定生態補償辦法,探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上游地區排污對下游地區造成污染事故的,由上游地區人民政府承擔賠付補償責任,並...
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清掃、分類、投放 第四章 收集、運輸、處置 第五章 保障與監督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近年來,國家十分重視餐廚廢棄物處理的問題,將餐廚廢棄物處理納入循環經濟工作的重點環節來落實,國務院多次強調要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1-2015)》和《湖北省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6-...
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於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辦法,細化垃圾分類類別、品種、投放、收運、處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須將有害垃圾作為強制分類的類別之一,同時參照生活垃圾分類及其評價標準,再選擇確定易腐垃圾、可回收...
具體考核和補償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條 跨行政區域江河、湖泊、水庫、運河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聯席會商制度,相互配合,共享信息,協調跨行政區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預防和處置跨行政區域的水污染事件。 跨行...
建成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設施155座,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達到4.97萬噸/日。新建船舶污染物固定接收設施3724個、移動接收設施159艘(輛),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全銜接。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標任務,發布了《湖北省第二次...
對於無滲濾液處理設施、滲濾液處理不達標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加快完成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水體藍線範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實現沿江城鎮垃圾全收集全處理。(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等參與)(六)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