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由湖北省教育廳於2017年12月26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
- 指導範圍: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
- 指導內容: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相關工作
《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由湖北省教育廳於2017年12月26日發布。
《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由湖北省教育廳於2017年12月26日發布。為統籌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各地更好地研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特就我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
4.科學制定考試方案。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見附屬檔案1),結合本地實際研製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二)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建立健全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與評價,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
《湖北省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由湖北省教育廳於2017年12月26日發布。為統籌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各地更好地研製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特就我省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準確把握評價目的和原則 通過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促進學校深入推進課程...
(二)穩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1.完善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畫的,實行電腦搖號隨機錄取。2.穩步推進中考改革。實行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制度。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教研體系,配齊普通高中各學科專職教研員,針對性地加強對縣中教育教學工作的研究和指導。6.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動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推進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加快推進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省級統一命題。強化招生管理省級統籌責任...
1.建立健全考試制度。國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國中學生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基本依據。全州在籍國中學生均應參加並完成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除州教育局明確作出規定外,縣市和學校不得另行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選拔類考試。2.明確考試科目、方式和分值。為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
《湖北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由湖北省教育廳於2017年12月26日發布。為統籌推進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指導各地更好地研製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方案,結合我省實際,特就我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一、考試科目 我省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統一確定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
2.推進高中階段招生考試制度改革。適應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鼓勵各地積極探索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為依據的招生方式。完善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引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中等職業學校以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依據,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