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
索 引 號:000014348/2015-26450
內容
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精神,全面最佳化創業創新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培育催生新企業,開發推廣新產品,開闢拓展新市場,打造全省經濟發展新引擎,增強發展新動力,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深化改革為動力,以激發創業創新活力、滿足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以建立和完善創業創新體系、提升創業創新服務能力為重點,以我省科教資源和人才優勢為支撐,充分發揮市場在創業創新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斷推進資源整合和政策集成,著力構建有利於創業創新的政策環境、制度環境和公共服務體系,在全省迅速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浪潮,以創業帶動就業、創新促進發展,加快推動我省“建成支點、走在前列”進程。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基本形成創業創新“要素集聚、載體多元、服務專業、活動持續、資源開放”的生態體系,全省創業創新新型服務機構超過3000家,孵化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科技企業30000家以上,培育造就優秀創業創新人才100萬人以上。實現“六個一”,即營造一個政策清晰、機制創新、操作可靠、法律完備、監管高效的創業創新環境;打造一批適應創業創新企業特點和需求的專業化、便利化、低成本、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凝聚一批以企業家、高端人才、科技人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為主體的創業創新實踐者;培育一批以新興業態、新興商業模式為代表的創新型企業;建成一批特色鮮明、服務集聚度高、輻射能力強、品牌效應顯著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園區和電子商務示範基地;發展一批專業性強、活躍度高、增值服務廣泛的創業投資機構。弘揚“敢為人先、追求創新、百折不撓”的創業精神,厚植創業創新文化,不斷增強創業創新意識,使創業創新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習慣。
三、政策措施
(一)創新體制機制,實現創業便利化。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繼續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深化“先照後證”改革,加快推進電子化進程,實現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和網上年審等全程電子化管理服務。放寬企業名稱登記限制,允許註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的有限合夥企業和特殊普通合夥企業冠用省行政區劃名。簡化名稱申請材料,支持網上名稱登記核准,進一步放寬企業住所登記條件,簡化住所登記手續,允許“一址多照”。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公開原則,在企業名稱登記、企業投資資格、市場主體住所等領域探索負面清單管理。開展電子註冊、同城通辦和簡易註銷登記試點。(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省國稅局)
2.最佳化行政審批服務。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全面啟動“一站式”線上審批,實行一網共知、多部門同步辦理、省市縣三級聯通的審批模式。支持建設網上辦事大廳和政務雲平台,加快實現“網際網路+”公共服務。全面清理、規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完善收費清單管理制度,實行動態調整。(責任單位: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3.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簡化智慧財產權保護程式,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審合一”,探索專利、著作權、商標“三合一”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對小微企業、科技人員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營造有利於自主創新的環境。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體系,設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依法提高對智慧財產權侵權類案件的損害賠償標準。(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
4.塑造公平市場環境。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完善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對誠實守信的創業創新主體在重大項目建設、政府採購、招標投標、國有土地出讓、公共資源交易、政府資金安排、企業債券申報、銀行貸款、企業投融資管理和服務等重點領域設立“綠色通道”,讓失信市場主體“一處違規、處處受限”。積極推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嚴肅查處損害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以及妨礙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物價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省政府採購中心、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
(二)最佳化財稅金融政策,強化創業創新扶持。
1.加強財政支持。發揮財政資金槓桿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創業創新活動。各級財政要根據創業創新需要,統籌安排各類支持企業發展的相關資金,綜合運用各種政策手段,降低融資、物流、審批、社保等創業成本,加大對創業創新的支持力度。支持各類新型創業創新服務平台建設,對優秀創業項目、科技創新項目給予適當補助,對各類新型創業創新服務平台為創業創新主體提供創業服務的房租、水電、寬頻網路、公共軟體等給予適當補貼。對創業創新企業使用省科學儀器共享平台儀器設備,以及購買專利保險、信用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首台(套)裝備保險的費用給予適當補貼。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各類平台開展項目路演、創業培訓等創業創新服務。加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政府採購力度,大力扶持創業創新企業的發展。(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社廳)
2.落實稅收優惠。全面落實創業創新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爭取開展擴大創業創新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範圍試點。加大對創業創新企業研發費用歸集等基礎管理的輔導力度,指導創業創新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地。(責任單位:省國稅局、省地稅局)
3.強化金融支撐。大力發展科技金融,鼓勵商業銀行提高對小微企業的貸款額度,提供科技融資擔保、智慧財產權質押、股權質押、債權融資、信用擔保、銀保聯動等金融服務。開展智慧財產權資產證券化及專利保險試點,簡化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流程,拓寬科技型企業融資渠道。鼓勵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各類創業創新服務平台以貼息、擔保的方式幫助小微企業貸款。支持創業創新企業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進行股權轉讓融資,運用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集合票據等方式進行債券融資。增強武漢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的服務和融資能力,探索建立省級政府債券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加快培育新型金融機構和融資服務機構,發展實物、股權眾籌和網路借貸,有效拓寬金融體系服務創業創新的新渠道新功能。鼓勵創業創新企業通過P2P等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通過PPP方式投資建設創業創新服務平台。(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人行武漢分行、湖北銀監局、湖北證監局、湖北保監局)
(三)擴大創業投資,支持創業起步成長。
1.大力發展創業投資。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等優先支持創業投資發展。鼓勵各地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省、市(州)互動發展,雙向參股設立創投基金。探索財政資金與銀行、企業、社會資本聯合設立多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不斷加大創業投資對我省新興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長江產業投資集團、省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2.拓展創業創新資金鍊。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創投基金、風險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省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等支持設立天使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併購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股設立各類投資基金,豐富創業投資品種,打造全鏈條融資體系。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早期創業創新實踐。(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長江產業投資集團、省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四)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建設創業創新平台。
1.加快眾創空間建設,創建示範基地。啟動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三年行動計畫。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新型創業創新服務平台。盤活老舊廠房、庫房等閒置資源,為創業創新者提供創業場所。加快湖北省創業創新雲服務平台建設,充分利用國家和省級高新區(開發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範基地、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大學科技園和高校、科研院所的基礎條件,按照創業創新主體需求構建專業服務鏈。鼓勵大型企業設立創業創新孵化服務平台和內部創客空間。以提升創業創新服務能力為抓手,著力培育一批設施完備、管理規範、功能齊全、示範帶動作用強的創業創新示範基地。(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
2.推進資源共享,提高服務能力。加快省級創業創新服務平台建設,構建創業扶持政策發布諮詢、創業信息匯聚、創業創新互動、創業投資對接的綜合服務平台。支持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小型微型企業創業示範基地、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創業就業培訓基地等開展創業創新項目路演、創業創新交流及培訓活動;引導資源集聚,形成集合效應,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夢想小鎮、創業小鎮、基金小鎮等;支持組織區域性、全國性和國際性的創業創新大賽、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公益性活動。鼓勵各類創業創新服務機構平台開放、資源共享、功能互補、合作共贏,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創業指導、項目推介、投融資服務等“一站式”創業服務。定期對各類創業創新服務平台開展績效評價,對運行良好、特色突出、服務績效優秀的予以獎勵,促進各類平台提升服務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商務廳)
3.創新服務模式,促進融合創新。加速發展“網際網路+”創業網路體系,促進創業與創新、創業與就業、線上與線下相結合。支持建設網際網路眾創空間,為網際網路創業團隊提供培訓、技術支撐、產品評估等服務。鼓勵和引導大型網際網路企業和電信、廣電運營商向創業者開放計算、存儲和數據資源,為小微企業提供便捷、低廉、有保障的服務。積極推廣眾包、用戶參與設計、雲設計等新型研發組織模式和創業創新模式。大力發展企業管理、財務諮詢、人力資源、法律顧問、智慧財產權、檢驗檢測、現代物流等第三方專業服務,支持各地政府為創業創新團隊提供註冊登記、人才引進、專利申請、科技創新等服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五)構建納才引智體系,實現創業帶動就業。
1.支持返鄉創業集聚發展。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企業適當向小城鎮集聚,充分利用小城鎮和鄉村的存量非農建設用地,支持返鄉農民工創辦適合當地產業發展的各類企業。鼓勵各地建設返鄉創業園,完善基礎設施建設,集中發展現代農業、農產品深加工、休閒農業、觀光農業,形成聚集效應,增強農村發展活力。推進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向基層延伸,發揮產業聚集優勢和輻射效應。引導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為電子商務創業人員提供場地支持和創業孵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電子商務產業園,促進工業品和農產品雙向流通。(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住建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
2.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和湖北省大學生創業扶持項目,全面落實扶持大學生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推進高校創業教育制度改革,完善創業課程設定,培養在校學生創業意識。允許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在校大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的可視為參加實踐教育,並計入實踐學分。鼓勵教師帶領或輔導學生創業,在職稱評定、績效考核上給予傾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3.支持科技人員創業創新。全面貫徹《促進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暫行辦法》,落實激勵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科技人員離崗創業。鼓勵在職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採取兼職兼薪方式創業或服務企業創新。(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國資委)
4.支持高端人才引領創新。以引進創業創新人才和創業創新團隊為重點,深入實施“千人計畫”和“百人計畫”,培養聚集一大批具有創業創新示範引領作用的人才。支持海外歸國人才創業創新,建設海外人才離岸產業創新中心,為海外歸國人才提供創業創新便利服務。把握人才回歸趨勢,實施“楚才回歸”工程,引進我省急需的“網際網路+”等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的領軍人才。放寬創業者落戶等條件,構建引進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對有戰略意義的高端人才以“一事一議”的方式解決人才引進相關事宜。加快構建有利於創業創新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破除各類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的身份、評價、激勵等制度壁壘。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新業態人才行動計畫,實施湖北省創業創新戰略團隊項目,引導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到一線創業創新。(責任單位:省委人才辦、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外僑辦)
5.健全創業創新培訓體系。推進各類創業創新培訓資源整合,採取培訓機構面授、遠程網路互動等方式,將技能培訓、理論學習、模擬實訓、創業實踐、跟蹤服務相結合,切實提高創業培訓的質量和實效。支持高校、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創新服務平台積極開展創業創新培訓。建立創業導師庫,對創業者分類、分階段進行指導。加強對潛在農民工創業者技術能力的培訓,重點開展網際網路套用、電子商務、信息處理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湖北省推進創業創新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全省創業創新工作的頂層設計、政策制定、統籌協調、督辦評估,及時協調解決創業創新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統籌整合各部門支持政策,共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人民政府報告。
(二)加強上下聯動。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推進創業創新工作擺在突出位置,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推動支持創業創新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地方之間政策協調聯動機制,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強檢查督辦。將各地、各部門推進創業創新工作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按要求組織檢查考評。加快建立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關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督導機制,建立和完善政策執行評估體系和通報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加大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宣傳力度,辦好每年“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在各類新聞媒體開設創業創新專欄,及時發布支持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宣傳推介創業創新項目路演、對接、培訓、大賽等活動,加強輿論引導,大力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環境。
2015年10月24日